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翻兩個再說,可後來仔細一想,這麼做實在沒必要,在實力佔據著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只需要直接碾壓過去就足夠了。
突然從樹叢後跳出一個人來,讓幾個混混不由得嚇了一跳,待看清對方只有一個人後,這幾人不禁大怒,繼而又大笑起來。
“撲哧——!快、快看這傻b的臉上!”
“好像是絲襪吧?”
“像個搶*銀行的,哈哈!”
……
周恆沒有理會幾人的調笑,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仔細打量著面前這幾人的長相,很快就和他記憶中的一幕重合在一起。
“傻b!餵你話呢,大晚上的頭上套個絲襪想幹嘛?把哥兒幾個嚇壞了咋整?你負得起這個責嗎?”臉上留有一道疤痕的“軍子”開口了。
周恆長吁一口氣,語氣平淡的說道:“劫錢!衣服都脫了跪地上,頭頂著地,屁股向後翹。”
……
對面的六個混混全都有點傻眼,暗道不會是遇上變態了吧?這大晚上的……就算想劫錢,哪有向他們六人同時下手的道理?更別說還要讓他們脫掉衣服,擺出只有女人才會的姿勢了。
“軍子”眉頭一橫,換上一副陰冷的神情,“我看你活膩了!知道我哥是誰嗎?敢跑來這裡鬧事,你的膽子不小啊!”
周恆攤開手,搖頭嘆道:“既然你們不答應,那我就自己動手,反正到時候你們還是要求饒。”
“艹尼瑪!”一個性子火爆的混混再也忍不住了,率先衝上前去。
周恆輕描淡寫的側過身子,躲過他的一拳,順勢抬起膝蓋,猛力撞擊在他的胸口,只聽“咔吧”一聲,這名混混就已軟軟的倒在了地上,嘴裡吸像漏氣的風箱一樣嘶聲喘息。
“肋骨斷了!”幾個打架經驗無比豐富的混混幾乎不用多想,瞬間就判斷出了同伴的境況。
“抄傢伙,弄死他!”看到這一幕,心知周恆來者不善的“軍子”馬上從身上摸出一把蝴蝶刀。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蝴蝶刀這樣的銳器遠遠要比砍刀、斧子之類的兇器危險得多。
至少砍刀、斧子通常只能讓對手皮開肉綻,等閒不會鬧出人命,而蝴蝶刀一旦扎入人體,就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窟窿,稍有不好就會導致對方喪命。
混混們平時也是看人下菜,要是對方是警察什麼的,他們或許還會顧忌一下,唯恐把事情鬧大了不好收拾,但眼前這廝長得雖然高高大大的,偏偏聽聲音明顯是個小毛孩子!
要是連這樣的毛頭小子都收拾不了,“軍子”這夥兒人還真沒臉再混了。
遺憾的是,這幾個混混讀書太少,對於“扮豬吃老虎”這樣的事例缺乏瞭解,從而註定了他們今天將會面臨的悲催命運。
周恆不等這幾人拿著兇器衝過來,就已經主動上前,先用肩膀撞飛了一個,又閃過一把扎向腹部的匕,再飛起一腳,精準無誤的踢在那個叫“軍子”的混混頭目下巴上,當場將他踢得身體後仰,倒在地上再也不見了動靜。
由於周恆的動作實在太快,電光火石間就已經搞定了兩人,使得這場圍毆變成了混戰,剩下三個混混本想一擁而上,卻不料周恆又猛地向後退了幾步,和他們拉開了距離。
在這些混混眼裡,周恆形同鬼魅,身體更是靈敏的不像話,往往前一秒還能看到他的正面,後一秒就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混混們打架通常都仗著人多勢眾,可要是人數的優勢不再起作用時,他們的心理也會比一般人來得更加脆弱。
拉開一段距離後,周恆又開始了衝刺,在短短零點幾秒內,突然出現在一個混混身前不足半米處的位置,一把握住他刺過來的匕,手上用力一擰,那名混混就慘叫著鬆開了手掌。
周恆接住掉落下來的匕,比劃了幾下後反手一抓,閃電般在身前揮舞兩下,擋下了另外兩把匕,巨大的力度直接讓那兩人虎口劇震,險些鬆開了手。
幾個混混頓時面如土色,心知這是遇上了高手。
能夠用一把長度還不如筷子的匕進行格擋,這可不是區區幾個混混能做到的。
再說眼下可是半夜十二點,路燈的光線幾乎被樹蔭完全遮擋住,在這種情況下還能看清匕的移動軌跡,簡直可以被稱之為妖孽!
要是周恆能聽到這幾個混混的心聲,或許會覺得很得意。實際上,真實情況可沒有這些人猜測的那麼複雜。
在自身出常人極限的動態視力和反射神經的襯托下,周恆只不過是拿著匕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