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部分(2 / 4)

小說:重生1991 作者:中國長城網

德普最親密的朋友——這個有著德國和愛爾蘭血統的切羅基族人(北美易洛魁人的一支印第安部落),長著高高的顴骨,深陷的眼眶,看上去活像一尊雕塑,鄰居們都不敢和這個外形兇悍的老頭子搭訕。爺爺異常疼愛這個被人晾在角落的孫子,常給小德普講述美國西部拓荒史,告訴他作為印第安人的後裔,一個要堅守自強不息的骨氣,以致小德普五歲就衝著鄰家小孩喊:“我tm討厭的就是約翰。韋恩,狗屁牛仔根本就不是什麼英雄”;

七歲的時候,他的爺爺去世,之後的日子不僅對約翰個人還是對整個家庭來說,都是一場慢性陣痛。七十年代初,尼克松當政的美國政府處於風雨飄搖之中,越戰硝煙掀起的本土民運和經濟狀況的慘淡頹勢,衝擊著美國各階層民眾的生活。此時,作為建築工程師的約翰,因工作性質所迫常常要在幾個城鎮來回奔波,小德普自然要跟著全家人展轉各地。對德普而言,最憤懣的莫過於兩件事:一是每次搬家時,他的玩具總被老媽毫不留情地扔進垃圾桶,二是每次剛和鄰家小孩混個臉熟,就要說拜拜。短短四年內,德普搬了3o多次家,到後來,德普乾脆足不出戶只等著收拾行李,成了名副其實的“暴走”一族。

直到德普12歲時全家才安頓下來。在唸初中的日子裡,德普報名加入了校足球隊,爛的球技常常激起全場噓聲,愛面子的德普最終稱病退出,並對朋友抱怨道:“要不是為了取悅我老爸,我死也不會在場上跑到兩眼黑。”在班上,德普的成績也不出眾,卻非常喜歡對老師在課堂上的表現吹毛求疵,氣得班主任當眾飈:“你的腦子裡灌滿了下水道里的東西”以此引全班同學對德普的集體鄙視。

德普對這一切不以為然,因為玩搖滾和騎摩托已經填滿了他生活的全部。德普最鍾愛kiss樂隊,尤其膜拜主唱吉恩。西蒙斯,其邊唱歌邊噴火的絕技令德普一時頭腦熱——買了瓶汽油,自己躲在家裡練,結果差點燃著全身,把老媽都給嚇哭了。事後連德普自己都後怕:“要是燒死也就算了,如果留下一個炭疤臉,這輩子就算完了。”好在開明的老媽並未因此阻止德普的音樂夢想,她給兒子25美元,並告訴他:“如果你真喜歡音樂,就去買把吉他。”德普歷經閉關修煉,終於成了一個心隨絃動的吉他高手。此外,德普對摩托也十分迷戀,對七十年代的頂級摩托特技師伊維。。肯尼維爾崇拜至級,只是苦於一直沒錢買個像樣的大摩托而放棄夢想,後來又親眼目睹飆車玩伴摔成面癱,更堅定了他只在電視上過過眼癮的決心。

至於不善言辭的德普為何迷上表演,還得從他叔叔說起。德普的叔叔是鎮上小有名氣的傳道士,每每召集全鎮老少做禮拜,他都站在臺上妙語連珠,情緒激昂,極具感召性。叔叔告訴德普:“這就是表演,它能把假的變成真的,死的變成活的,尤其在觀眾對你產生回應時,你能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感。”正因這番話,德普決定在大庭廣眾之下“我型我秀”,立即招兵秣馬,13歲便組建了第一支樂隊“f1ame”。

為了標榜前衛,德普每每登臺都穿著骯髒的破t恤。隨著觀眾口味的變化,他還常常偷來老天鵝絨長裙和泡泡紗襯衣,改裝成頭巾和披肩,令臺上臺下high成一片。不過,那段快樂時光很快隨著德普家的“內戰”爆一去不返。據說德普的父親有了外遇,向妻子提出了離婚,但德普的母親始終不答應,她認為看在四個孩子的份上不應作出草率決定。起初,德普面對父母的惡言相向還會偷偷抹把眼淚,但長達兩年的拉鋸戰逐漸讓德普變得麻木,即便父母扭打成一團,他照樣巋然不動地在房間裡翻漫畫。1978年,德普夫fu終於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德普、克里斯蒂和丹判給了媽媽,只有黛比主動申請投奔老爸。

德普隨母親搬到洛杉磯,很快,母親便嫁給了一個叫羅伯特。帕爾默的男人。在那些日子裡,德普沒有吃過一頓正經的家庭晚餐,在酒吧尋歡至深夜也無人問及。對於這段在放縱和無聊中捱過的灰色記憶,德普只能自嘲:“我對於任何事情都深感好奇,但追逐某些好奇的方式卻是極不正當的,可惜那時沒人管得了我。於是我12歲學會了抽菸,13歲就不再是處男,14歲品嚐了的滋味,15歲文身,16歲敢在市裡順手牽羊……但你能說是個徹頭徹尾的壞種嗎?——不”;

其實,德普並不想成為老師的眼中釘,只是一直苦於讀不進書而自暴自棄:“我承認我的智力水平永遠停留在16歲,只是沒辦法的事情,好在我不是文盲,還能讀懂報紙。”第二年,德普正式輟學,踏上了夢寐以求的“流浪”生涯。在一次醉酒之後,德普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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