有一些建議。像是婚禮的邀請卡最好是白色,教堂一定要選的古老一點的······然後又想到了不少麻煩事,比如他和Sherlock誰先到,誰後出來之類的,拉拉雜雜的一大堆。
工作歸來的Holmes大偵探一回公寓就聽到了如此特殊的字眼,‘婚禮’、‘新郎’、‘教堂’······
“Sherlock,你回來了,案子怎麼樣?”John合上電腦和他打招呼,因為Mycroft那邊的事,要求機密,所以只有Sherlock一個人(被綁架)。
大偵探脫了外套,解下圍巾,頗為不爽的說,“那個死胖子要是下次再敢這麼幹,我就【—消音—】。”
John挑了挑眉,反正別指望他們兩兄弟會相親相愛,沒抄起武器對砍可能只是因為Mycroft好靜不好動,且不紳士,而Sherlock大概認為那樣不夠爽。其實,當成是幼稚園小朋友在吵架就好。
“咖啡?”
“謝謝。”
Sherlock往單人沙發上一坐,還是一副不高興的樣子。接過John遞來的咖啡,抿了一口,揚起下巴開始用他低沉的聲音講述今天的工作內容。不得不說的是,偵探先生在文學方面的匱乏直接導致他的敘述平乏的可怕,這也是為什麼醫生的部落格如此受歡迎的原因。適當的文學修飾能夠增添不少閱讀的樂趣,如果每個作家都像Sherlock那樣‘實話實說’的話,大概就不會有人去看小說了。
“Sherlock,我能把微波爐裡的眼球拿出來了嗎?”John突然想起自己網購的爆米花,覺得有必要提前‘請示’一下,“我剛剛在網上買了點爆米花,準備自己做。”
“爆米花,無聊的東西。”大偵探還以為會是什麼更能吸引他的東西,“你隨意好了,反正實驗已經完成了。”
John倒是想問他幹嘛不把那罐子眼球處理掉,不過轉眼想想就知道他的回答不是把時間花在這種‘無關緊要的事’上太無聊,就是他的‘大腦硬碟’已經把這種事給徹底扔進回收站並且徹底清空了。
快遞到的那天,只有空閒的大偵探一人在家,根據醫生不怎麼靠譜的估計,時間完全沒對上,起碼早了一個半小時。
偵探先生毫不客氣的拆開了John的那個箱子,理由很簡單,為了John的安全。天知道會不會有第二個Moriarty對吧,炸彈什麼的,最適合被快遞了。尤其是對付John這種大腦簡單到幾乎只有‘最原始系統’的傢伙,他有近千種殺死他的方法。不過,既然他都千方百計的把John留在貝克街了,自然不可能去殺他,不然也太蠢了。
“沐浴液,洗髮露,刮鬍水,牛奶,土豆,豆子······”Sherlock臉上的表情越來越鄙夷,他就知道John買不出什麼能讓他另眼相看的東西,不過,那也就不是John了。
“哦,這倒是個不錯的實驗物件。”大偵探對著某樣東西開心的笑了笑。
於是,醫生下班回到公寓第一眼看見的不是他們亂七八糟但卻溫暖的客廳,而是被拆開的紙箱和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