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天聖十年(明道元年)

天聖十年正月初三

今天我很開心地在後山堆雪人,並且準備團好多個雪糰子拿去砸三哥。要知道,他已經把大嫂專門買給我的杏仁糖搶走一半了,還假惺惺地說是怕我吃壞了牙齒!

說起來這裡高到可以望見對岸,我好像看見那邊有個小丫頭在雪裡打滾。嘖,真不象話,要是我那樣子打滾的話一定會被大嫂關進小黑屋……不過就算她不關,我也不會做那麼沒形象的事。

檢查一下,嗯好像沒有錯別字。四哥不能再用這個藉口剋扣我的糖了。

我本來打算堆好這一個就回去的,畢竟現在還是有點冷。但是就在我轉身要走的時候,雪人腳底下居然滾出來一個蛋!

我差點滑一跤。好吧其實是已經摔倒了,而且我的手只壓在它旁邊一寸遠。這樣我就很順手地把它拿了起來。唔,比雞蛋大不了多少,不過是粉紅色的,還在發燙。

看起來蠻好吃的樣子呢……拿回去給大嫂炒了!

天聖十年正月初六

今天我起床的時候撞了一下頭,腫了一個包嗚嗚嗚……如果是我沒睡醒撞到床柱,那還說得過去,可是我撞到的是那個蛋!

對就是前幾天我在雪人腳底下撿到的那個蛋!大嫂說不能吃,因為她用了一炷香的時間都沒敲破它。但是她檢查了半天,又覺得沒什麼害處。何況它還會發熱,於是就讓我抱著睡覺,免得晚上生爐子。

女人的心思真是奇怪,才一個雞蛋大,怎麼抱!

結果第二天我就發現它長到鵝蛋大小了好可怕!粉紅色變濃了點,而且更燙了。等我吃完那天的糖,它已經變成三個鵝蛋那麼大了。我叫大嫂來看,可是大嫂只顧著罵大哥不好好洗碗,根本沒功夫理我。

所以說,昨天晚上我是實實在在抱著它睡的。然後我醒來的時候懷裡已經空了,肯定是半夜把它踢到了一邊。所以……我就撞到它了。

這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啊?

天聖十年正月十七

今天剛剛從茉花村回來。住這麼多天倒是沒什麼,那裡也挺熱鬧,只是那老太太能不能不要像三哥看到肉一樣看著我?還有那兩個小孩,好吧比我大一點,聽說是一母雙生,年齡相差一個時辰——雙生兄弟相隔一個時辰!要是大嫂的話,肯定想掐死那個後出來的。

我還知道了那天在雪裡打滾的小丫頭叫丁月華。大嫂笑著唸了一句什麼“願逐月華流照君”,可是我只想真的把她逐得遠遠的。天知道她一個姑娘家,怎麼那麼喜歡到處亂蹭!我的衣服都被她抓破了好幾個口子,她那兩個混賬哥哥還笑著誇她厲害!

後來大嫂跟我說在人家家裡做客要禮貌,就算衣服被抓破了也不能打架欺負人。我說大嫂,他們三個打我一個還打不過那是他們沒用好不好!什麼叫欺負人!

哎反正已經擺脫他們了。我希望是永遠的。

不管怎麼說,我回到島上的時候是很開心的。這裡沒有人跟我搶糖吃而不會被大嫂罵,沒有人追在我後面一直拉扯我的衣服,也沒有人一輸了就哭哭啼啼地去找大人告狀。既然我很開心,當然不會故意跟大嫂搗亂了,所以她今天一直誇我很乖很聽話。

我就乖乖地吃完飯洗完澡準備睡覺了。明天早上要起來練功,起晚了四哥會把我扔到水缸裡去。

可是我上了床才發現有什麼不對。

我的蛋呢!

天聖十年正月廿一

今天二哥問我為什麼一直怏怏的,是不是被炸藥嚇到了。我說是,為了讓他停止發出那討厭的噪音。但其實當然不可能。那東西從小聽到大,都聽了七年了,才不會嚇到我。

我精神不好是因為我的蛋已經失蹤至少五天了。以前沒有它也很好,可是現在我已經抱習慣了,它卻不見了,這怎麼行!

我把我的房間翻了三次,連牆角的老鼠洞都挖開過,還是沒有找到它。按說它現在已經比我的頭還大了,如果在房裡的話,應該一眼就能看見的。所以我想它一定是被什麼人拿走了。可是島上沒人會那麼不長眼隨便進我的房。有這個低階趣味又有這個能力的人比如三哥,這幾天又一直和我在一起,除非他會□□術。

所以到底是誰呢?等我找到一定要把他捆在二哥的炸藥上然後扔進松江!

哦對了,我還去後山找過。可是那個雪人早就化了,我也不記得具體位置。我試圖找到當時看到丁月華打滾的那個地方,從而確定大概範圍,但是她今天又沒有在那裡打滾。討厭的小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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