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候還小,說的話算不了數,而且又都是——”

“哥!”

“好,不說了,不說了。方雨,你總要為自己的將來想想,人不能總活在回憶裡!”

丟下這句話,席方靖搖頭嘆息著去了,留下席方雨一人獨自品味。

——你總要為自己的將來想想,人不能總活在回憶裡!

不自覺的,手緊緊的抓住了右腿。許多年前摔斷的地方,此時又隱隱作痛起來。

下午五點鐘起,老式陳舊的辦公樓裡陸續有人揹著包離開。除了就在附近住的,幾乎人手一輛腳踏車,唯一例外的就是席方雨。他的腳實在不適宜騎車。

有順路的同事好心要帶他一段,都被他微笑著拒絕了。反正太早回去也是面對家中那種抑鬱的氣氛,不如在外面走走透透氣。所以這裡離家雖然還有三站的路程,他卻從來都不坐公車。

這座小鎮似乎從來就沒有繁華過,陳舊得幾乎要被人遺忘了。只有幾輛專線長途,和時而從鎮外呼嘯而過的火車,才讓它和城市有了些許並不親密的聯絡。

小鎮給人的感覺永遠是灰濛濛的。放眼看過去都是灰色的或者慘白色的相同樣式的樓群,單調而陰鬱。這裡的空氣也並沒有因遠離市區而有所轉好,天空中永遠象罩了層霧。倘是春夏時節,紅花綠樹還能添幾分生氣,然而在這冬季裡,伴隨光禿禿樹幹的只有那同樣光禿禿的電線杆,偶爾幾隻烏鴉停在上面,發出刺耳的、淒厲的叫聲。

沉沉欲死。這就是席方雨的感覺。

腳傷以後,他輟了學,由父親託人找了個坐辦公室的工作,錢拿雖的不多,但到底清閒,每天在辦公桌前一坐,處理完了一些檔案,就淨等著下班。這工作做了五年,他幾乎以為自己要鏽住了,要發黴了。

“你該為自己的將來想想。”大哥的話不知怎麼又跳到耳邊。

將來?如同這小鎮一樣霧濛濛的看不到,也許就會一直這樣過到死吧。從十七歲那年起,“將來’這個詞對他來說就少了那份吸引力了。

“席方雨!”

在這裡,被人從大街上叫住並不算什麼希奇,每時每秒你都有可能遇到一兩個熟人,因為這裡實在太小了。

“你是——”眼前這個人年幾跟他差不多大,很眼熟,一時間卻認不出。

“我是陳明高呀,你不會連高中同學都忘了吧?”

是了,是高中的同學,關係一般,相處了大概一年吧,因為第二年他就輟學了。

相比於席方雨的沉默,對方的態度就熱絡許多。

“難怪你認不出我,都有七、八年了。自從上了大學我就不常回來,畢業以後在A市工作,直到這幾天才休年假回家,我想著上街逛逛也許能遇到熟人,第一個就看到你了!”

A市,那是個的大城市,一定比這裡繁華許多,也有生氣許多吧?

“對了,你在哪裡‘高就’呀?”

“我?”微微一笑,席方雨隨手向後一指,“那座樓裡,五樓,很‘高’。”

“怎麼?你還窩在這‘邊疆’?為什麼不出去闖闖呢?哦!對了,你的腳——”話說到一半,後知後覺的閉上了嘴。

“是呀,我雖然想闖,這腳卻不願意動。”席方雨自嘲的一笑,一抹苦澀還是不小心從眉宇間流露出來。無奈接受了這個事實,也認了,但別人那種遮遮掩掩的同情,還是讓他覺得難受。

談話已經開始轉向尷尬,陳明高自以為聰明的轉變話題:“你知道我在A市遇見誰了?”

“誰?”漫不經心的順著他的話頭問下去。

“向飛。”

向飛!輕輕兩個字,在席方雨聽來卻比晴天霹靂還要響,震得腦子裡一片嗡嗡聲,幾乎不能反應。

“你不會連他也忘了吧?我記得高中時候你們倆關係最好了,整天膩在一起,就算他後來搬家走了,你也該記得呀!”

怎麼可能不記得呢?忘了誰也忘不了他!這個名字,這個人,已經嵌入他骨子、融進他的血液裡了!勉強扯出一絲笑:“他怎麼樣了?”

“這小子,混得不錯!你聽過中科電子麼?明星企業!他就在那裡工作,也算是社會精英了吧?我瞧咱們這些人中,就屬他最強了。”

努力使自己鎮定下來,努力讓對方看不出什麼異樣,席方雨小心翼翼的問:“那……你有他的地址麼?”

“家裡的沒有,不過我知道他公司的,……怎麼你想找他?”

“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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