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因為對自己沒信心吧。”
嚴歡一愣。
“我怎麼就沒信心了?”
“因為你不認為,自己的歌可以打動世上的所有人。”JOHN淡淡道:“無論是西裝筆挺的上班族,路邊的乞丐,還是忙著帶小孩的家庭主婦,和休閒的老人。真正優秀的歌曲,可以讓世界上不同民族不同地位的人都為之沉醉,至少,我就是這麼認為的。”
嚴歡嚥了口口水,“可是語言不通。”
“歌聲就是心靈的語言。”
“但是愛好不同。”
“人對於美的欣賞總是大致趨同的,優秀的歌曲也一樣。”
“好吧。”嚴歡拜服了,“那你成功了沒有,製作出一首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喜歡的歌。”
JOHN沉默了許久之後,嚴歡才聽到他略帶不甘心的回答。
“我沒有做到真正的成功,只算是成功了一半,但是……”老鬼頓了頓,繼續道:“我曾經的一個夥伴,他比誰都更接近這個目標。”
“更接近,也就是還沒有做到。”嚴歡道:“沒有人能夠創作出那樣的一首歌吧。”
“是現在還沒有,不意味著以後沒有。”JOHN批評他,“如果你們在創作時,不懷著這樣的目標,怎麼能與世界一流的樂隊抗衡。”
“目標,討所有人歡心?”
“不。”JOHN指正道:“是讓所有的人,都能看見你的心。”
蘊藏在歌聲和樂曲中的,那片赤忱之心。
嚴歡不禁沉浸到幻想中,讓世界各大洲的人們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心聲,那不等同於是將自己扒光展現在全世介面前。
那是多麼可怕,恐懼,令人心驚的事情,但同時,也是最勇敢,最無畏,最讓人佩服的事情。
比起語言的交流,人類心靈的交流才是更加珍貴,而正是因為明白它來之不易,數代以來,所有的搖滾樂手都在重複著一件事!
將自己扒光,□□裸地展現在世人面前!
任人審視質詢,隨他責罵偏頗,他們要做的,只是在這億萬的茫茫人海中尋找自己的同道,哪怕只有一顆心與自己共鳴,也是無怨無悔了。
不畏懼將自己曝光,不畏懼將自己袒露,將心中的一切都寫盡在歌詞與音樂中。
搖滾樂,樂手們,激進而又勇往直前的一群人。
嚴歡感嘆,搖滾樂,要做好它,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現在才明白嗎?”JOHN問:“所以害怕了?”
“不,是明白沒有退路了。”嚴歡笑笑,“所以這樣,我只能也像那先先走一步的老前輩們一樣,硬著頭皮走下去了。”
在搖滾之路上,裸奔!
“嚴歡!”
身後,向寬在臨時搭建的臺子上對他招手。
“快點上來,輪到我們了!”
到我們了?
嚴歡回頭,看著小廣場上聚集得黑壓壓的人群,他們眼中有好奇有疑惑,但是並沒有惡意。
是了,自己害怕什麼呢?如果僅僅是在這麼多人面前就不敢演出,以後怎麼踏上更高的舞臺?
嚴歡可還記得,自己和JOHN定下的那個約定!
“來啦!”
他回應向寬,雙手撐著欄杆,一下子躍上了舞臺。
轉身,看著臺下人們好奇驚疑的目光,嚴歡心裡悄悄道:
請看著吧,請聽著吧。
我連同心底最深的秘密,都會毫不隱藏!在歌聲裡傾訴!
因為,我是一名搖滾樂手!
接過一旁遞來的吉他,嚴歡注意到付聲也正看著自己,便對他露出一個笑容。
“彈什麼?”
付聲看了他有好幾秒,眼神變幻了幾下,道:
“你選吧。”
“哎?”
“你是隊長。”
隊長這個詞,嚴歡還是第一次聽付聲這麼正式地說出來,他呆了一小會,笑道:“好吧,那就我選。”
這種時候,要揭開彷徨,拋下膽怯,明確自己未來不能退縮的路。
還有什麼別的選擇嗎?當然只有那一首。
是吧,JOHN!
JOHN輕輕一笑,道:
“跑吧。”
向前跑吧,嚴歡!
巡演首結
雷新是金雅縣人民日報的一位實習記者,大學畢業,好不容易託關係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