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想也沒想就拿出手機,開啟照相功能,他們以為我在幫他們拍合照,一個個都湊得緊緊的,對著鏡頭擺老掉牙的剪刀手。我面不改色地將畫面放大,直到螢幕充滿了他的笑臉才按下快門。
誰也沒有找我要這張照片,估計他們都沒當一回事,這正好省去了不少麻煩,我也不必找一些蹩腳的藉口來掩飾。
下午我便跑到學校後門的照相館,衝了一張錢包照。我只有這麼一張他的照片,因為我知道我一定會好好地儲存它。
它不會被我弄丟,也不會被我遺忘。它只會在我自願想捨棄的時候消失。
我把照片收了回來,沒有放進錢包裡——那個它待了四年的位置,而是將它撕碎。
“你!”她目瞪口呆地看著我的動作,“為……為什麼要?”
“因為我決定放棄了,”我看著浮在湯麵的碎片,撥出一口氣,“放棄這個我喜歡過,也喜歡過我的人。”
“咦?”
“既然不想再有牽連,那還留著照片幹什麼?”我的語氣聽起來如此理所當然。
“不,我是說,”她看著笑臉的殘渣,不忍地說,“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你們沒有在一起,但是這樣真的沒關係嗎?是有什麼誤會,還是……他不是也喜歡過你嗎?”
對我來說,那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們還是朋友的時候,不願戳破最後一層紙窗戶,享受著心照不宣的快樂。可悲的是,現在我的記憶裡大部分都是他的冷漠與回絕,我已經快要想不起來那一點點溫情。
“是有誤會,但是很難說清了。”我苦笑道,“實在是太多了,現在也懶得解釋,因為什麼都變了。”
我仍然是四年前的季桐,從來沒有變過,我也一直在原地。只是在厚厚的磚瓦牆另一端,楊勉修已變得不再是他。
究竟是喜歡上了錯誤的人,還是因為錯誤而錯過了對的人?
我無從得知。
“就這麼算了?”她看我沉著臉色,試探性地問。
“嗯,就這麼算了。”
我像是經過喜歡的人的房子門前的小孩,一步一步,忐忑又留戀,當看見美麗的紫陽花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像凝聚了代表新生的力量般,我禁受不住誘惑摘走了它。
這段一點都不刻骨銘心且沒有盼頭的愛情,已然被我掐滅在最後一滴微光裡。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