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怎麼讓它跟那麼多同類在一起,它反而不樂意了呢。”
盛墨說:“可能是不喜歡離開我們太久了,我們若是太久不在它身邊,大概它以為又被遺棄了吧。”
“丟丟原來是個傻孩子,我們怎麼會不要你呢。”林家樂揉著丟丟的腦袋,“我看我們還是另外再買條狗來給它作伴吧,也許就不會寂寞了。”
盛墨笑起來:“我覺得丟丟未必需要朋友,它大概更需要我們,已經把我們當朋友了吧。等等看吧,過兩個月也許就有狗寶寶了,如果生得多,我們多買一隻過來給丟丟作伴。”這預定的那隻狗,是他們準備給老家的爸媽送回去的。
“也好。”林家樂點點頭。
日子不溫不火地過著,林家樂依舊忙碌,學業、事業,還有家庭,充實而滿足。十一期間,兩人忙裡偷閒,盛墨帶著林家樂去了一趟麗江,自己去的,沒有跟團。也沒有走馬燈似的去看旅遊景點,就在周邊走了走,在麗江享受了幾天難得的悠閒,兩人手拉著手漫步在大街上,無需擔心他人異樣的目光,因為這裡,都是陌生人,擦肩而過之後,大概會永生不見。不過由於盛墨的臉太過耀眼,還是有備無患地準備了一副墨鏡。
高原通透的陽光能洗滌人的心靈,將所有的塵俗都濾盡。林家樂喜歡上了麗江,他說,這裡的人真會生活,每天悠閒地開著店門,懶洋洋地等待顧客上門,懶洋洋地看著太陽光從門口從從容容地邁過,這也是一種人生啊。有的人一輩子都在追求這種生活,但是當地的人,一出生就擁有了,多幸運!
盛墨笑著摸摸他的頭:“其實也不然,你看他們過得很悠閒,但是他們自己並不悠閒,也在為兒女的學費、明天的柴米擔心。悠閒的生活,不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