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他們也想上來拔個幾片。他如果現在不澄清一下,自己這條尾巴早晚會再避毒手。

「林,你兒子們眼睛都發綠了,你管一下啊!我馬上要結婚了,可不能當個禿尾巴魚。」

沒等林發聲,烈興高采烈地說:「這有什麼關係?結婚時有禮服穿,誰管你尾巴是不是禿的。」

「你這傢伙,現在敢頂撞我了。好樣的,我如果尾巴禿了,我保證,你這頭金髮也會禿掉的。」冰頓了一下,臉上露出了壞笑,笑著對被烈抱著的小洋說:「小洋認識金幣是不是?」

小傢伙一個勁點頭。

「那小洋認不認識金條呢?」

小傢伙又點點頭。

這下好辦了。冰指著烈說:「小洋看啊!那個叔叔一頭金條哦!」

烈一下傻限了,自己的頭髮和金條有什麼關係?

小洋歪著腦袋看看烈,搖搖頭說:「不一樣!金條粗粗的。」

「這是小金條。」

「冰——」林出言制止。

可是,小傢伙明顯已經聽進去了,一伸手把烈的頭髮抓了一小簇下來,又笑著把烈的頭髮伸到林面前,笑著說:「錢!錢!錢!」

烈這下火大了,對冰大叫著:「你也不是一頭金髮嗎?讓他們把你的頭髮也拔光好了!」

冰不慌不忙地道:「呵呵,你看仔細了,我這頭髮金色裡帶點白的,你那頭髮顏色才是標準的惡俗金。」

「那你的尾巴也是惡俗金!」

「套句你說的,我的尾巴在衣服下面,誰看得見啊!不像你,天天頂了個惡俗金,到處招搖!」

「……」

林決定不再和他們繼續鬧,他把三個孩子帶回樓上,自己也反省了一下。愛錢的毛病是該收斂一下了,不該那麼早教孩子們認錢。

他把孩子們送到房裡,再三告誡孩子們,以後不可以去拿別人的錢。地上撿可以,別人給的只有經過自己或者翼的同意才可以拿,絕對不能像剛才那樣自己去拿別人身上的。

小洋有點不開心了,剛才明明叔叔還表揚自己,為什麼爸爸說不可以拿呢!

這下林沒轍了,只能破壞了下烈的形象說,那個叔叔的話不能當真,那個叔叔是騙他們的。

於是,孩子們很容易就接受了。因為在他們眼裡,烈確實是個老騙他們的叔叔,這下烈在孩子們心裡的印象繼續下滑了。

經過這次小插曲,冰和烈也算是正式見到面,烈收了請帖,這次的會面之旅也就結束了。走的時候,冰的心情大好,烈拿著請帖,一臉不高興。

在雷家拿烈開心過了的冰和林一起在回家的路上。林看冰的心情不錯,丟了很大一本相簿給冰說:「冰,這是我丈夫叫我拿給你的,裡面都是曼家裡比較重要的親戚。回家趕緊記一記,結婚宴席上你要一桌一桌打招呼的。」

冰拿起來隨手翻了幾頁,大叫起來,「我的天,那麼多人啊!要命了,還都長得一模一樣,要我命啊!這怎麼認得出來!」

「沒你說的那麼誇張,雖然都是兄弟什麼的,但是還是有點區別。」

「可這離我結婚只剩沒幾天啊!就那麼幾天,要我全認出來,要嘛讓他們額頭上都給我編上編號,我回去背起來。」

林笑罵道:「去你的,你當賣豬啊!還編編號,虧你想得出。」

「不管了,我想過了,到時我就裝內向、裝可憐、裝怕生,從頭到尾就躲在曼身後,讓他應付,我是沒這本事一個個認過來。」

林看看冰說:「還是認起來得好,只要你肯,時間還是夠的。當年我和翼結婚時,那人才叫多呢,我得連來送賀禮的其他國家的使節的名字和外貌都要記起來。」

冰埋怨道:「不要拿我和你這種非人類比。你最妖怪了,以前新來的兵你只要看過一遍資料,第二天就全部能叫出名字,搞得我這個記不住人長相的人被人說端架子,全你害的。」

「知道自己記不住就多看幾遍啊!」

「明知道記不住還看什麼啊!相處久了自然就能記住了!」

……

雖然心裡不情不願,不過臨下車,冰還是把那本巨大的相簿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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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最近千什麼都眉開眼笑的,看到平時最討厭的人也是滿面春風,沒事就在辦公桌前傻笑。

和他關係好的人都在說,曼守得雲開見月明,終於轉運了。一直等,一直等,終於給他等到段好姻緣。

和他關係不好的人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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