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搗蛋鬼 (賣身續篇) By 李蘋

從我有記憶以來,伴隨著我的便是一道高高的圍牆。進出的人都得經過大門,不過,我目前從來沒跨出過一步。

大家都叫我冬兒,因為我是唯一在冬天被丟到這家孤兒院的小孩。姆姨總是喜歡抱著我說,我的母親一定會受天譴。大冬天將孩子像垃圾一樣的亂丟。

我並不在乎,因為我真的不難過。為什麼要難過?看著院裡的朋友總在半夜為自己沒有家人而哭,我通常是看著看著便笑了出來。所以我身上的傷通常是隻多不少的。

姆姨總說我長的可可愛愛的,但就是沒心沒肝,一點都不親人。枉費我是院裡最得人疼的小孩,但個性怎麼這麼古怪。

但我並不是自閉兒,應該說,我像個過動兒。隨時隨地都在院裡冒險,隨時都想著玩,在我眼中,只有玩是最重要的。其他一概不理。

也因此,我剛過五歲,但還是院裡最矮小的。儘管姆媽偏心會給我加菜,但一有好玩的,我又吃不完便偷溜走了。

在五歲的冬天,我被帶到大廳,姆媽說只要我乖乖的,不搗蛋,我會有一個愛我的家人。這是院裡小孩都夢眛的機會,但我卻在心理下了決定,我會盡力搗蛋到底。

院裡有吃有玩,還有一個對我肚量很大的姆媽,幹麻要離開?在我嚇走第五個領養人家後,我便被列為候補,繼續在院裡混吃混喝。

姆媽嘆著氣說,還以為我會是最好送的,沒想到居然是個小瘟神,來幾個嚇幾個。我衝她咧嘴一笑,繼續玩我的官兵捉強盜。

但還是有翻船的時候。

八歲過了一半,整個院裡的小孩都被帶到大廳,像商品似的一字排開,讓一個大人物挑選。

大人物,姆媽說的。

我躲在最後一排,將手裡的玩具蜘蛛小心地藏好,蓄勢而發的準備這個我認為很好玩的嚇人遊戲。自從被列為候補,偶有被點名會面時,我總被姆媽大費周章的搜身,不過姆媽沒有一次找的到。

我墊起腳尖偷喵,心裡滴咕大人物不也是個人,不也是鼻子眼睛耳朵?雖然它的衣服料子好一點,長的人模人樣一點,看起來兇了一點,但基本上他仍然是個人吧?

前面的小孩繞過大人物,但大人物一直搖頭,沒多久,便快輪到我了。笑意一直湧上來,害我忍的很辛苦,但想到大人物被嚇到的嘴臉,多難受我都願意憋著。

眼見快到我了,但我耳朵卻突然痛了起來,抬頭一看,乖乖不得了,原來姆媽的手已經搭在我耳朵上,使勁的扭著。

一疼,我的手便鬆了開,蜘蛛瞬間跟我say goodbye。姆媽得意的撿起來,還笑著說道高一尺,魔高甚麼咚咚的怪話。

我洩氣的被拎到大人物眼前,朝他扮扮鬼臉,我可是鐵錚錚的漢子,原則是不能改的。雖然姆媽一用力,我的原則便輕易的沒了,狗腿的朝大人物僵硬的笑了兩聲。但我的眼睛還是有原則的死瞪著他。

大人物突然身手摸摸我額上的胎記,我稍稍抬頭,眼見可以學門口的小黃咬上一口之際,姆媽又壞事的把我拎開。

終於體會不吃飯的後果了。

人家匠匠〔我的死黨,雖然他不認為,因為我欺負她是三餐加宵夜的熱此不疲,但我認定就行了。〕便是姆媽拖都拖不動的最佳典範。

然後,帶著小家當,我便被姆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打包上大人物的車。雖然我一開始死命掙扎,但姆媽揚揚手上的一個小東西後,我便只差沒冒出尾巴,成了靈犬萊西,自動跳上噗噗〔姆媽注:車車〕

誰叫我的致命傷出現在這糟糕時刻,

無敵鐵金剛。

龐尉德,我的新爹地。

不過我都叫他姆爸。沒辦法,這是在孤兒院養成的習慣,改不過來。

我也有了一個新名字,龐璽冬。姆爸都叫我龐龐。我有一個惡霸的習慣,便是在自己的所有物上簽名,但自從改名後,我不得不改掉這惡習。我恨死這個名字了。

姆爸很有錢,在領養我的半個月內,我的房間便擺滿了無敵鐵金剛,大的小的,一系列的,限量的,幾乎可以開一個博物館了。

但有一次夢見自己變成怪獸,無數的鐵金剛像螞蟻一樣的撲上來咬我後,這些正義的使者便被送給孤兒院,造福了我曾經的朋友。

在五十坪大的洋房中,除了我和姆爸,還有一個五十歲的總管,我都叫他管管,因為他太羅唆了。什麼都要管一下,不然我猜他會鬱悶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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