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施的唇邊露出一抹苦笑,他感到很累,兩天兩夜不眠不休,費心費力的一直在追查劫匪,都不會讓他累,相反的,他還很有精神,他有一種遇到獵物的刺激感,可是,程恩的一句話,程恩的反應,都讓他心身具疲,程恩為什麼不看重他?程歡到底那好,能讓程恩看的比什麼都重?他呢?他在程恩身邊七年,本可以離開他到國外發展,發展的還會比現在更快,可是就為了程恩,他已經放棄了很多,為了他,他被幾個兄弟相互牽制,這些,程恩不是都知道嗎?那他怎麼還是不在乎他,是不是需要離開一點時間,程恩才會知道他自己的心呢?好吧,如果他們之間的關係沒有改善,那麼,等這件事完結之後,他就到國外去,很早就想在國外開一家分公司了,他就去國外開分公司吧。
“你也不要太擔心了,相信塞德斯,他的能力不是我們能想象的,我聽說,他曾經接過保護某國元首的行動,很漂亮完成任務,程歡小鬼不會有事的。辦法我和塞德斯都已經商量好了,你就乖乖的坐著等訊息就好了,我相信,很快他得手下就會有程歡的訊息了。”
孟施試著讓自己的情緒沒有太大的波動,他要是在和程恩吵起來,程恩一定會受不了,弟弟下落不明,戀人再和他吵,他的公司還岌岌可危,所有不好的事情都讓他幹上了,這個時候,就算自己心裡再苦,也不能讓程恩在痛苦了。
“你陪陪我,施。我只想對你說,程歡在我心裡比什麼都重要,為了他我可以失去一切,公司是你我戰勝的武器,也不能丟棄,你是我的戀人,我們在一起好多年了,你對我好,我都知道,最後才是我自己,我不重要,只要你們好了,我就好了啊。”
程恩在一次的闡述,只是讓孟施心更痛,還是比不上程歡公司,就連他都把自己放到最後,他要是再追問為什麼不把他放在第一位,是不是有些不饒人,算了,七年都過去了,他的地位不是一直都沒有增長嗎?就這樣吧,只要程恩認為無愧於心就行了。
他知道程恩的心裡,程歡是他養父母唯一的孩子,是他的養母臨終託孤,他這個人責任心又重,才會看重程歡,只有有了公司,程歡的大學才能保證,他才能利用這個公司戰勝他家那三個如狼似虎的兄弟,只有這些都保證了,他才在乎他這個戀人,自己反倒是最不重要的人了。
雖然他很不甘心,可是他不能在這個時候逼迫程恩,讓他把他心裡的位置換一換,他等著程恩徹底明白他有多重要那天。
“我知道,我只是去外邊看看程序,公司這兩天人心有些亂,我要去穩定軍心。”
孟施還是鬆開程恩的手,開門出去了。程恩知道到他傷了一個很愛他的人,可是,孟施不知道嗎?他很重要,就算是失掉他的性命去就孟施,他也心甘情願啊。
該死的,孟浩坐在一個大樹底下喘息,這片森林好像是沒有盡頭,他已經找了好久,連一條像樣的路都沒有,好在他在臨出發之前,仔細研究了這片森林,知道在左邊有一片不小的空地,哪裡還有一個小屋,是當初這片森林的護工住的地方,已經荒廢很長時間了,在小屋的附近還有一條河,這就很符合人居住的條件。修他們沒有出去,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建造一個住處,他們只會住在那,他只要按這地圖尋找,就會找到他們。
只是,做慣了車,只要是出門就是開車,讓他走這些崎嶇不平,不知道從那就伸出一條樹藤,絆住他的道路,真是很難。該死的野草,該死的樹叢,所有的一切都該死,最該死的就是那四個人,要是他們乖乖的聽從命令,就不會有現在這裡一串的事情,現在也可以補救,只要他先一步找到修,他拿到珠寶宰殺了修,再把一個人的屍體拋到山澗下邊,造成一個內訌,因分贓不均,一個人射殺三個人,那個人帶著珠寶外逃的現象,他計劃的事情就又回到軌跡上來了。
那個女人,哼,一槍殺了吧,不知道那四個人有沒有對她做出什麼,都是年輕力壯的男人,一個還算是嬌滴滴的女人,嘿嘿,被糟蹋也是很正常的,或者,她一直的哭鬧不休,被提前殺掉,也很正常。
可惜了那個女人啊,他才不會在乎,他對孟施還是說得過去的,沒有動他的戀人,沒有動他戀人的弟弟,這個女人不再範圍之內,被殺,被奸,都不管他的事啊。
他也知道不會很容易,所以,他帶著武器進來的,腰間別著的可不是玩具,就算是和他們火拼,他也要讓這些人封口,他不能被這幾個人出賣。要是被父親知道,父親會狠狠的訓斥,做的要很乾淨才行。
前邊的草叢一陣搖晃,孟浩機警的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