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對面街角有家檯球室,平日少不了流氓混混在裡面徘徊。他們進去時王徵正好打完一局,伸著手跟對方喊道:“嘿,給錢!”
那人和王徵差不多高,身上的肉卻多了不少,留著一個刺獺頭,大冷的天只穿了一件花襯衣,一看就是個無事生非的傢伙。他抬起下巴盯著王徵,趾高氣昂地說:“這還沒完,叫什麼叫?再來一局,我熊二能懶你的賬?”
今天來的時候王徵被鄭峪翔扒了他平時的一身裝備,手臂的刺青藏在衣服裡,腿上的牛仔褲是新買的,衣服是鄭峪翔的加厚衛衣,連腳上也是雙板鞋。因為之前他一副流氓頭子的模樣來找王書益,結果弄得好長一段時間沒人敢和王書益說話,所以在王書益強烈的抱怨之後每次過來他都很配合的換了一身陽光少年的行頭,當然出門前得鄭峪翔提醒他。
其實如果不細看,王徵這一身打扮配上他的板寸給人印象還真像青春陽光的三好學生,而熊二顯然就是那個沒有細看的人。
王徵把球杆往球桌上一敲,嘭的一聲,嚇得在場的人都是一驚,接著目光往熊二臉上一瞥,一字一句地說:“老子叫你給錢!”
熊二也立馬火起來一掌拍在球桌上,瞪著王徵一聲冷哼,笑道:“喲!還挺跳的,你老師沒教過你不要在外面惹事嗎?”
王徵沒等熊二把話說完,直接掄起手上的球杆就往熊二拍在球桌上的手杵下去,熊二的手背頓時被戳出一個血洞,疼得他哇哇叫起來。旁邊幾個本來打算看好戲的人連忙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