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4 / 4)

小說:吃了我就想走? 作者:蒂帆

有話要說:如果你們認為這個尺度不夠的話可以讓我去死了,真的~~~

清醒情況下的第一次,場地什麼的,你們覺得哪裡好?

就快了快了,要麼下一章,要麼下下一章,呼呼,當然,這之前必須吃醋啊~~

那個啥,我不會告訴你們,,這個,,,,這一章是我點錯了才發出來的~~~~求收藏求花花求評論啊

吃了你:顧寶寶

秦沙巧笑倩兮,玩著林自的胳膊,微微偏著仰起頭,給眾人一個完美的側臉,在林自看來就不是那麼完美了。

秦沙咬牙切齒:“要不是看在你幫我隱瞞了那麼久我跟我家男人的事,我秦沙知恩圖報,不然,死都不會來這裡。”說著,還輕輕跺了跺腳。

林自也是優雅的樣子,一手執著酒杯,一手挽著她,“要不是你終於有那麼一丁點兒女人的樣子,你以為我會帶你來?”頓了頓,“不會穿高跟鞋就不要穿那麼高的。”

秦沙往他身上一歪,靠著他肩膀,“今天那麼多名媛要來,我怎麼能輸?幫我擋一下,我要揉腳,腳後跟好疼。”

林自看著她養長的到肩部以下的頭髮,林自有點懷疑是不是假髮,又不好意思用手拽,一不小心力氣用大了,發現是假髮,秦沙還不弄死他,淡藍色的曳地長裙,至少有十三厘米的高跟鞋,對比以前的形象,不由自主在腦裡形成“作孽”兩個大字。

“你離我這麼近,不怕你家男人吃醋?”林自打趣。

“哎,偶爾獵豔一下也不錯嘛。”

呃,林自懶得跟她說。一沉默下來就又察覺到難以忽略的視線盯著他背後,如芒在背的感覺大抵就是如此了。

林自忽略後面的目光,看到有人向他走來,用胳膊碰了碰秦沙的胳膊,秦沙立刻會意站好,禮貌得體地笑起來。

“記得還我人情!”

“以後去‘懶’自己給錢!”

秦沙笑:“成交。”

林自不管身後的目光的威脅,與來人攀談起來。

秦沙去跟那群所謂的名媛小姐們聊天去了,顧舒因為顧憂澈的原因沒來,至於什麼原因,林自就不清楚了。

剛剛不小心被穿梭的侍者碰到,濺了幾滴酒在手上,黏黏的不舒服,在侍者的指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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