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喜歡什麼?”
他要給Harper買禮物?倒是挺會討好人的,但是你猜怎麼樣?我並不想告訴他,於是我聳聳肩說:“我也不知道,大概什麼都不喜歡吧。”
我以為他會繼續追問,誰知道卻沒有。他買了一頂深褐色的圓沿小禮帽,一個紅色的蕾絲蝴蝶節系在上面,帽簷鑲了一圈黑色的不規則皮革。
帽子不貴,但我卻不知為何覺得Harper肯定會喜歡,它太配她的髮色了。於是我在心裡偷偷嫉妒了一下,因為他沒有問我喜歡什麼。
算了,我才不在乎呢。
Song走了一個月了。我拿起他給我買的筆筒看,純木紋的,真的一點都比不上Harper的帽子。Harper一直在跟我炫耀。
但我還是喜歡。我要更加努力,我在通往普林斯頓的道路上奮力前行。
今天Song回來了。我想告訴他,老師說我有希望進普林斯頓,但是討厭的Harper一直纏著他。我連插句話的機會都沒有。
……
父親去世了。我一直很敬重他,他是個古板嚴肅的人,但他也很關愛我們。他總是很忙,但在我和妹妹小的時候,他總會抽空給我們講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關於中國的故事。我十分感謝他對我既苛刻又溫情的管理,否則以我的性子,肯定早就長歪了。我太頑劣,我知道。
然而此時我最想感謝他的是,他把Song帶到了我的身邊。
Harper說我這樣是不對的,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哥哥。但我就是喜歡他,在他去中國之後,我總是盯著木紋筆筒想第一次見面時,他映著我影子的瞳孔。
我愛他。
但他居然又要走了,他說他要去中國永遠不回來了。
我怎麼能讓他就這麼走呢?我跟Priscilla說我要去中國,她好像知道我要去幹嘛一樣,非常堅決地反對了。
其實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去幹嘛,我只是覺得有Song的地方才是我應該在的地方。我離不開他黑色的瞳仁和冷峻的表情。我去普林斯頓之後幾乎天天去找他,他卻並不同我說什麼話,但也不趕我走。
有一次他喝醉了,迷糊之中一直叫一個名字,我猜大概是“陸家民”。我那時已經學了一段時間中文。他醒來後我問他陸家民是誰,他的目光先是閃了閃,不多時又暗下去,然後轉過頭不說話。我把他的臉掰過來對著我,卻猝不及防跌入了一個醞著悲傷的深渦。那是我從來沒見過的Song,深沉而悽哀的目光讓我瞬時滯了呼吸。
此後,我再也不提那個名字,我不希望他想起那個人。我希望他能偶爾想想我。
我不想反抗Priscilla,尤其在這個時候,我知道她非常愛Fu,但總歸有辦法的不是嗎?我申請去中國做交換生,很順利地透過了。這下子,Priscilla就沒有理由阻止我去了。
我跟她說,媽,你別擔心,我很快就回來。但她只是憂心忡忡地摸著我的臉不說話。
Song,我來找你了。
之前報道NFC的維C能引起過敏的幾家媒體都接連著做了澄清,當然這是NFC花錢的,雖然最後確實查出維C是正常的,但一般哪家媒體會登這種訊息呢?媒體喜歡關注的永遠是些見不得光的東西,不然就叫“曝光”了麼?
可就算這樣,NFC這幾天的銷量也明顯下降了。路嘉明有些牙癢癢,但是宋言書告訴他只能這樣,幕後搗鬼的是他混血的弟弟,他現在還不能做什麼。
路嘉明以為這是一個豪門恩怨、兄弟反目的故事。但是他錯了,這其實是一個關於相愛相殺的故事。不過宋言書沒告訴他,總不好說“我弟弟看上我了”這種話吧?
此事暫告一段落,看看時間,羅芷的婚禮就到了。
宋言書家在北方的一個城市,溫度要低很多,而路嘉明又是個畏寒的,所以剛下飛機,他就一個哆嗦直接不想動了。宋言書也不顧旁人,過去把他往懷裡帶。
“告訴你多穿點的。”宋言書又是責備又是心疼。
“那我哪裡知道這麼冷嘛。”路嘉明抖活著把右手伸進宋言書左邊口袋裡,也不避諱。事實上他們一般外出都不怎麼故意疏遠,宋言書是壓根就不想,路嘉明則是覺得,反正沒人認識,愛看就看吧,我長得這麼帥不怕你看。
宋言書把隨身帶的包裡的圍巾拿出來給他圍上,然後去拿行李往爺爺家去。
路嘉明聽了宋言書的故事之後一直覺得他以前的生活很清貧,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