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是好?”
第十章 事變
穆啟有預感可能會有變,皺著眉頭接過來一看,竟然是大理寺命將陶生殺害朝廷命官的案子重審。
穆啟問道:“已經定了案子,怎麼還要重審?”
吳老爺道:“下官也不知道,只是大理寺這次親自派人下來了,同來的還有東廠的人,說是本案交由他們審理,別人不許插手。”
?
穆啟楞了。
怎麼會這樣?其中必有蹊蹺。
匆匆見過東廠和大理寺來人,也沒發現其中奧妙。無奈私底下命人去買通了那官的隨身之人,這才知道京中的變化。
原來穆啟離京之後不久,北地邊報,漠北蒙古小王子又來進犯宣府(今河北宣化),汪直即時離京去前線督軍去了。
胡林家人含著一口惡氣,自家的人是個朝廷命官,被殺了竟然就這樣潦草處置,礙於汪直的威勢,敢怒不感言,見汪直走了,立刻又託了東廠督公吳銘,並給刑部大理寺使了銀子,才打回重審。
穆啟立刻嗅到了一點不一樣的味道,這天,只怕要變。
宮廷內監們之間的爭鬥,東廠西廠對手的暗流湧動,自來就沒停過。這汪直只怕是樹敵頗多,被人趁機在架空。岳父也說過,如今東廠在天子面前也頗受寵信。汪直是西廠廠督,如今竟然有人敢揹著他做手腳,這西廠的風頭怕是要被壓一頭了,只是此時東風西風正在較量,不知何時才能出結果,但是較量之間,難免就會有被犧牲的倒黴鬼,穆啟不想自己成為這倒黴鬼,不想陶令華被犧牲,所以,他必須使出全部力量對付目前的處境,不過能不能有結果,就兩說了。
當晚,穆啟就宴請了東廠派來的太監吳俊和大理寺寺丞張文谷。
按律法所定,大案審理該是刑部和都察院也派人和大理寺一起三堂會審,只是這次刑部尚書卻推脫了,說是此事交由大理寺親自審理方好。穆啟猜到他們必是不想被夾在中間為難。
而且此事並沒被上報到都察院,所以最後竟然是大理寺獨審此案了。
穆啟先用上好的酒席招待那吳俊和張文谷,極盡諂媚之能事,連酒席上的金銀酒器都送給他們了,酒宴散後的第二天,立刻買了兩個貌美如花的歌妓連同別人送自己的那兩個,趁夜送入了館驛之中。
又單獨給吳俊送了一千兩銀子,張文谷給了五百兩。別問他哪裡來這麼些銀子,他自有辦法弄到。
要說東廠的廠督吳銘還真沒拿這件事當回事,派來的不過是自己手下的一個年輕的太監,大理寺那裡看吳銘的臉色,也只派了個五品的寺丞。就這樣的人物能有多大眼界?只要能撈銀子,自然樂得送人情,不過這次吳銘交代的卻是弄死陶令華,所以他們也不敢太敷衍,就對穆啟說了實話。
穆啟犯了愁,這可怎麼好?自己就是鐵肩膀現在也擔不起這個擔子。想了半天只好對那兩個說道:“督公說是懲戒兇手,這當然是必須,不過兩位也看到這闔縣計程車子儒生們為他請願的情形,人心不服,卻是難辦。兩位本是與此案無關,如今若是為了此事擔了欺壓士子的干係,被這闔縣士子們怨恨,卻是無辜。”
這兩個哪管什麼干係,有錢就行,不過是看穆啟的銀子面上才敷衍一二。見穆啟這麼說,就問:“依穆大人所說該如何是好?”
穆啟道:“此事既然督公有指示,自不能違老大人的意思賣放,只是他老人家並沒來此地,不知道實情,這民聲卻也不能不顧,兩位大人看判他個流放十年可好?兩位對督公大人也有交待了。那陶生也得一條活命,闔縣的儒生們也對兩位感恩戴德,何樂而不為?”
吳俊卻發愁道:“臨來時督公答應那胡林的弟弟要讓這陶生死。要是我們做屬下的違背了他老人家的意思,回去恐怕不好說。”
穆啟笑道:“那胡林家也不過是有點錢而已,原來是西廠汪公的義子,如今他家又投靠吳督公,也算得反覆無常的小人,兩位,他們可有好處到兩位身上?何必為他擔這惡名,害了個士子的性命?”
吳俊和張文谷對看一眼,心想,說的是,他也沒給我送禮,只給上邊送了,我管他死活呢?這穆大人倒是一團火地趕著我,又送錢又送人的,又是尚書俞大人家的女婿,前程無量,日後未必沒有用到他的地方,何必為了個死人得罪人?
吳俊就問:“那我等回去怎麼上覆督公大人?”
穆啟眼珠轉了轉就道:“就說原來西廠的汪公不願意擔上迫害士子的惡名這才推了此事,兩位再把士子們的請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