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1 / 4)

小說:福爾摩斯探案 作者:津鴻一瞥

問題以後,我就得出這樣一個必然的結論來:傑弗遜·侯波這個人,必須到首都的出租馬車車伕當中去尋找。

“如果他曾是馬車伕,就沒有理由使人相信他會就此不幹了。恰恰相反,從他那方面著想,突然改變工作反而更可能引起僕人們對他的注意。他至少要在一段時間內,繼續搞他的這個行業。如果認為他現在用的是一個化名,這也是沒有道理的;在一個沒有人知道他的真名實姓的國家裡,他為什麼要改名換姓呢?於是,我就把一些街頭流浪兒組成了我的一支偵查連隊,有步驟地派遣他們到倫敦城每家馬車廠去打聽,一直到他們找到了我所要找的這個人為止。他們乾的有多麼漂亮,我使用這支隊伍又是多麼迅速方便,這些你都還記得很清楚吧。至於謀殺斯坦節遜這一層,確實是一件完全沒有意料到的事件。但是,這些意外事件,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是很難避免的。你已經知道,在這個事件裡,我找到了兩枚藥丸。我早就推想到一定會有這種東西存在的。你看,這件案子整個就是一條在邏輯上前後相連、毫無間斷的鏈條。”

“真是妙極了!”我不禁叫了起來,“你的這些本領應當公佈出來,讓大家都知道一下。你應當發表這個案件。如果你不願意的話,我來替你發表。”

“你願意怎樣辦,就怎麼辦吧,醫生,”他回答說,“你且看看這個!”他一面說著,一面遞給我一張報紙,“看看這個!”

這是今天的一份《回聲報》,他指的那一段正是報道我們所說的這個案件的。

報上這樣說:由於侯波這個人突然死去,社會人士因而失去了一件聳人聽聞的談論資料。侯波是謀殺伊瑙克·錐伯先生和約瑟夫·斯坦節遜先生的嫌疑犯。雖然我們從有關當局獲悉,這是一件由來已久的桃色糾紛犯罪案件,其中牽涉到愛情和摩門教等問題。但是這個案件的內幕實情,現在可能永遠不會揭曉了。據悉,兩個被害者年輕時曾經都是摩門教徒。已死的在押犯侯波,也是來自鹽湖城的。如果說這個案件並無其他作用的話,至少它可以極為突出地說明我方警探破案之神速,並且足以使一切外國人等引以為戒;他們還是在他們本國之內解決他們的糾紛為妙,最好不要把這些紛爭帶到不列顛的國土上來。破案神速之功完全歸於蘇格蘭場知名官員雷斯垂德和葛萊森兩位先生,這已經是一件公開的秘密。據悉,兇手是在一位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爾摩斯作為一個私家偵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現了一定的才能,他在這樣的兩位導師教誨之下,想來必能獲得一定的成就。一般估計,這兩位官員將榮膺某種獎賞,作為對於他們勞績的表揚云云。

歇洛克·福爾摩斯大笑著說:“我開頭不是這樣對你說過嗎?這就是咱們對血字研究的全部結果:給他們掙來了褒獎!”

我回答說:“不要緊,全部事實經過都記在我的筆記本里,社會上一定會知道真情實況的。這個案子既已破了,你也就該感到心滿意足了,就象羅馬守財奴所說的那樣:

笑罵由你,我自為之;

家藏萬貫,唯我獨賞。”

四簽名 第一章 演繹法的研究

歇洛克·福爾摩斯從壁爐臺的角上拿下一瓶藥水,再從一隻整潔的山羊皮皮匣裡取出皮下注射器來。他用白而有勁的長手指裝好了精細的針頭,捲起了他左臂的襯衫袖口。他沉思地對自己的肌肉發達、留有很多針孔痕跡的胳臂注視了一會兒,終於把針尖刺入肉中,推動小小的針心,然後躺在絨面的安樂椅裡,滿足地喘了一大口氣。

他這樣的動作每天三次,幾個月來我已經看慣了,但是心中總是不以為然。一天一天地過去,這個情況給我的刺激日漸增加。因為我沒有勇氣阻止他,每到夜深人靜,想起此事,就感覺良心不安。我不止一次地想把心裡的話向他說,但是由於我的朋友性情冷漠、孤僻,而且不肯接受意見,使我覺得要想向他無拘無束地進一忠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毅力,他自以為是的態度和我所體驗過的他那許多非常的性格,都使我膽怯而不願惹他不高興。

但是,這一天下午,也許是我在午飯時喝了葡萄酒,也許是因為他那滿不在乎的態度激怒了我,我覺得再不能容忍下去了。

我問他道:“今天注射的是什麼?嗎啡,還是可卡因?”①

……………………

①可卡因(Cocaine)又名古柯礆,是鴉片、嗎啡同類的麻醉品,用久可以成癮。——譯者注

他剛開啟一本舊書,無力地抬起頭來說道:“這是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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