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小說:螳螂君 作者:卡車

順著他的目光一望,那人正是剛才要投店的兩人之一,也正望向我們,只見他張得濃眉鳳眼,虎背狼腰,那身板當即讓老子當即大大地吞了口口水——不過為什麼覺得有些眼熟?

突然聽見小蒼冷哼一聲:“金盟主,沒想到在此地相逢,別來無恙呀。”

那人謙和一笑:“勞任教主掛念,金某真是不勝感激。”

金盟主,金盟主……啊,不就是那個號稱白道同盟的天道盟盟主同時也是小蒼蒼大對頭的金鵬飛,難怪老子覺得眼熟——不對,不該是耳熟嗎?

再看這兩人,目光在空中也不知互砍了多少次,激烈的火花劈啪作響。我突然悟了:難道,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強攻強受”!

我含淚看向小蒼蒼,蒼兒寶貝,我只知道強受命苦,卻沒想到你命苦至此,竟愛上這種不該愛的男人。從此以後,你將和他的感情逐漸升溫,從敵對到欣賞,從欣賞到吸引,終於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你們乾柴烈火邁出了註定的禁忌的一步;然後不用懷疑,在他將你吃幹抹盡之後,立刻會出現他的好友他的師傅他的未婚妻紛紛登場勸他回頭是岸(天知道他們之前為什麼不出來),他在稍微意思意思地猶豫之後,就會萬分沉痛地為了大義犧牲你,也就是俗話說的“始亂終棄”呀!

不過蒼兒寶貝,老子知道你現在對他有好感,想多吸引他的注意,但也不用把我擋在身後呀。你放心,老子不是陳佩斯,老子分得清主角和配角,老子絕對搶不了你這強受的風采!

還有那個金什麼的,你不好好和你家小蒼用眼睛交流感情,你看著老子幹嗎,再看,老子喝了你。你放心老子纖細弱受一個和你家小蒼絕對青青白白的(?)。你不要向那個叫晃司的學習,不要獨佔欲那麼強好不好,吃我這個弱受的醋是很不道德很沒品的!

正尋思著,那個金盟主卻大步流星地走過來,就要拉老子的胳膊。小蒼當即用手一擱:“金盟主,你想動我的人?”

老子很想和小蒼探討他對於“我的人”這個短語的錯誤定義問題,並且提醒他這種語法錯誤會導致別人對於他的吃醋物件的錯誤判斷,令他和某金之間本來就很高的誤會機率又歷史性地飛躍。但看了看小蒼冷冷的臉……恩,還是算了……

果然,某金聽完他的話,臉色一下子白了,但他的眼睛依然直勾勾地盯著我:“你……你是他的人?”

這種情侶吵架,基本上被捲進去的人只有當炮灰的命運。於是,老子只好本著“沉默是金”的原則,微笑微笑再微笑,只求不要當可憐的池魚。

不想,某金的臉更白了:“唐公子,你忘了我……半年前……西湖畔城隍廟……”

老子愣……老子愣……老子再塄……老子恍然!

“你……你是當時的春藥男……!”

那是老子又一段好人好事(犬:小唐,你確定不是風流韻事?)

話說當年老子在城隍廟的房樑上打盹,沒想到半夜被一幫唧唧歪歪的聲音吵醒了。

就聽見那聲音說:“盟主大人,你吃了我的慾念穿心丹,若你挺得過半個時辰,不找人宣洩,必定氣血攻心而死;若你挺不過,慾念燻心,就等著第二天身敗名裂吧!”然後就是一段很沒創意的“哈哈哈哈”和關門聲。

老子一聽,心中大喜,就差給那聲音的主人燒高香了——沒想到呀沒想到,我終於也能碰上這麼具有弱受本質的情節了!再探頭往下一看——活脫脫的美男受苦圖!那個身段……那傢伙的大小……嘖嘖。

於是,本著《弱受守則》中“逢小攻被敵人陷害,遭遇春藥,必捨身相救”的原則,老子二話不說,翻身下樑,胸懷激盪,捨身飼虎,以菩薩一般的心腸把……恩……美男的衣服扯了。

本來老子打算完事之後,做好事不留名,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犬:另一種說法就是,吃幹抹淨,拍拍屁股走人||||),但天不從人願誠不我欺……恥辱呀……恥辱呀……做到後來,老子我竟然因為睡眠不足體力不支,睡著了||||

結果當我清醒時,就看到那美男雙目赤紅以頭撞牆口中還喃喃著:“天呀,我做了什麼我做了什麼!”

看到此情此景,老子出了一身冷汗,心下暗想:都聽說春藥裡還有迷幻藥成分,這哥們該不是藥物中毒導致神經紊亂了吧。

俗話說得好:工夫好的打不過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打不過瘋了的。老子當即英明地收拾衣物,打算偷偷離開。誰知道那瘋子突然衝過來,一把抓住老子雙肩,哭喊著:“放心,唐公子,我會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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