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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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文是自己的戀愛史,更準確點,是腦補的戀愛史。

《一個被虐的把寫虐的吃掉的故事》裡,人名都是真的,自己寫文的馬甲就是千言,自己的真名也的確是封達,吳雲陽、莫家兄弟等等也都是確有其人。

莫家兄弟關係雖然僵,但卻都是喜歡著對方。文都和高冷整天在十七樓秀恩愛,是公司裡公認的最幸福的情侶。

只有自己,是虛構的。

自己和吳雲陽,並沒有像文章裡寫的那樣最後和解了,一直都是水火不容的關係。所以當有讀者質疑說這兩人怎麼這麼容易就和好了以及這麼平淡的肉完全不是千言你的風格時,自己選擇了沉默。

本來就是妄想的事,你讓我怎麼給你一個合情合理?

至於這個文為什麼被坑了,道理很簡單,吳雲陽的訂婚宴就在這個週末舉行。

他要訂婚了,可能再過不久就結婚,然後有自己的家庭,生小孩,過著尋常人家的生活,平淡幸福。

你要我在這種環境下再幻想腦補他和我談戀愛,對不起,我雖然是個腦殘,但是我做不到。

雖然自尊不多,但我還是有的。

就讓故事永遠地停在那裡吧,讓我保留一個美好的幻境。

吳雲陽他永遠都不會知道,他那個每次見面都要和他掐的死對頭,那個總是用各種愚蠢的手段來博得他關注的死同性戀,是那樣深深地喜歡過他。

“我說,你把作者綁到一邊,自己上來給她結尾這樣做真的好嗎……”

“怎麼,你不喜歡千言大大的文了嗎?”

“可是你短短的一千五百個字,就把她辛苦一個月寫的歡脫賣萌轉成了一個心酸的BE,她的讀者會被你弄崩潰的……”

“我管她,誒對了,明天去高冷家吃飯,陛下他們也去。”

“我無所謂啊,反正就是在家裡吃也不是我做飯。”

“吳雲陽你真夠無恥啊!”

“親愛的,你最無恥。”

番外之我想養兒子(上)

這件事發生在二人在一起的三年後。

“吳雲陽!我們來養兒子吧!小孩子軟軟糯糯的多可愛呀!”

“好啊,小貓還是小狗?”

“我說的是人!是人!”

“貓狗有時候也挺麻煩的,我批准你養條金魚。”

“是人啊!我說的是人!”

“金魚要換水,算了,你還是養植物吧,我看仙人球就不錯。”

“你再岔開話題我晚上就罷工,餓不死你。”

俗話說的好,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的慌。既然都已經涉及到這種大事,吳雲陽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書,認認真真地考慮起封達的建議。

“你連養自己都困難,還想養人?”

封達把手機舉到吳雲陽的眼前。

那可真是一副溫馨的畫面,高冷抱著懷中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小女……小男?小孩子!臉上滿是笑意。

“他這是……生了?”

“文都姐姐家的孩子,聽說是個計劃之外的,已經打算過繼給文都了。”

“太可怕了!一轉眼,,我們居然都認識兩個爸爸級別的人物了!”

“是啊,陛下也覺得蠻不可思議,他們兩個自從好上後就像開了外掛一樣!一路親媽加護從溫馨的戀愛,到出國結婚,現如今居然連孩子都有了!”

“但是,也還好。”

“吳雲陽,我們養個兒子吧……”

“我們工作都忙,哪有時間。”

“我們可以去領個大的!三歲左右的那種!”

“你當是買母雞嗎?今晚要燉雞湯所以要買只老的……”

“這個比喻一點都不好。”

“那是,誰比得上您啊,千言大大?”

“小爺封筆很久了好不好,不要老拿這個開玩笑……說真的,教導一個小孩子成長為一個正直的人聽上去多有成就感啊!”

“不要,小孩子長大後說不定會因為我們的關係而尷尬。我不要強加給他一些可能他並不喜歡的關係,那樣太殘忍了。”

封達“哦”了一聲,低頭走了,吳雲陽彷彿看見他身後毛茸茸的大尾巴耷拉在地上,無精打采的樣子真是令人心疼。

第二天,ZC十八樓。

“吳總監有事嗎?”無事不登三寶殿——非奸即盜!

“文都,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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