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裡面金絲絨的緞面上放著一個白色的信封,信封下面……竟然是一把小巧的純金色手槍。
蕭澈看到槍的瞬間兩眼直放光,“天哪,不愧是秦老爺子,出手就是不一樣。”
“哦?”
“遠哥,這是‘瑞士迷你槍’,全世界最貴的手槍。迄今為止只賣出300多把,每年限量生產25把,彈容量是二十發,有效射程可達100米,內建消音器和爆破式子彈,是唯一能在30米外射穿防彈玻璃的手槍,無論從效能還是威力都是罕見的。”
雖然不是很明白,但這把金色的手槍好像是很了不起的東西。
拆開白色的信封,裡面如此寫到:
小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為師送你一句話,‘永遠不要讓別人知道你在想什麼,包括你最親近的人。’
這是你最喜歡的槍,我相信你一定不會忘記怎麼使用它。
(另:想要你命的人多不勝數,失憶的事切忌不可再讓其他人知道,否則必然招來殺身之禍。)
聶遠拿著那封信看了良久,半響,沈聲道,“蕭澈。”
“在,遠哥。”
“我失憶的事,有哪些人知道?”
“除了我和BOSS,還有凱醫生,目前沒別人了。”
“很好,這件事不能再讓其他人知道。”
“是,遠哥,一切按你的吩咐辦。”
“幫裡的情況呢?”
“幫裡的話,目前BOSS已經回去主持大局,遠哥你不必掛心。”
他現在就好像在森林裡迷路的野獸,隨時都有可能走入威脅的禁區。
雖然並不知道如何應付這個複雜危險的局面,但是擺出強悍的姿態,一如既往的假裝高深莫測,讓對手不敢輕舉妄動,總是不會有錯的。
“蕭澈,我幾點出院?”
“十一點。”
“現在就走。”
蕭澈有些震驚地抬頭看他,隨即又恭敬地低下頭,“是,遠哥,我這就去安排。”
待蕭澈出去,聶遠將那封信揉成一團丟進馬桶裡沖掉,又拿起那把泛著冷光的金色手槍放入上衣口袋內,握住槍的瞬間,心中有種難以言表的感觸。
這是一段記憶的消失,卻也是另一段記憶的開始。
蕭澈回來伺候他換好衣服,又拿黑色的呢子大衣給他披上,然後太監伺候皇帝般恭敬地跟在他身後喊,“遠哥來了。”
如果不是因為左手還打著石膏,聶遠想自己現在的樣子一定很瀟灑。
病房的門立馬被開啟,外面站著三個穿戴整齊的黑衣男,都彎腰行禮、恭敬地叫“遠哥。”
這樣的排場,聶遠還是很受用的,略微點了點頭,在前呼後擁下出了醫院,來接他的車是一輛黑色的賓利,車牌號是他最喜歡的數字──‘T99’。
隨他上車的只有蕭澈,和其中一個有點矮的中年男子,蕭澈叫他‘阿良’。上了車,蕭澈陪他坐在後面,阿良坐在副駕駛。
車裡很安靜,大家都在小心翼翼地看他的臉色,沒人敢說話。
外面的景物飛速地在車窗外掠過,就好像那些遺失的記憶,毫無留戀,更不會留下一絲痕跡。
大概過了二十多分鍾,車突然停下。
阿良開口道,“遠哥,前面有婚車擋住了道路,我們是等等,還是叫他們讓開。”
聶遠搖下車窗就看到十多輛加長版的勞斯萊斯停在路中間,每輛車前面都擺放著上百朵心型的粉色玫瑰,配上白色的絲帶做裝飾,看起來浪漫無比。
周圍圍攏著大批攝影記者,將道路圍個水洩不通。
這麼大排場,一看就知道結婚的人非富即貴,叫十多輛勞斯萊斯和這麼多人讓道,這種事情……他想都沒想過……
還沒等他開口,蕭澈就介面道,“這還用問嗎,叫他們快閃開,遠哥趕時間。”
聶遠不動聲色地坐在車裡靜觀其變,心中卻不由腹誹,叫這麼多人和車閃開,有沒有搞錯?!
司機鳴了兩下喇叭,阿良將頭探出去說,“不好意思,我們趕時間,各位讓個道吧。”
人群安靜了幾秒,立馬有人喊,“開什麼玩……”後面那個‘笑’字硬生生卡在喉嚨裡,沒有說出來。
眾人的視線都緊盯著賓利的車牌,再然後人群開始竊竊私語,“是T99,聶二爺的車,快讓開,快讓開。”
“老闆那邊怎麼交代?”
“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