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小說:其實可以在一起 作者: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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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其實可以在一起

作者:晏書

晉江3。24日完結

其實可以在一起 我跟周啟崇糾糾纏纏,求一個俗氣的大團圓結局,然而這世上並不止我們兩個人,我們要考慮的也並不止是彼此。生命的不可承受之輕讓我等了他三年,三年後,我背下父親用命換來的程式碼,不可避免地捲入新的潮漩…

進度條緩慢推進,我手上抱著電量接近零的筆記本,靠在門上沉默了一會兒,疲憊地開口:“周啟崇,如果不是有那麼多其他,我們其實可以在一起。”

周啟崇在門後笑了笑:“我們當然可以在一起——了了,我陪你。”

特種兵攻(周啟崇)V駭客技術宅受(沈江佑)

掃雷:第一人稱,主受,攻分手後結婚(還有什麼?以後想到再加)

溫馨提示:

1、作者乃文科狗,理科差,故此文絕非技術文

2、作者傻,請自帶避雷針

3、作者虐點低,所以happy ending

內容標籤:情有獨鍾 陰差陽錯 破鏡重圓 近水樓臺

搜尋關鍵字:主角:沈江佑;周啟崇 ┃ 配角: ┃ 其它:

☆、有緣相見

我想,其實應該把我們的事寫下來。

要不然等我老了,忘了,那該有多可惜。

到時候我或許會有個妻子,有一雙兒女——雖然我現在也足夠當爹,不過還是覺得老當益壯,可以再等等。

嵐錦曾經數落我說合該被騙得一無所有。

我沒覺得我被騙,連結局都沒有出來,我怎麼甘心。

我小學時就認識周啟崇了,他三年級時轉學走,之前三年一直與我同桌。不過他與我不熟,那三年裡他爸媽在鬧離婚,連帶著無人管教他,豆芽菜般的小孩兒,跟著初中幾個大男生混跡大街小巷,其間還收過我兩次保護費。

但是我對他印象蠻深。

在我們那個被老師表揚坐得直都高興好幾天的單純年紀,偶爾上課從不交作業的“壞學生”周啟崇當真讓所有小孩子唾棄鄙夷並奇怪地羨慕著。

這只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他的眼神。

小孩兒一般是不會看人臉色的,你只要不罵出聲來、揮下手去,他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半點沒有惹惱人的自覺。

但我很怕周啟崇的眼神。

那時他已半學期沒來,老師把我叫去告知我改考勤的事,以後他都不來了。於是我就問了一句為什麼。

老師沒告訴我,只讓我回去。

出門的時候,我聽見幾個老師在裡面說話:

“這孩子…廢了……”

“…他媽也是…孩子那麼小,離什麼婚…”

他們以為我聽不見,或是聽不懂,但我其實聽得很明白:周啟崇的父母離婚了,他跟著母親搬走,要轉學了。

回到教室,一群同學圍著我嘰嘰喳喳問怎麼了,我說:“周啟崇要轉學了。”

他們又有人問:“為什麼轉學?”

眼裡露出新奇的目光。

女班長大聲說:“肯定是因為他爸媽離婚啦!”

同學們轟地一下炸開:“離婚!”

這是個新鮮詞兒。

“真的嗎?”同學們又轉過頭來向我求證。

我正要開口,忽然看到一個瘦瘦高高的黑小子站在門口。

他惡狠狠地瞪著我。

眼神不像個生氣的孩子,倒像一隻惡狼,似乎只要我說出一個字,他就會撲上來把我撕成碎片。

我嚇到了。

當時的感覺讓我畢生難忘。

就好像你第一次知道,有些人,不能惹,有些事,不能說。

我僵立片刻,開口說話:“不是。”

我對上同學們好奇的目光:“他要搬家了。”

說完,我低著頭坐下來,脊背冰涼,腦海裡還殘留著他那種陰鷙的目光。

我在周啟崇離開前的一天,真正認識了這個人。

然後在心裡想,難怪他那麼能混。

原來那麼可怕。

小孩子還有個好處,就是忘性大。事實上,除了他瞪我那一眼,我幾乎不記得任何與他有關的相處情節。

哦,除了那兩次被他收保護費的事。

雖然被瞪過一眼,但他在我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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