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1 / 4)

出一隻手,摸了摸沈莫書的腦袋,“我來動手,不過要是你實在不習慣,你來也行。”其實鍾子恪想的是,鍾子黎要幫沈莫書慶祝,那麼自然沒有主角動手道理。

沈莫書對人的接觸一向特別敏感,剛開始的時候鍾子黎有幾次要握他的手都被他躲開了,直到後來真正熟悉了之後,肢體接觸才漸漸多了也變得自然起來。當鍾子恪的手在他頭頂上方的時候,他身體幾乎要條件反射地躲開了,可是他餘光看到鍾子恪上揚的嘴角,躲的動作就忽然頓住了,然後,鍾子恪的手就這樣落在了他的頭頂。

沈莫書不喜歡別人的碰觸,更別說是摸頭這樣親近的動作了,然而連他自己都說不清,為什麼沒有討厭鍾子恪的這個行為。

在鍾子恪就要收回手的同時,沈莫書的身體忽然想旁邊靠了靠,扭頭看向窗外:“那就麻煩boss了。”

鍾子恪自然感受到了沈莫書的躲避,他剛剛那個動作是出自內心的想法,沒有經過大腦的思考便做了,他想到沈莫書可能會躲開,畢竟兩個人目前的關係只是朋友的哥哥,弟弟的朋友外加老闆和員工。只不過,最後沈莫書真的往旁邊躲了之後,鍾子恪的心還是沉了一下。他自然地收回手握住方向盤:“不用客氣。”

坐在後座的鐘子黎沒有看到沈莫書的動作,還覺得這倆個人相處的不錯啊,看這架勢貌似,很有可能啊。這麼想著,鍾子黎的眼睛滿滿都是笑意,卻還要硬撐著不笑出來:“對啊,莫書不要客氣,咱們誰跟誰?”未來說不定是一家人哦!想想還有些小激動呢o(*≧▽≦)ツ┏━┓

瞭解他的鐘子恪從後視鏡裡看到鍾子黎的眼神,一下子就明白他在想什麼了。他再看了眼從剛剛開始就一直看著窗外的沈莫書,腦海裡不知怎麼就想到鍾子黎當初和他說的那番話。

要在茫茫人海里遇見一個同類,而且是自己喜歡的,的確不容易呢。

沈莫書假裝看著窗外,其實心思根本一直放在身邊的人身上,他也從窗戶的反射中看到了鍾子恪看他的那一眼。

很多時候,他不說,不代表他不知道,也不代表他不在乎。

只不過,沈莫書有時候勇敢地像獅子,有時候卻也膽小地像蝸牛,縮排自己的殼中。而在他找到讓自己勇敢的那個理由之前,他不會從殼裡出來,變成勇敢的獅子。

鍾子恪把人送到自家別墅門口,讓他們進去,自己則掉頭去附近的超市採購食材。他倒是挺好奇沈莫書的家的,但是沈莫書目前住的公寓那邊治安不算很好,沈莫書現在並不算什麼當紅的明星,出入自然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帶著鍾子黎這個大明星加上鍾子恪自己,實在太容易引起注意了,所以還是他們自己這邊比較安全。他可不想一場好好的慶祝最後被狗仔打亂。

不過說起這個問題,鍾子恪覺得今晚還是要和沈莫書提提搬家的事情,現在沈莫書出演《表面》的事情已經定下來,一旦曝光之後,他的關注度肯定會上升,到那時候沈莫書的公寓就不安全了,被記者圍堵的可能性很大。儘管在鍾子恪的調檢視來,沈莫書並沒有什麼負面新聞,但是一個人的關注度一旦上升,那麼八卦記者的聯想力也就開始上升了。

所以,搬家要提上日程了。

鍾子恪在超市購買食材的時候,沒有一絲猶豫,看得出他心中早就有選單了。鍾子黎那傢伙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給他做飯也五六年了,愛吃什麼他最清楚,自然沈莫書,從相識到現在,一起吃過好幾頓飯,鍾子恪也清楚他在吃飯這件事上的喜惡。

鍾子恪回到家的時候,那兩隻正坐在客廳的毛毯上打遊戲,聽到開門的聲音,兩個人同時扭過臉來看他。

“哥,你終於回來啦,我好餓哦!”鍾子黎嘴上叫著,手裡的遙控器卻沒有放下。

沈莫書什麼也沒說,只是安靜地站起來走到鍾子恪面前,要幫他拿東西。

鍾子恪一下子就躲開了沈莫書的手:“去和子黎玩吧,我自己來就行。”

沈莫書抬頭看鐘子恪,確信他真的不需要幫忙,才點點頭:“好。”

“莫書你快過來!我要被殺死啦!”鍾子黎完全不關心這邊,專心沉浸在他的遊戲裡。

“來了。”沈莫書應了一聲,便朝著鍾子黎走過去。

鍾子恪看了看坐在毛毯上打著遊戲的鐘子黎,又看了看沈莫書走過去的背影。“真是養了個白眼狼弟弟。”嘴上雖然這麼說,鍾子恪眼中卻帶著些寵溺。

鍾子恪走進廚房的時候,沈莫書回頭看了他一眼,只是很快便收回了視線,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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