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路之愛》作者:半江明月【完結】
文案:
一夜情緣後,從此扯出了糾纏不清的緣分。
一個是風流慣了的大少爺,他將喜歡誤當做了愛。
一個是從不相信愛,卻試著相信自己能去愛。
愛與喜歡,從來是模糊不清很難認清。
兩人漸行漸遠,終成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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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水情
凌晨二點,對於習慣在黑夜出沒的沈青來說,實在是有些早,從PUB裡出來,他的頭腦還是十分清醒,一點也不覺得乏累。
PUB隔壁新開了家酒吧,名字很俗,露水情。沈青在門口徘徊了會兒,決定下一家就是這裡。
酒吧裡比想象中的要清淨多了,並沒有多少人。沈青瞧了幾眼,都是些男人,而且多是其貌不揚的中年男人。
“喝一杯嗎?”一個看上去有三十多的男人即使穿著西裝卻也掩不去眉宇間的蒼老,他的長相實在很平凡,平凡到走入人群裡絕不會讓別人多看兩眼。
這是搭訕嗎?沈青摸摸自己的臉,心裡湧起無力的煩躁。他長了一張比女孩子還要清秀的臉,臉上乾乾淨淨,膚白如玉,腰身細得也不尋常,拜這身材所賜,曾多次被人誤以為是人妖。即使他是一個混混,混了幾年,也只有一個小弟。
“滾開。”沈青沒啥興趣,被一個男人搭訕,這對他來說實在不是一件心情好的事。
中年男人一愣,隨即一笑,咧嘴露出兩排很白的牙齒,這也算是他唯一可吸引人的地方。“你來這裡不就是為了排遣寂寞。”笑得很曖昧,說著手就摸上了沈青的腰,好細的腰。
沈青秀氣的眉毛一擰,“拿開你的豬手。”別看他長相偏斯文,可是他畢竟是男人,該有的力氣還是有的。
“痛……痛……,我鬆手就是了。”男人痛得不行,失算,這小子手勁還挺大的,不過他身材可真好。即使穿著一身胡裡花哨的寸衫,一截白皙堪比珍珠的鎖骨,很是性感精緻,在燈光下泛著淡淡的光。尤其是他喝酒的姿勢,一舉手,修長的脖頸揚起一個非常迷人的弧度,酒紅的液體沿著喉結慢慢滑入鎖骨,真想嚐嚐,這味道。
男人不死心,找了個離沈青隔兩個座位的地方坐,點了一杯無色的酒,也不喝,時不時地用眼光偷瞄沈青。
沈青直接無視他,事實上他現在心裡很鬱卒,很不爽。阿寶那小子,連自己的女人都看不住,那女人跟別人跑了這小子就只會淌眼淚,前兒個喝高了,被車撞了,這會兒正躺在醫院。20萬,他上哪兒弄來這麼多錢。
十四歲就出來混了,他是逃家一個人跑到了B市,那時年少,常常聽別人說B市遍地黃金,一夜暴富的事不勝列舉。他受夠了每天三點一線的日子,早上從家裡出發去學校,中午從學校回家吃午飯,吃完飯再去學校,然後晚上又從學校回到家。他還只有十四歲,卻要被這種枯燥泛味的生活所束縛,日子過得波瀾不興,雖然活著卻好像死了一樣,無悲無喜。
來了後才發現,這裡確實遍地黃金,不過那是對滿大街開寶馬賓士的人而言,也有人一夜暴富,可也有人一夜身敗名裂,跳樓自殺。這裡是天堂,可對沈青來說,卻不是。因為他什麼也不是。沒學歷,沒身家,沒特長。原本想要闖蕩一番,如今卻……
越想,越覺著憋屈,他怎麼就混到了這個地步。沈青開始有些醉了,這酒後勁真夠大的。先前喝著還未發現。
伏特加,原來如此。不過他什麼時候點了這麼一杯酒,他不記得他有點過。
“喂,你是不是弄錯了,我沒點過這酒,我可沒錢。”沈青朝酒保嚷,酒保頭也沒臺徑自擦著玻璃酒杯,“有人替你點的。”
很好,很乾淨的杯子,酒保看著挺滿意,放下這個,又拿起另一個,生活就像這杯子,被不同的人用,雖然會留下各種痕跡,可是隻要擦一擦,又是一個新的,週而復始,處處充滿杯具。
“誰啊,錢多了沒處花嗎?”若是換做平常,有人請他喝酒,他必然會拒絕,可是這個時候,他就不想理那麼多,他來這裡的目的就是為了求醉,一醉解百愁。
“那邊的那個人。”酒保努了努嘴,“咦,剛才還在的。挺帥的一個人。看上去才二十出頭。”
沈青沒有接腔,別人帥不帥與他沒關係,帥又不能當飯吃。將最後一滴酒喝掉,他打算走人了。
夜晚的風吹得很舒服,四月的天,說熱也不熱,說涼也不涼,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