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為他的死纏爛打,現在才能和卓衡在一起,不然以卓衡那種冰塊似的性格,說不定大學四年下來都不見得能和他說上幾句話。這樣一想他又覺得有幾分慶幸,幸好當初老子我臉皮厚啊,不然得追到猴年馬月去啊。
走到辦公桌前坐下,不由感到有些恍惚,從大學畢業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也就是說,他喜歡卓衡快六年了。從大一纏到大四,畢業後又追到他公司,當了他的助理,然後腦子一熱跟他表白,又糊里糊塗和他在一起。直到現在,沈思都還覺得不太真實,卓衡怎麼就答應了呢,他那樣的人。
他那樣的人該是高高在上的,誰也入不了他的眼才對。
沈思還記得第一次上課作自我介紹的時候,卓衡就站在座位上說了個名字,表情不耐,拽得讓人想揍他一拳。雖然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他就是這樣的性格,但他那生人勿近的氣場和冷冰冰的性格,讓大多數想靠近他的人望而止步,小部分敢接近他的人,也被他的冷言冷語刺得對他敬而遠之。只有一個沈思堅持不懈,像塊牛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罵也罵不走,加上又是同班又是同寢室的,就更給了沈思早晚糾纏的便利條件。
洗衣服,打飯,佔座位,全是沈思搶著做了。後來他嫌食堂的飯菜太難吃,沈思甚至去學了做飯,在寢室給他開小灶。時間一久,卓衡便也習慣了身邊總有這麼一個人,默許他像個跟屁蟲似的跟了他四年,甚至會習慣的等他,去上課的時候等他出門,下課的時候等他收好東西,放假的時候等他一起回家。
這樣的習慣給了沈思堅持四年的勇氣,有時甚至會有卓衡愛上他了的錯覺。
呵,所以習慣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就像他習慣的喜歡卓衡一樣,已經成了必須做的事情,就像吃飯喝水一般自然。
口袋裡震動的手機打斷了沈思對自己人生的感嘆,摸出手機,上面的號碼卻讓他怔了怔。他猶豫了一下,按了接聽,“媽……”
“小思,”沈母的聲音顯得有些疲憊,“你不回家裡的公司去當別人的助理就算了,我和你爸爸還能讓你再玩幾年,但你說你不會結婚是什麼意思?昨天蘇瀲回來哭得眼睛都腫了。”
想到昨天的事,沈思有些頭疼。沈母很喜歡蘇瀲,一心想要她做沈家的媳婦,昨天又讓他去陪蘇瀲吃飯。
昨晚回去的時候,卓衡的臉色可真是……沈思忍不住揉了揉腰,卓衡這次真的生氣了,狠狠的折騰了他一頓。
沒有聽到沈思出聲,沈母有些不高興,“小思?”
沈思有些煩躁,撓了撓頭髮,脫口道:“我不喜歡女人,我不會和蘇瀲結婚的,也不會和其他女人結婚,你不要再問了。”
電話那邊的人滯了一滯,語氣瞬間嚴厲起來:“小思,你在說什麼渾話?你和蘇瀲從小一起長大,這門親事是兩家人都預設了的,蘇瀲也很喜歡你,現在就等著你回來訂婚了。你現在說你不喜歡蘇瀲,要我怎麼跟你蘇伯伯交代。”
沈思揉了揉眉頭,“我從來都沒說過我喜歡蘇瀲,也沒同意過訂婚的事情。我不會回來和她訂婚的。”他頓了頓,補充道:“因為,我喜歡男人。”
沈母一口氣差點沒喘上來,厲聲道:“你說什麼?男人?難道是那個卓衡麼?”
沈思動了動嘴唇,還是輕輕應了一聲:“嗯。”
“你……你要氣死我嗎?那個男人有那麼好?把你迷的神魂顛倒,讓你為了他家也不回,現在還為了他來氣我。”沈母喘了口氣,忽然想起了什麼,語氣更加嚴厲,“你現在和他住在一起?”
“……嗯。”
“你!你現在立刻給我回來!他給你灌了什麼迷藥,啊?讓你連臉也不要了,巴巴的送上門去。你以為他是認真的嗎?不過是和你玩個新鮮而已,現在卓家已經在為他準備婚事了,再不久他就要結婚了!”沈母此時恨不得直接過來把他綁回去,“你傻啊,送上門去讓別人糟蹋,我沈家的兒子什麼時候這麼賤了!”
“媽,對不起。”沈思咬了咬唇,“我真的喜歡他,就再給我一點時間,媽,我求求你,至少讓我死心的心甘情願。”他望了一眼卓衡的辦公室,“他結婚了我就回來。”
“……”沈母半晌無語,直想過去抽他幾鞭子讓他清醒一下,“不行,你給我回來。”
“媽……”
“立刻回來,要是今天晚上我沒在家裡見到你,就別叫我媽了。”沈母氣得心口泛疼,“我沒你這麼荒唐的兒子。”
“媽……”沈思聽著電話裡的忙音苦笑,好了,這次連老媽都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