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美食,拉了個路人帥哥詢問,而那個路人,赫然正是他們要找的雷南雨。
李銘心第一時間買了火車票,簡單地收拾了一下行李,就拿著地址直飛奔而去。
下了火車,坐了一陣子長途,車輛停在那古色古香的小鎮中心。
那小鎮整個兒是個水鄉,到處都是碧色的水,黑瓦白牆的房子,全部建在水畔,地基沒在水中。李銘心穿著休閒襯衫,走過那不知道幾百年前立的石牌坊,覺得自己簡直像是穿越了一樣。
在大城市待了那麼多年,幾乎已經忘記了還有這樣的地方,豔陽垂柳,石橋人家,碧波盪漾,晴暖清揚。要不是周圍的行人,三三兩兩,都是現代的裝束,他真的以為自己已經回到古代了!
過了牌坊門,他一眼便看見一座白石的小橋上,一個青年抱著畫板,背靠著橋墩,好像正在寫生。
那個身影……簡直太熟悉了。熟悉到他的整個身體都悸動起來。
「南雨……雷南雨──!」
李銘心沒有任何遲疑地,就大聲喊了出來。
兩年了,他找了雷南雨整整兩年。
七百多個日日夜夜。
終於……找到你了。
這一年,李銘心已經二十六歲。距離他初次遇到雷南雨,已經過了十六年。
十六年,像烏龜一樣爬過來。快十年的時候,從陌生人終於氣喘吁吁爬成了朋友,然後在哥們的位置上,反反覆覆跌跌撞撞又爬了六年。
雷南雨聞聲回過頭,陽光打在他的臉上,這個人即便只是微微露出吃驚的表情,也一如記憶中一般生動燦爛。
……
這簡直是一場漫長的烏龜版的夸父追日。
如果一直向著那太陽爬,是不是終有一天,可以爬到頭?
再給我十年,再給我二十年,還能夠……更進一步嗎?
李銘心想著,卻已經掩藏住了兩年的焦急、疲憊、心碎與不安,擺上了花花公子玩世不恭的笑容,走上前去。
「雷南雨,你可讓人好找啊!」
第十七章
兩年多了,雷南雨一點也沒變。
甚至連性格都還是那樣,仍然不是個愛記仇的人。
對於兩年前傷他至深,讓他走投無路不得已拋下所有的一切,躲在這個沒人認識的小地方舔傷口直到現在的前哥們兒兼前情敵的到訪,雷南雨表現出了極其良好的素養。
他作為地主,對於李銘心的蒞臨指導,表示了熱烈的歡迎。
雷南雨一向不知道該如何去長久地恨一個人,或許是因為他這輩子從來沒有遇到過太壞的人的緣故。對他來說,過了兩年的隱士生活後,難得遇到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