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酒色財氣沾上邊不說,居然還有更嚴重的行為!!
這可不光佛祖饒不了他們,連地方上的長官也得判他們刑!!
說白了,和尚也是人,人有的七情六慾和尚也有,不能說穿上袈裟,剃個光頭,嘴裡念著‘阿彌陀佛’,哼著‘諳嘛呢叭唄哄(音同啦,這字打不出來,佛祖爺爺別怪我!!)的六字真言,就能像六祖慧能一樣修成大智慧終成正果,那樣的和尚畢竟是少數派!!
這不,伊律楓就碰上了一群(是‘一群’呀!!)六根不淨的和尚。
其實,按道理說,寺廟裡的事情地方官一般是不過問的,因為寺廟有寺廟的規矩,百姓有百姓的風俗,國家有國家的律法,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廟裡的規矩比國家律法更麻煩,因為是針對特殊人群,所以有他的特殊性,根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那個時候好像還沒有這個原則,這好象是近代律法的產物啦!!),地方官的權力觸角是伸不到寺廟裡去的!!(難不成地方官都是章魚??還長腳了!!)
但是,如果有了比較特殊的情況發生了,地方官員還是要秉公處理的,觸犯了刑法的和尚和觸犯了刑法是普通人其實是一樣的,沒有什麼優厚的待遇啦!!
這個案子說起來還是有一點門道的,至於是個什麼樣的案子哩!!嘻嘻!!請往下看!!
案子的發生時間是三月份,多美麗的日子呀!!草長鶯飛,陽光明媚!!
春天是容易讓人犯困的季節,伊律楓的老毛病又再度復發了,陽光暖洋洋的一曬,就眼皮發酸直往下掉,拿根火柴棍撐都撐不住!!
其實不光伊律楓一個人,整個衙門裡除了司徒彥彬還在強打精神外,其他的衙役早就抱著水火棍,東倒西歪站都站不直了!!也難怪,好久都沒什麼案子了,衙門沒事情做,可不就剩下打瞌睡了!
大家正在迷糊中,就聽見嘈雜的腳步聲一陣又一陣,還有很多人高聲叫著:“看熱鬧去嘍!”
打起精神,伊律楓坐直了身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了??就看見呼啦啦的堂上上來了一大堆,穿著袈裟,剃著光頭的大和尚,那腦袋一個個甑光雪亮,陽光一反射,瓦數可真不是蓋的,白茫茫一片,直叫人張不開眼!!
咦~~??奇怪,這不是縣裡甘露寺的和尚們嗎??平時裡都見不到人,今天怎麼一起上衙門來報道來了??是不是要在衙門開水陸道場做法事呀??衙門裡又沒死人!!
不過奇怪歸奇怪,既然人家找上門來了,就要秉持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解決事情!!
於是伊律楓發問,“各位大師,不知道何事光臨呀??有什麼事情需要本官幫忙的嗎??”
問得十分的客氣,畢竟人家是出家人,身份不一樣嘛!!
一個上了年紀的和尚從那一排和尚裡走出來,對伊律楓雙手合十,唸了聲佛號:“阿彌陀佛!!我等今日前來是有狀要告!!”
告狀??和尚告狀??告誰呀??伊律楓問道:“不知道大師要狀告何人呢??”
那和尚手一指,“告他!!”,順著手指的方向看過去,就見一個不惑之年的和尚被幾個年輕和尚扭著,動也動不得,神色悽苦!!
“不知道,這位大師所犯何事,需要本縣來解決??”你們廟裡有廟裡的規矩,我又不懂,萬一斷的不對,這宗教影響還是要考慮的!!
“他本是本寺的主僧,可是卻監守自盜,將本寺代代相傳的一塊金子給偷盜走了,如今他卸任,我們發現金子不見了,他卻推說不知道,於是我們便將他扭送官府,這雖說出家人不理俗家事,但出了如此嚴重的行為,已經不是本寺的規矩所能管轄的了,還請大人以國家律法為本,好好懲治這不守清規之人,也好還我佛門淨地一個公道!!”一番話說的旁觀的群眾直點頭,恩~~!!不愧是大師,說出的話都不一樣!!
既然是盜竊案件,那就好辦了,伊律楓對那和尚說,“大師,您說寺廟裡有金子,可是有沒有證據證明呢??”——你說有金子就有啦,萬一是你們誣陷人家呢??
那和尚不遑不忙,從衣服裡掏出一本小冊子,遞給一旁的司徒彥彬,“自然是有證據,大人有所不知,這金子乃是本寺的傳世之寶,由歷任的主僧代代移交,每移交一次,便要有文書本籍悉數記載,要做到清清楚楚、絕不含糊;如今我這新任的主僧披紗上任的時候便發現金子不見了,而且這文書本籍到了那前任主僧那一節兒,就沒有了關於金子的記載。現如今,尚在人事的幾位前任主僧都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