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將我綁架,要和很多人一起把我給辦了。
然而他們來辦我的時候我咬舌自盡了,流出的血順著下巴滴到地上,發出“嗒嗒”的聲音。
本來在這個圈子,大家就都是找樂子來的,沒有人真的喜歡將事情弄到不可挽回的難看境地。
所以我逃脫了,奇怪的是,自那以後要跟我交往的男人卻越來越多了。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你永遠都不能太主動,得不到的東西才是最好的。太輕易讓人得到,就會被狠狠推開。
今天我沒有找人和我滾床單,因為我的床已經被我吐出的東西弄得一團糟了。
我每天對酒的需求量越來越大,潤生已經被我氣到不再理我,而我正好可以名正言順地擺脫這個老媽子,隨心所欲地喝個天昏地暗。
今天也是我手賤,好死不死將那人的QQ號碼搜尋了一遍。
他的頭像就那樣直截了當地跳入我的眼中,給我來了個當頭一棒。
依舊是那麼帥氣的臉,薄薄的嘴唇微微向上彎起,形成一個略帶調皮的笑容。
就像12年前一樣。
這個傢伙總是能讓我心塞,隨隨便便做出的一件事都能傷到我。
比如,從來都不換QQ頭像這件事情。憑空勾得人流連往事,不可自拔。
12年前的我16歲,花一般的年紀,剛開始學會玩QQ,心裡小思緒多得讓人厭倦,每天都要將頭像換了又換,將ID和簽名改了又改。
簽名的內容總歸是關於他,雖然誰也看不出來。
QQ這種東西,對於沒有故事的人來說,只是一個聊天工具,當然在我們那個時候還可以用來體現一下自己的時髦,而對於情感綿延不絕,煩惱如青絲纏繞的我來說,則是一種心情的爆發口。
他則從來不是一個會像小孩子一樣將心情暴露在QQ簽名上的人,他不會去改他的頭像和簽名。因為他總有能力讓自活得安逸又滿足。
我看過幾個□□朋友的生活,每天圍繞著他們的老公圈圈轉,QQ啊,MSN啊,甚至是人人啊,早已是和老公互換了密碼混著用,這些交友工具只是個證明兩人互相交付身心的證據而已。
所以我能想象現在他的境況,也許現在他這條新的簽名就是他的女人翹著纖指一個字一個字按出來的。
“終於結婚了,親愛的,我們永遠在一起。”
我吞了一口酒,恭喜恭喜,親愛的,cheers!
恍惚中又想起那件事,剛從鄉下考入縣城的中學的我內心自卑得像只醜小鴨,有一天,在回家必經的那條小巷,他走在我前面,突然停下,轉過身來展開一個調皮的笑顏。
他說:“喂,你快點啊,我在等你。”
昏暗的巷子中有著黯淡的燈光,夏日夜晚獨特觸感的微風拂過我的面板,他的臉被朦朦朧朧的燈光圍繞,仿若天神降臨。
於是我對他一見鍾情。
現在想想真是狗血的劇情,情竇初開的年紀,總是容易被某個人一兩次的主動示好所蠱惑,然後整個青春萬劫不復。
我和他一起走過了整個初中,自卑的我總是容易羞澀,我不敢和他對視,不敢主動和他講話,我只是在他說餓時將早餐分給他,為了掩藏心意還要同時分給和他同桌的女生,那個時候他們都坐在我的後面。
每天上課我都偷偷扭頭姿勢艱難地悄悄看他,他總愛穿純白的衣服,牛奶一般的顏色,乾淨而又溫暖,骨骼鋒利的身子坐得端端正正,卻總能接上老師們的話頭講幾個笑話,幽默得像個魔術師。
潤生說我出生的時候上帝肯定原本是想讓我做個女生,因為我的多愁善感已經到了可以變為才華的地步。
我將我那綿綿不絕的想法和情感注入畫中,這也成了我多年以後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
然而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這種感性對我來說是毀滅性的,因為我對他的那種喜歡,就像在發酵一般漸漸膨脹。
那個時候他還不熟悉我,我也不敢和他走太近,情感湧動的時候我就愛去找一些言情小說來看,將裡面的男主換成他,女主變成自己,這個喜好一直保持到高中,居然很意外地讓我交了幾個女生好友,當然這是後話了。
我每天每天地看著他,心情不好就看小說和名畫,到後來幾乎將所有稍微有名的作品都牢記在心,而我的喜好漸漸轉為了漫畫。
小說的情節總是那麼誘人,你以為不喜歡你的人,通常最後都愛你愛得願意為你付出一切,而漫畫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