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
花逸伸手探向他的腰間,找到紋身的位置,輕輕撫摸著,“這也是我的。”
“嗯。”他的呼吸有些不平穩,身體唯一還能做出反應的神經正隨著花逸的手緩慢的油走,他急忙翻身背對著花逸,不想被他發現了自己心事,有些事,一旦被戳穿,就再也沒有謊言能遮掩。
這樣一個翻身,花逸的手只能摸到他的小肚子,他伸手在花斐君的肚皮上捏了捏,直接貼到他的後背上給他摟了個結實,“都***是我的。”
“啊,你的你的,睡吧。”
“明天吃魚吧,小叔。”
“好。”
這一覺花逸睡得極踏實,事實上他每一覺都睡的相當踏實,天塌下來還有花斐君頂著,他只要擔心花斐君是否在他身邊,其他事情無需誠惶誠恐。
醒來的時候,窄小的藤床上已經沒花斐君的身影,他舒服的伸了個懶腰,胡亂的把被子捲了起然後起身洗漱。
父親正坐在院子裡籬笆下,自己跟自己下著象棋,猙獰的半截小腿裸/露在外,青紫色的肉長出奇怪的肉包,看得他心裡一陣緊揪,撇開了目光。
“我叔呢?”
花斐海抬起頭瞅了他一眼,面無表情的回了一句,“抓魚去了,他說中午就能回來,陰天魚好抓,都往水上竄。”
花逸想想覺得很有道理,洗了把臉吃了兩個花斐君留給他的煮雞蛋,坐到院子裡陪父親下棋。
連花斐君都很少能贏得了花斐海,他卻能和父親勝負均分,花逸的優越感油然而生,頓覺自己的身形高大起來,莫堯總說他傻,他可能是真有點傻,但是他不笨,也不蠢,他把自己的傻總結為單純。
花逸真的不笨,他若真對什麼事上心,做起來肯定頭頭是道。比如他很喜歡看小說,甭管是《資治通鑑》還是《冷酷總裁嬌弱妻》,甭管是《圍城》還是《萌君修仙傳》,他都能讀出味道來。
可是他太貪玩,這種愛玩的心裡來自於他存在感全無的壓力,他有個屁壓力,他也許會有個鴨梨,但是絕對不會有壓力。
牆頭下有一小撮樹皮和木屑,他能想象得出這個灰色壓抑的清晨,花斐君拿著一把和他手掌形成鮮明對比的大菜刀小心翼翼的削著扎魚的小木棍,削出一個鋒利的尖頭,用清水洗過菜刀,放回菜板上,然後秉著一顆不能驚醒任何人的善解人意心,悄無聲息的走出籬笆院,如果有朝陽有光,他栗色的短髮一定很漂亮。
他穿白襯衫的模樣,很漂亮。
他栗色短髮在風中飛舞的模樣,很漂亮。
他抿著嘴角不說話步伐沉穩卻能帶起一陣微風的模樣,很漂亮。
他應該叫花漂亮。
花逸覺得自己心裡很BT,花斐君那麼討厭別人說他長的漂亮,像個姑娘,他還一連串的往他腦袋上扣了這麼多個漂亮,應該改成英俊或者俊朗,再不濟也得像姚六六那樣,改成帥呆了。
要說白襯衫這種簡單而樸實的東西,沒有任何的華麗,並且會隨著時間的遠去慢慢泛黃,它應該不會是一種美好的存在。它的出現大概是為了解決像他們家這樣的低等貧困戶衣不蔽體的困難。
又或者,是鑲嵌兩顆貝殼水晶鑽石之類的紐扣,搭配在裝逼大總裁立體剪裁價格不菲的西服之下的產物。
裝逼產物顯然不適合花家少年,他們家的白襯衫必須是解決衣不蔽體困難的產物。
這些並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世界上唯恐再也沒有一個少年,能比花斐君更適合穿白襯衣。他完完全全契合了那個年代文藝大軍們筆下的“白衣少年”,這些現實中只是窩在稿紙上或者電腦前的四眼作家們,在文章裡呈現過的美好卻殘酷的初戀情結裡,必須要有這樣一個“白衣少年”。
無白衣少年,不成青澀情書。
儘管他穿著簡單的白襯衣就能迷惑天下傾國傾城顛倒眾生,可是花斐君本人還是喜歡帶點顏色的衣服,他還沒虛幻到要給自己刻意打扮成一副註定要受情傷的模樣,所以他覺得藍色的校服很好看,真是藍衣翩翩美少年。
這些衣服都是花逸媽買的,作為新一代孝順懂事的好少年,花逸和花斐君必須毫無挑剔,就算有意見也只能暫時保留的穿上它們,並想辦法將其英俊程度發揮到淋漓盡致。
花逸試著尋找發覺自己無法在白襯衫上超越花斐君的原因,思來想去,就只有一個原因,一定是花斐君那頭接近乎營養不良的栗色短髮讓他與白襯衣在一起看似更協和,或者更和諧。
花逸下意識的抬手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