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拍著一個即興電影《就在拐角處》,這個是一個實驗型的電影,烏鴉沒事的時候在酒吧裡拍各種各樣的男女,賣搖頭丸只是一個幌子。後來呂蒙和他認識。
呂蒙在得知烏鴉砸了我的車和房子後,憤怒的去找了烏鴉,他拿著那個木棒去把那家酒店砸了個稀巴爛,最後被人打了個半死。最後還是烏鴉救了他,呂蒙醒來問烏鴉的第一句是你把拿走我唐哥那部分錢還給他,你不還給他,我這輩子子就欠他的了。當然烏鴉沒有還這筆錢,他靠著拿走我的那將近5萬塊錢加上自己的積蓄共計約10萬塊一起入了那家夜總會的股份,雖然很小的一部分,但是烏鴉依靠這點錢已經做到一個小經理。
他本來想靠著入股攢夠自己這個小電影的資金呢,結果被呂蒙搞砸。呂蒙被眾人扁的時候,烏鴉那時候不知道出於同情心還是對於呂蒙的愧疚感而救了他,救了呂蒙也等於丟了自己的飯碗。因為酒吧毀壞很嚴重,烏鴉又當著那麼多人的面幫助呂蒙,所以連烏鴉也扯了進去。然後就有了荒唐的入室殺人,然後就有了各自的逃亡。
那個夜裡我回到自己的房子裡,躺在床上,看著屋內被小段精心佈置的一切,仍然想著呂蒙在這裡的樣子,仍然想的是呂蒙。我想起蝴蝶效應,這是美國氣象學家愛德華•羅倫茲(EdwardLorenz)提出來的,他形象的說“蝴蝶效應:一隻蝴蝶在巴西輕拍翅膀,可以導致一個月後德克薩斯州的一場龍捲風。”就是說很小的一個改變會引起巨大的變化。如果呂蒙沒有遇到我,那麼他不會認識貝貝,而貝貝也不可能慫恿他去賣搖頭丸,也不可能還不起烏鴉那筆錢,當然更不會有接二連三的事情,所有的事情看起來毫不相關,但是連起來又變的不可思議。
當然,我不知道後來的事情比我想象的嚴重的多。
我在北京呆了四五天,這五天裡林涵一直打電話催我,說認識了一個報社的老總,讓我有時間過去應聘,我一直呆在鄭州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我和小段以前收養的一個小孩子從重慶趕過來了,這個小孩子是我和小段在大學裡收養的,那時候他13歲吧,第一次來到北京流浪,被小段領回學校。我們其實也沒怎麼幫他,本來想著讓他在北京受高等教育的,結果發現根本是空想,以我們的能力讓他找個二流中學都難,找到北京電視臺,電視臺的態度很堅決,說這類失學流浪兒童我們管不了,如果真的想為孩子考慮,直接送救助站,救助站又讓送下一個救助站,然後就是兒童救助中心,折騰了將近半個月,又回到原點,這孩子就是從重慶兒童救助中心跑出來的。最後我們都很絕望,覺得世界之大,容不下一個孩子,我們倆坐宿舍單人床的兩頭,那孩子睡床上,就那樣過了一夜。第二天那孩子說要去兒童福利中心,我們一路欣喜,可是到兒童福利中心門口,孩子卻走失了。我們找了一個下午,最後坐在公園裡默默流淚。
大四的時候,那孩子又來了一次,這一次比以前大了一點,仍然穿的破破爛爛,只是心比以前更冷漠了,我們給他買了衣服買了飯菜,他已經沒有任何欣喜的表情了,唯獨對我們倆很詭異的笑,我們被他笑的發毛。他住了將近一星期,心安理得的吃住,弄得我們都很煩,突然有一天下午他說要走了,就要了錢走了。走之前他說,小唐哥哥小段哥哥你們倆都不要換手機號,等我有錢了還來北京,那時候我就還你們的錢。我說不用了,到時候不知道在哪裡呢。小孩說,我知道你們倆一定在一塊的,找到一個就找到另一個了。
這樣四年後,他又來了,這次來了已經儼然一個帥氣的少年,我那時候看了突然臉上一熱,這麼帥氣的少年,哎,怎麼長的?小時候也沒有看得出來怎麼樣。他穿著卡其色的外套,軍綠色的休閒褲,下面是耐克球鞋。我說你打扮的好像一個大學生啊,他說,真的啊,好多人都說,哎,只有我自己知道。他聽了我和小段的事之後很詫異,說,哥哥和小段哥分手了?我說,什麼分手啊,我們倆大男人分什麼手啊。他說,你別裝了,你當我小孩子啊,我13歲的時候就知道你們倆什麼關係了啊。我黑線……
然後給了他小段的手機號,他有去找小段,走之前狠狠地罵我一頓,說我不夠義氣,說小段為了我連死都可以不顧,我卻這麼絕情,又說小段白在外國煎熬了四年。又說放心吧,他會照顧小段的,說我這麼不仗義,最後還是說祝我好運之類的話。
送走了小孩,我直接開車一路往鄭州,到鄭州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我只聯絡了林涵,林涵過來看見我就一頓罵,罵完後帶我去他那裡。林涵住的地方還不錯,兩室一廳。他說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