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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能確定兇手是同一個人?”Lestrade從旁提問,提示自己還在等一個最後的結論。
“80%,”Sherlock衝他假笑了一下,隨即大步流星地朝門口走去,“John,跟我去現場看看,趁這場霧還沒散。”
二
事實上John始終不能理解Sherlock為什麼那麼討厭坐警車——他有好多習慣他都不能理解,不過這也沒妨礙他已經跟他在同一個屋簷底下住了十幾個月——於是此刻他們正像以前許多次那樣,並肩坐在一輛計程車的後座,穿過一場下得不怎麼是時候的大霧,駛往一個兇案現場。
John覺得車廂裡有點擠。當然位子足夠寬敞,但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只要是他先上車,再等Sherlock鑽進來,John都會覺得坐得有點擠。
這事兒是這樣:如果是Sherlock先上車,John自然會規規矩矩地坐到車座的另一邊,讓兩人中間空出正常的一英尺的距離。但如果情況反過來,Sherlock卻不管那套,敏捷又冒失地鑽進車裡,像只被寵壞了的貓一樣砰一聲跳到後座中間,擺出一副整個後車廂都是他的地盤的架勢,也不管John被他擠到了窗邊。
John曾經以為這是Sherlock的自我中心主意作祟,跟他愛支使人的毛病一樣,無非是往“室友七宗罪”上再添一筆。不過後來John也有點看出來了,這沒準只是因為他開始習慣了離自己近一點——實際上不止是在坐車時,一起走路時兩人的距離也在不知不覺中拉近了,擺動臂膀間手有時會不小心撞到一塊兒。又比如在公寓裡,有兩次John煮完咖啡,端著咖啡壺一返身,就看室友舉著個空杯子無聲無息地站在自己身後,近到他差點把滾燙的咖啡壺直接塞進他懷裡,讓John不得不無可奈何地警告他:“有點眼力見兒,Sherlock,起碼在廚房裡時別這麼突然靠過來,我可不想看到世界上唯一的諮詢偵探最後是被一把咖啡壺燙死的。”
John倒還沒瘋狂到以為這是由於同居人對自己產生了什麼非同一般的想法——畢竟那是Sherlock Holmes,John是指,Sherlock Holmes,這個名字本身就說明了一切,簡單到不需要解釋——再說自己和Sarah的關係從沒見他有過什麼關心或介意的表示。
是的,那或許就有點像你養熟了一隻貓,還把它寵壞了,導致它開始習慣性地在你腳下繞來繞去,讓人得隨時當心著走路,以防被它絆倒,或者一腳踩上它的尾巴。
總之現在John覺得車廂裡有點擠,只好又往窗邊挪了挪,目光不經意間跟計程車司機從後視鏡裡打量他們的視線撞到一塊兒,對方匆忙把眼睛調開了。
John其實挺理解他的——人都有好奇心,不管是誰大晚上在警局門口拉了兩個哥們兒,開口要去紅燈區,還被吩咐說跟住前頭那輛警車開時都難免會被勾起點好奇心。
自打跟Sherlock混到一塊兒,John發現自己就對人們好奇覷探的眼神越來越無所謂了。甚至他知道Lestrade手底下那幫人對他們倆究竟是什麼關係一直挺感興趣,聽說他們內部對於“這可說不準,誰知道呢”的另一種講法是“Well,very Holmes and Watson,你懂的”。
但是John真覺得自己並不在乎,people might talk,用Sherlock的話說,他們也就光會嚼嘴皮子。不過當然John自己也有好奇心——他有點好奇那群人在得知自己和Sarah結婚時會怎麼說。
儘管現在還沒人知道。他和Sarah只是剛定下了年底結婚的計劃,都還沒跟Harry和……Sherlock說。
好吧,他承認他是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跟他說。
這個念頭讓John忍不住轉頭看了坐在身邊的同居人一眼——Sherlock正望著窗外沉默不語,雙手合攏,指尖抵在一處靠著唇。John知道這意味著他在思考,也沒打算在這個不合時宜的當口跟他說什麼,剛要把頭轉回去,卻見對方的左手突然垂了下來,搭上了自己放在腿上的右手。
John並沒大驚小怪,或者乾脆躲開對方的碰觸——沒辦法,他們坐得太近了,Sherlock的手只是正好落在他的手上,絕非故意為之。又況且Sherlock顯然沒意識到兩個男人在一輛昏暗的計程車裡手搭著手有什麼不對勁,指頭正順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