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4)

直覺非常得意。好的藝術家必然有著比常人更加靈敏的藝術嗅覺。有一種衝動,想要去找到那個人,替他畫一張肖像。其實,照片上的人,除了身影,根本看不清面容,但就是勾起了汪東城最本能的衝動,就算那是一個醜八怪,也還是想要去做這件事。好像有些不可思議,藝術家都是瘋子,所以,他本人並不是太介意自己的想法。不過,現在的問題是,那只是個路人,所以要找,還滿困難的吧。

說到路人,汪東城覺得自己今天的經歷倒是滿有趣的,遇到的那幾個路人都很有特點。那個有酒窩的男人……還有那個被逼著撿了花球然後說要拉著自己進教堂的男孩……哦~想起來了,就說很熟悉了,還有當時在餐廳自己為什麼那麼肯定的就得出了“愛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的結論,原來,廣場上那兩個人就是後來在餐廳又遇到的那三個人中的其中兩個啊。這樣說來,那個看上去很帥很好脾氣的,應該就是那個人的新郎了吧。那麼,那個撿花球的男生,等一下!廣場,路人,花球……回頭看了看電腦上定格的畫面,再回想一下在廣場上發生的事情,在餐廳見到的人……原來是你啊!

原來今天的所有奇遇,都是圍著一個人轉的啊,真的是,好巧啊。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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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晚上,還真是有點不習慣,待在自己的房間,唐禹哲突然發現自己不得不承認,辰亦儒的話,還是有那麼一點道理的,自己其實並不是真的喜歡一個人,只是被周圍熱鬧的人群矇蔽了。

因為那兩個與自己形影不離的好兄弟的存在,雖然沒有戀人,但唐禹哲從來都沒有真正體會過“一個人”的滋味。從小失去父親,讓家裡唯一的男孩養成了獨立甚至有一些孤僻的性格,好在成長的路上雖然走過一些彎路,但總算沒有變成無可救藥的問題少年。遇到那兩個傢伙,不知道是應該算這輩子的幸運還是不幸。本來從事的職業是不相干的領域,興趣愛好也沒有太多的重合,就連性格也是天差地別,到底是怎麼跟他們打成一片的,他們自己現在也說不上來了,這大概就應該叫做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吧。

剛認識他們的時候,那兩個人還處在曖昧期,都對對方有好感,卻不知道要怎麼捅破那層窗戶紙,那段時間,對於唐禹哲來說,簡直就是煎熬,看著他們不溫不火不上不下的樣子就著急,卻又無能為力。感情這回事,還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較好,旁人幫忙說不定就幫出什麼誤會了。等到兩個人真正在一起了,唐禹哲才開始後悔,早知道是這樣,當初就應該鼓勵他們一直那麼吊著。

自從兩個人在一起之後,整天晃來晃去的閃人不說,最重要的是,他們覺得,自己成雙成對之後,就有責任和義務讓落單的好兄弟也找個人一起。對於這樣的安排,唐禹哲很不滿,這種事情還能像超級市場裡買東西一樣比比價格比比質量再比比品牌就可以買回家的嗎?感情這回事不是你們有就一定要我也擁有的吧,就算我確實也需要,那也不需要像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一樣見到什麼人都眼冒桃心吧。這幾年來,不管是男是女,只要那兩位看著覺得順眼,就會忙不迭的介紹來認識。後來,被他們弄的有些心理障礙了,唐禹哲主動提出,只要遇到合適的人,一定會努力爭取,如果在26歲生日之前還沒有著落的話,就任憑他們發落。都已經說出這麼信誓旦旦的話了,那兩夫夫才暫時停止了他們的熱情。不過,結婚的時候,還是不會忘記把花球留給快要過生日的小呆子的。再找不到那個人,就真的要聽他們發落了,想想,其實還是不太忍心。

就算平時再怎麼鬥嘴,唐禹哲也還是有眼色的,如果在人家新婚之夜還去找去做電燈泡的話,只怕這一輩子都不會有安生日子過了。知道自己是個路痴,就算隨身帶了地圖,也不一定能準確的從此地走到彼地,唐禹哲還是很明智的選擇待在酒店裡不出去逛——雖然對這個城市的夜景有著極深厚的興趣。跟興趣比起來,還是自己的生命安全比較重要,以往出去迷了路,只要打個電話給他們求救就好,今天,可不會有人來搭救。

在房間裡看了一會電視,陌生的語言,雖然不至於聽不懂,但是,讓原本用來放鬆的娛樂專案變成練習聽力的材料,讓人實在有些不舒服,太累人了。不想看電視,卻也沒把電視機關上,儘管是異國的語言,但總算是有點人聲,讓一個人的房間顯得不那麼安靜。電視裡的畫面在介紹著這座城市的風光,對於地球另一端的人來說,有著不小的吸引力。從來就知道這座城市的美麗與神秘,身臨其中更有著不同的感受,但是,當鏡頭的語言來表達這些的時候,卻是另一番不同的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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