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還有點事。”
莫鎮宇一臉委屈:“我哪裡惹你不高興了?”
而男人聽見這句就像聽見什麼汙言穢語似的,把門‘砰’地一聲關上了。莫鎮宇一臉鬱悶,在外面站了半天才走。
其實他並沒惹他不高興,而是他覺得,合同既然已經籤成,也就沒必要再和他那般親近了。
當然,他並不是勢力小人,只是在那人過分熱情的態度中察覺到一分難以啟齒的危險。再說,兩人相差整整十七歲,根本就不會有任何共同的語言。還有他們懸殊而敏感的身份,有什都最好適可而止。走得太近,難免引來閒言碎語。還有一點,萬一哪天他求他辦事,他到底是該點頭還是拒絕?當今社會,不涉及利益,誰會與你肝膽相照,稱兄道弟?
但是那人還是三天兩頭來找他,一點也不怕吃閉門羹。
而他謹守原則,總是婉言相拒。
莫鎮宇不高興了:“難得今天你下班下得早,我們一起去散散步,總可以吧?”
雖然合同塵埃落定,但以後難免還會打交道,嵐廷旭不好明地得罪他,也就答應了。
作家的話:
我打算把鸚鵡情結寫進文裡~~~~~~~~~~~~~~~~~~~~
☆、14
只要嵐廷旭在身邊,對他來說,就是垂垂危矣的夕陽也是無限好的。
邊走邊和他說話,莫鎮宇感到一種莫名的舒暢。
“天下熙熙,皆為名驅,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如果有人能像我們一樣,能在夕陽下散散步聊聊天,就會感到生活可以更好,幸福其實再簡單不過了。”
嵐廷旭沒開腔,他只是看著不遠處的山,那裡霧氣繚繞,像是仙境一般,讓人想乘風過去瞧瞧。
“這裡很像我的家鄉。但是我的家鄉更美。每年春天一到,就是一片讓人眼花繚亂的花海,一片沁人心脾的綠色。鮮少有遊客。因為它在大山裡,幾乎與世隔絕。”
嵐廷旭默不作聲,那表情又好似在追憶。追憶自己的故鄉。彷彿兩人的故鄉是一個樣子。
半晌他才自言自語般地說:“我有很久都沒回家了……”他被陽光照著的臉,隱隱透出一抹悲涼之色,讓那張臉顯得更為滄桑,恍眼看去,他的髮絲也變得花白,莫鎮宇知道那是夕陽照的,但也忍不住心生憐惜,想要擁他入懷,握住他的手好好安慰。
小肥側著腦袋,彷彿想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可怎麼也聽不懂,只得有些懊惱地懶懶地跟在兩人身後。看見有蝴蝶飛過,它便跳起來,要去捉,一個女孩手中的球掉了,它就跑過去撿。頗為自娛自樂。
“這家夥很好玩的。”莫鎮宇寵溺地望著自己的愛犬,笑著對旁邊的人說。“就是太貪吃、太調皮了一點,你知道嗎,有一隻寵物在身邊,是不一樣的,你會比常人多上好幾倍的快樂。”
嵐廷旭不置可否,像是微微點了下頭,這時迎面過來一個推著輪椅的老頭,他連忙招呼:“張大爺,又陪老伴出來散步?”
張大爺不住向他招手:“嵐縣長,你好,你好。”老態龍鍾的臉上是親切質樸的笑容,“呵呵,你也知道這是我的老習慣,每天都要推她出來走走。這裡風景美,空氣也好,何況春天來了,我想讓她賞賞花朵,嗅嗅花香……”
老人特別唸叨,嵐廷旭卻絲毫不覺得厭煩,專心致志地聽著。“你好,打擾下,請問你是張大爺嗎?”插話的兩個年輕遊客,一男一女,看上去應該是小兩口,“是的是的。”老人高興地應著,那一對突然變得很興奮,一個幫忙推輪椅,一個挽住老人的手,他們有說有笑的,漸行漸遠了。
莫鎮宇不解地問:“他們是老人的親戚?”
嵐廷旭搖了搖頭:“他沒有親戚,也沒有子女。”
莫鎮宇有些吃驚:“都這麼老了……”
“他並不老,才六十幾歲,只是看上去出老而已。”嵐廷旭答道,遂給他講了來龍去脈。
原來這是一個故事,一個情比金堅的故事。幾十年前,父母雙亡的張大爺去城裡打工,和一個女子相愛了。然而對方的家境比較好,而他一無所有,是個名副其實的窮光蛋,因此女方家長堅決不同意。後來她跟他私奔了,拋棄了一切。他帶她回了老家,沒多久便有了身孕。而他想讓她過得好一些,便拼命賺錢,結果積勞成疾,一病不起。她心急如焚,連夜上山給他採草藥,結果不慎滑下山崖,不僅摔掉了孩子,連腿也沒了。他心中愧疚至極,一直安慰她,照顧她,每天早上和晚上,都推她出來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