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1 / 4)

小說:福爾摩斯探案 作者:津鴻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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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親愛的兒子,既然那日益迫近的恥辱使我的暮年暗淡無光,我可以老實而誠懇地說,我並不畏懼法律,也不怕喪失我在本郡的官職,更不擔心相識的人小看我而使我痛心疾首。可是一想到你很愛我,而且極為尊敬我,卻要因為我而蒙受恥辱,這才使我心如刀絞。但是如果一直懸在我頭上的橫禍果真降臨了,那麼我希望你讀一讀本篇記事,那時你就可以直接從中瞭解我該受何種責罰。另一方面,如果平安無事(願萬能的慈悲上帝賜準!),萬一這張紙還沒有毀掉而落入你手中,我懇求你,看在上帝份上,看在你親愛的母親份上,看在我們父子間的恩情份上,把它一燒了之,永世遺忘吧。

“‘但如若那時你果真讀到此信,則我知道事已敗露,置身囹圄了,或十之八九我已噤舌長眠了(因為你知道我的心臟衰弱)。但無論屬於以上哪種情況,即已無需繼續隱瞞。以下事事千真萬確,願誓肺腑,以求寬恕。

“‘親愛的孩子,我本來不叫特雷佛,年輕時叫詹姆斯·阿米塔奇[詹姆斯·阿米塔奇兩個詞縮寫字母為J.A.。——譯者注。]由此你就明白我那次受驚昏厥的原因了。我是指幾個星期以前,你大學的朋友對我講的那番話,在我聽來好象一語道破了我化名的秘密。作為阿米塔奇,我在倫敦銀行工作,而作為阿米塔奇,我被定了違犯國法之罪,判處流刑。孩子,不要過分苛責我吧。這是一筆所謂賭債,我只好償還,我便用了不屬於我自己的錢去償還了。當然我確有把握能在察覺之前把它補上。可是最可怕的厄運臨頭了,我所指望的款項竟然沒能到手,又加上提前查帳,使我的虧空暴露出來。這件案子本來可以處理得寬大一些,可是三十年前的法律比現在嚴酷得多。於是在我二十三歲生日那天,便定了重罪和其他三十七名罪犯一起被鎖在“格洛里亞斯科特”號帆船的甲板上,流放到澳大利亞去。

“‘那是一八五五年,克里米亞戰事正酣。本來載運罪犯的船隻大部分在黑海中作軍事運輸,因此政府只好用較小的不適當的船隻來遣送罪犯。“格洛里亞斯科特”號帆船是做中國茶葉生意的,式樣古老,船首很重,船身很寬。新式快速帆船早已勝過了它。這隻三桅帆船載重五百噸,船上除了三十八名囚犯以外,還載有水手二十六名,士兵十八名,船長一名,船副三名,醫生一名,牧師一名和獄卒四名。從法爾默思啟航時,船上共約一百人。

“‘通常囚犯船的囚室隔板都用厚橡木製成,可是這隻船的囚室隔板卻非常薄。還在我們被帶到碼頭時,我特別注意到一個人,他現在就囚在船尾和我相鄰的囚室裡。這是一個年輕人,面容清秀,沒有鬍鬚,細長的鼻子,癟嘴。他一副得意神情,走起路來昂首闊步,最突出的,還是身材特別高大,我看誰的頭也到不了他的肩部,他肯定至少有六英尺半高。在這麼多憂鬱而消沉的面孔裡,看到這樣一張精力充沛而堅定果斷的面孔,那是非同小可的。看到這張面孔,猶如暴風雨中送來爐火。我發現他和我為鄰,非常歡喜。一天夜深人靜,幾句細語送進我的耳鼓,我回頭一看,原來是他設法在囚室隔板上挖了一個洞,這更使我喜不自勝。

“‘他說道:“喂,朋友!你叫什麼名字?因什麼罪名被關在這裡?”

“‘我回答了他,反問他是誰。

“‘他說道:“我叫傑克·普倫德加斯特,我發誓,在你和我分手之前,你會知道我的好處的。”

“‘我記得聽說過他的案子,因為在我自己被捕以前,他的案子在全國曾經轟動一時。他出身良家,又很能幹,但沾染了不可救藥的惡習,靠巧妙的欺詐,從倫敦鉅商手中騙取了鉅款。

“‘這時他便驕傲地說道:“哈,哈!你想起我這件案子了。”

“‘我說:“的確,我記得很清楚。”

“‘他說:“那麼,你可記得那案子有什麼特別嗎?”

“‘我說:“有什麼特別呢?”

“‘他說:“我弄到將近二十五萬鎊鉅款,不是嗎?”

“‘我說:“人家說是這麼多。”

“‘他說:“可這筆贓款並沒有追回去,你知道嗎?”

“‘我回答:“不知道。”

“‘他又問道:“喂,你猜這筆鉅款現在在什麼地方?”

“‘我說道:“一點也猜不出。”

“‘他大聲說道:“這筆錢還在我的掌握之中。一點不假!記在我名下的金鎊數,比你的頭髮絲還要多。小夥伴,要是你手裡有錢,又懂得怎樣管錢用錢,那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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