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不管什麼都好。
曹榕一個飛身上了屋頂,再在幾個屋頂上穿梭,消失在蒼穹碧空之下。
☆、大姐大
奉雨有著整個晨國最惡劣的環境,遍佈的風沙,乾燥的天氣,雖然,他的道路是跟晨國的首都之城,邵朝,相連線的,但是,由於,他的另一邊是無邊無際的沙漠,沒有山也沒有樹,跟邵朝的路程也是出乎意料的遠,這種直接面對著別國的城門,直接成為了守衛國家的大門。所以,在這座城市,現在已經很少能看到集市之類的出現,都是先老一輩就住在這裡,不願意離開的人,三三兩兩,風沙遍佈,還有駐守在這裡的軍兵們。
曹榕帶著斗笠站在風沙裡,黑色的披風被吹起來老高。
這種天氣他是很熟悉的,他剛來那會,就是在這樣睜不開眼睛的氣候裡,看到了不滿鮮血的城牆,和那些馬蹄聲。
也是在這樣的環境中,他度過了還算幸福的頭一年。
在這一代,也時常會有一些江湖上的人前往大漠,路過這裡,這裡是必經之路。所以,當曹榕這身打扮出現,這裡的居民沒有表現出過多的關注。
他們以前的生活就是,一間簡陋的小屋子,一片不知道歸屬的泥巴院子。吃的東西基本很難解決,這種地理環境,大米蔬菜的種植都成了問題,但是,樂樂的父親會隔三差五去百公里的邵朝買糧食回來。
曹榕站在那裡,看著已經塌陷的看不出本來面貌的屋子,回想起幾十年前,那次血雨腥風的午後,陽光通紅如血。他抱著一個頭蓋骨,躲在一個水缸的後面,看著那群跟強盜一樣的人闖進來,一刀將夫妻兩攔腰斬開。血就噴灑在那片唯一泥濘的土地上。現在看去,那快常年都長不出東西來的地方,居然長著一顆高大的書,周圍都是些綠草。這可能就是這一帶看到的唯一的綠色了吧。
原來,有些生靈是要用鮮血祭奠才能發芽成長。
曹榕走到房子的後面,那裡豎著兩塊很大的石頭,上面的字跡已經看不清楚了,像是流下的兩道黑色的淚。
鬼才知道他那時候是怎麼回事才有這麼大的力氣將這麼巨大的石頭搬過來。那時候的感覺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
曹榕蹲下來,在兩塊大石頭前挖了一個深深的坑,將樂樂的東西埋了下去,待到填滿泥土後,倒退了幾步,在地上重重地嗑了幾個頭,默默地看著他們。
邵朝是晨國的大都,繁華程度跟臨近的奉雨不可相提並論。相對於奉雨的天氣,邵朝是個夏天熱,冬天冷,但是,卻沒有任何風沙的干擾。因為他四面環山。
在這樣入秋的天氣,本來是帶著一股蕭瑟的淒涼,但是,在這裡一點那種感覺也沒有。至於滿街的熱情,當你看到這裡的場景,你會覺得,平常人的生活,其實也是很豐富多彩的。
此時已入黃昏,天變泛起了鵝黃色的光,太陽漸漸西沉,黑暗從原理太陽的另一頭逐漸畢竟。那些買著白天雜貨的小攤販開始收拾東西,悉悉索索地回家去了。老婆帶著孩子來接辛勤了一天的丈夫回家吃飯,孩子繞著父親轉圈,手舞足蹈的講著什麼。那些晚上出來賣小甜點和小東西的攤販也漸漸的走了出來。
此時,酒樓裡也都是人來人往,留著三八鬍子的中年人跟剛來的年輕人禮讓三分,請進店裡,小二熱情地招呼那些剛進來的生面孔和老主顧。
特別是邵朝最大的妓院,春色,早早的掛上了紅燈籠,裡面傳來了開場的小曲,混在嘈雜的人聲中,顯得很特別。春色可謂是最賺錢的,因為他們花了大成本,連門口接待客人的姑娘都是清秀客人,唇紅齒白,笑語盈盈。
曹榕站在那裡,被暖光照著全身,看著地平線的那頭,有人走來,有人走去,誰也不會知道,下一刻,那邊走來的人將會與你有怎樣的故事。人生就是在不斷的遇到中精彩起來的。
而曹榕這樣的感慨是在多年以後。誰會想到,只有香港電影裡才有的場景,讓他在穿越到了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上演了。
曹榕站在一家普通的酒鋪,酒鋪是個不坐客人的地方,他們釀酒,同時大批次地販賣給那些酒樓客棧,小店鋪,平時也會做些零售,就比如曹榕這樣往這邊一站,跟店家說明自己要的酒。不過,在酒鋪買酒比在普通店裡貴上一些,因為酒鋪有你所需要的所有的酒。
曹榕就站在那裡,等著店裡的夥計給自己取酒。突然,他看到牆壁上有一個奇怪的圖案,一般不仔細看是看不到的,只是曹榕這個人的眼睛比較的精,一眼便看到了那個帶著紅色尾巴的狐狸。他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