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敢殺我們,張叔說的性奴被玩死,跟這一條正好對上號。
第四條:性奴的活動範圍在放肆林以北,其他人員不準超過放肆林,除了一些照顧生活起居的人員在每天的特定時間:、、、、、、
“伶,這放肆林應該就是我們那晚睡覺的地方。”
“肯定是那裡,不然剛才那些廚師早就追上來了。”
我們接著往下看。
第十條:調教時間任意,調教時長任意,調教地點任意,調教手段任意,調教人員任意,被調教人員任意。
我跟藍虞互相看了眼對方,這六個任意,詭異、恐怖。既然都說是性奴集中營了,那調教和被調教的應該都是這裡的性奴。而按這守則上寫的,似乎可以調教非性奴者。
“張叔說他的外甥被性奴玩死,應該就是因為這一條吧。”
“我覺得沒這麼簡單,應該不會為了一兩個漂亮的工作人員,而特意定下這一條。”
藍虞的分析有道理,那非性奴者又是誰呢?還是說有人跟我們一樣從外面進來的,但張叔說,我們是唯一這樣進來的人啊。
第十三條,每月的6號,房門尾數為2、5、8的性奴到書閣進行禮儀學習;其次16號,對應的是房門尾數為3、6、9;最後是26號對應的是房門尾數為1、4、7。
今天正好是16號,也就是說20天后我跟藍虞也必須去了。那被揭穿身份的我們,將會被怎麼處理?
“張叔不是說性奴調教性奴嗎?怎麼還要去什麼書閣?”我指著第十三條問藍虞。
“禮儀方面的,可能特殊吧。”藍虞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只能大致推測。
第十五條就是早上林天說的性奴不準到廚房,更不準到廚房偷吃,發現者在保證人命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