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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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匙可能是落在家裡了。

譚堂回來後,發現蕭與信蹲坐在房門口,像是個被趕出家門又捨不得離開的孩子。

“怎麼了?”

蕭與信抬頭看著面前高大的影子,“我鑰匙好像忘在房間了。”

譚堂把他從地上拉起來,“怎麼不打電話給我?”

“我不想打擾你。”

譚堂一邊掏鑰匙開門一邊道:“有什麼打擾不打擾的,我這段時間不忙,下班時間相對寬鬆。”

“沒事,反正也沒等多久。”

開了門進去,蕭與信先去房裡找鑰匙,最後在床上找到,總算鬆了一口氣。

吃飯的時候,譚堂說:“對了,這個星期六我在海邊有一場婚禮現場,那邊風景還不錯,你要不要去看看?”

其實蕭與信來到這邊還沒好好出去看看,聽到可以出去,立即伸長脖子,“真的可以麼?”

“可以,這一次舉行婚禮的是富家子弟,把整個海灘包了下來,路人都能做客,費用他們全包。”

“會有很多好吃的麼?”這句話自然而然就問了出來。

譚堂輕笑一聲,給他夾了一塊雞中翅,“當然有,那裡的食物任吃。”

蕭與信兩眼放光,早就在電視上看過有錢人辦婚禮的場景,吃的都是高大上的,所以他沒多想就說要去。

到了週六,譚堂和蕭與信一起出門。譚堂婚禮現場時都會穿正裝打領結或者領帶。這一次他穿了白色西裝,襯得他的臉更加好看。

蕭與信不敢正眼看他,坐上了車才藉著後視鏡看了幾眼。師兄是真的長得很好看,屬於文雅型的好看。

作者有話要說: 更新啊更新,實習得很苦逼,o(╯□╰)o

☆、師兄叫做糖糖

婚禮場景佈置地很豪華,來參加婚禮的也很多有錢人。新郎是一位中年發福的男人,新娘則是一位美貌如花的女子,大概也就二十歲左右。

蕭與信看著踏著紅色地毯一步一步走過花門的新人,愣愣地站在那裡,手上還端著吃的東西,但是心情卻極差。周圍豪華的佈景一瞬間失去了顏色。

心裡一直有個疑問,新娘是真的因為愛情而嫁給新郎麼?

譚堂站在舞臺上,手裡拿著麥克風,無論是長相還是聲音,都讓下面很多未婚女子傾心。蕭與信看著自家師兄,很快忘了新娘和新郎的事,目光投注在師兄身上。

他的聲音是這夏末秋初的海灘最美的旋律。蕭與信在網配圈聽過無數好聽的聲音,但沒有一種聲音能像師兄一樣,讓他痴迷,讓他心醉。

等到了新人敬酒的環節,譚堂下了舞臺,在食物區挑了一些吃的。

蕭與信看著他過來,臉上帶了一點害羞的顏色,“師兄好厲害。”

譚堂微微一笑,把手裡的吃的給他,“有你喜歡的炭燒牛肉。”

“師兄你不吃麼?”

“我不餓。”一般主持人是不會在婚禮現場吃東西。

“你稍微再等一下,今天的現場七點鐘之前就能結束。”

“嗯。”

譚堂回到舞臺後,蕭與信抱著餐盤在人流量少的角落吃東西,吃得很低調。

等到七點鐘,海灘上的新人被花車接走,婚禮現場的人也各自散去。譚堂脫下了白色西裝外套,跟公司裡的幾個同事道了別就領著蕭與信離開。

坐在車上,城市的霓虹燈照在光滑的車身上,現出五彩斑斕的顏色。

蕭與信又想起了今天的那對新人,偏頭看著開車的譚堂,“師兄,你說今天那對新人是因為愛情而結的婚嗎?”

“怎麼會這麼問?”

“就是隨便問問。”

譚堂看著前方回話,“是不是愛情我也不清楚,這隻有當事人才會知道。但是,這個世上的婚姻大概只有一半是愛情的歸宿,另外一半不是。”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因為愛情結婚的有,但因為金錢或者純粹是傳宗接代而結婚的也大有人在。

“不同的人就會選擇不同的生活方式,只要是他們認為對的,外人無法干涉,最多隻是站在圈外羨慕或者惋惜。”

蕭與信聽著譚堂的話,心裡頓時豁然開朗。他說的很有道理,生活是自己選擇的,外人無法干涉。

“師兄,我們現在回去嗎?”

“先不回去。”偏頭問:“你餓不餓?”

“不餓。”今天吃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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