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3 / 4)

小說:鑿陵 作者:蝴蝶的出走

這一字一句,楊總裁原封不動轉發給韓封,葉維利的大方讓韓封看得火冒三丈,必須閉目深呼吸才沒有馬上找人去放火燒掉葉維利的律師事務所,冷靜了下來便開始看炎允赫的信。

‘育陵,爸爸對不起你。’——炎允赫抬頭這麼寫,是親筆,字型不好看,雖然不亂,卻也不端正,沿著直線書寫還是有些許歪斜。

‘你從小,爸爸就管得很嚴,三歲教你寫字,寫不好就打你手心,四歲要你背單字,背不好就罰你餓肚子,你從五歲起就沒有看電視和玩耍的自由,必須寫更多的字、背更多的書,六歲逼你學鋼琴,同一年要你學書法,你表現不好就得捱打,後來你上小學,爸爸要你科科考試都拿滿分,用來打你的尺子換了一把又一把,偶爾打斷了卻沒有準備新的,就用皮帶打你,皮帶聲音太大,怕讓人聽見,就換了藤條。你媽見你三兩天就得趴著才能睡,很心疼,勸我不要打你,我就發掘了更多除了打之外的懲罰。你試過罰站一整日,罰跪一晚上,三天沒有飯吃。你很怕我,無論我說什麼你都聽,很努力達成我給你定下的目標,你出類拔萃,我很滿足,可是我希望你更好、更傑出,所以從來沒有停止對你諸多限制,你犯了一丁點差錯,就算只是睡遲了一分鐘,我還是罰你。

你媽……常常勸我,可是身為父親,我覺得我有管教你成才的責任,更有打你罰你的資格,你敬我、怕我、遵從我,是應該的。你媽嘗試護著你,我就更生氣,把你罰得更重,似乎是因為這樣,你開始討厭你媽,好幾次你媽關心你傷勢,你出言不遜,我就打得你皮開肉綻、傷上加傷。

你十七歲那年,帶女朋友去舞廳喝酒夜歸,我打得太重,你媽終於受不了,決定和我離婚,後來吵得兇,你媽口快承認你其實不是我的親生子,沒有繼續傷害你的權利。你當時不知道這件事,傷好後知道我和你媽要分開,居然選擇跟我,你弟弟從小就喜歡粘著你,就也選擇跟我,你媽不忍心告訴你事實,只好忍痛放棄你和你弟弟的撫養權,而我……為了你弟弟,也沒有告訴你,怕你知道了就會走,你弟弟一定會跟你一起走。

後來你沒有繼續唸書,到外面打工賺錢,幫我分擔律師費和贍養費,你那麼有孝心,爸爸有認真想過,就算你不是我親生的,以後也要好好待你,可是那日喝了酒,胡思亂想……回到家居然又動手打你,也告訴你我不是你親身父親,你終於受不了,離家出走,你弟弟之後也跟了你媽,我……很後悔,最後落得孤身一人,不折不扣就是報應。

你在演藝圈的訊息,爸爸一直都有在關注,你過得好,爸爸真的很欣慰,只是沒想到那日你竟然回來找我,想要認回我,這怎麼可能?我連面對你的勇氣都沒有,哪裡還有顏面認你做兒子?我把你趕走,我知道你很傷心,以為你會看開,過好自己的生活,卻不知道你受了很大的打擊,竟去找你媽對峙。

育陵,我沒有資格當你父親,我欠你太多,只要能幫你解開心中的積怨,我怎麼樣都無所謂 ,但沒有人提告,我就算自首也無法被定任何罪,只要你願意出面,我馬上就上警局自首,承認虐待你、毒打你。

最後,我希望你可以聽我最後一次,不要怨恨你媽,你媽才是待你最好的人,一切都是我的錯。’

看完炎允赫的信,韓封的憤怒被疑惑給一層一層掩埋。

韓封不能想象炎育陵知道了這件事會如何難受,不過他相信炎育陵不會起訴父親。炎允赫和炎育旗這對窩囊父子是炎育陵親手狠狠插在心臟的樁,若要他□是會把他痛死的,這點韓封和路卡兩人都無可奈何。

炎允赫的告白信寫的很巧妙,還了葉家名聲,也沒有誣衊炎育陵,反之,炎育陵得到了最多的同情分,而他自己承認了所有錯誤,還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現下或許會遭眾矢之的,但不會讓大眾覺得他十惡不赦,所以事情真的會如葉維利所說,沒多久就被遺忘,不過前提是必須把不曉得會不會爆發的炎育陵給看管好,免得他又公開作出難以收拾的事。

該怎麼告訴炎育陵?韓封暫時拿不定主意,這時候他比較在意的是炎允赫這麼做的原因。為什麼炎允赫把葉雅的惡行攬在身上之餘,還要承認自己曾因酒醉毒打炎育陵?如果只是因為被錢收買,有必要承認到這個地步嗎?就算是良心發現,那又為什麼要袒護葉雅?

炎允赫不是為錢,也不是因為自己打過兒子的事被葉維利知道了而當作把柄威脅。炎允赫撒了謊,卻也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他還有良心,他在保護炎育陵。

韓封越想,心就越涼,他清楚,真正可以威脅得到炎育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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