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主意。
他一直算是個有自信的人,但畢竟年歲不饒人,盲目的自信只會讓他看起來像傻瓜一樣蠢。
就好像他一廂情願地認為李白還會喜歡他這個老男人……真是傻得無藥可救了。
看宏田推門離開,聶遠站起來送他到門口。
傭人拿大衣給宏田披上,宏田一米九幾的身高,穿上黑色的長大衣,後面再跟兩個訓練有素的大塊頭保鏢,感覺比電影裡的黑社會老大還要有派頭。
聶遠想,真正的黑道大哥就該是宏田這樣的吧,無論什麼時候都像猛獸一般氣勢非凡,而匪夷所思的是,自己這種菜鳥是怎麼混進黑道,變成了這個人的左膀右臂。
Lost Memory 三十三 上(生活報)
Lost Memory 三十三 上(生活報)
日子又變回剛醒來時那種養尊處優的狀態。
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蕭澈恨不得把早餐抬到床上來喂他,出去隨便逛一圈,最少也跟著四個人,有保鏢,有幫忙開車門的,有負責拿東西的。
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在後山的跑馬場騎騎馬,射擊場練練槍,客廳裡看看報,手上有花不完的鈔票,背後有一群人跟著貼身伺候,聶遠想,皇帝老子也沒他過的舒服吧。
但過著這樣舒心的日子,心情卻還是好不起來。
聶遠知道原因,可他不想去面對。
人生難得糊塗,有時候什麼都想清楚了就是對自己的殘忍,還不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自欺欺人來得舒服。
自從回到T城後,一直是雨天,天空陰沈沈的,心情也跟著沈悶起來。
今天難得出了太陽,風和日麗,秋高氣爽,空氣裡都透著一股植物的清香。
聶遠躺在陽臺的搖椅上曬太陽,手裡拿著生活日報隨意翻看,毫無意外的,在娛樂版頭條又看到了染著一頭囂張紅髮,帶著淚鑽耳釘的柯瑜。
柯瑜簡直是狗仔隊的衣食父母,聶遠回來一個星期不到,每天的報紙必見他的緋聞。
前天是‘柯瑜耍大牌遲到歌友會,被挖隱私怒砸記者’。
昨天是‘柯瑜深陷緋聞漩渦,歌壇天王官司纏身。’
今天又是什麼,聶遠低頭看了一下報紙標題,上面幾個顯眼的大字,‘柯瑜夜會混血美女,當眾親吻毫不避嫌’。
照片只拍到男人的背影,在一家光線灰暗的酒吧,柯瑜戴著鴨舌帽,穿著灰格子的風衣站在吧檯,旁邊緊挨著一個身材火爆的混血美女抓住他的肩膀,從照片的角度看確實很像在接吻。
聶遠看了淡淡一笑,他以前一直在想,柯瑜是有音樂才華,但有音樂才華的帥哥也不少,怎麼偏偏就讓他紅了呢。
現在他算是明白了,柯瑜不僅僅有音樂才華,他製造緋聞、吸引大眾眼球的能力更是世界第一。
他這樣的人,臉蛋好,有那麼一點點真本事,再加上沒心沒肺的性格和滿天飛的緋聞,簡直天生就是為娛樂圈而生的,最重要的是,他不做作,他並不是為了炒作而炒作,而是他的性格本來就是這樣的,隨心所欲,毫不畏懼人言。
聶遠只在想柯瑜為什麼會紅,卻沒有注意到看著這些緋聞的自己竟然一點感覺都沒有。
感情這種東西,總是在不經意間,悄悄從指縫中溜走,一去不返。
一陣由遠及近的腳步聲打斷了聶遠的思路。
聶遠偏頭就看到蕭澈從客廳走了出來,站在落地玻璃窗旁,支吾道,“遠哥,外面有人找你。”
“誰?”
聶遠假裝漫不經心地問,心裡卻想到一個人,幫裡的事都是宏田來打理,那排除公事,會來找他的人也就那麼幾個。
蕭澈撇了撇嘴,“就是你最討厭的李白。”
聶遠心裡‘咯登’一下,猛地從搖椅上站起來,手裡的報紙不小心掉落在地板上,察覺到自己失態,又咳嗽一聲坐下來,半響,才收斂神色問,“他,有說什麼事嗎?”
“哦,他說想請遠哥共進晚餐。”
聶遠聽到這句話,繃緊的神經好像一下軟了下來。
他平時是個愛擺臭臉,脾氣壞的人,但從另一個層面上來說,他也是個脾氣極好的人,這點從他能忍耐柯瑜那種混蛋七年就能體現出來。
對待感情問題,他總是隱忍的近乎卑微。
原因要說起來也很簡單,外表冷硬只是一種自我保護的偽裝。
他並沒有別人想的那麼堅強,他也會寂寞無助,他也害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