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部分(3 / 4)

小說:奮鬥在初唐 作者:閃啊閃

有多少軍國大事要處理,只要不是天大的冤情,一般的案子,朕可不管。”

“哦?是嗎?那要是事關禮部尚書呢?”

“禮部尚書怎麼了?虞氏,別怪朕不提醒你,你若要告許尚書,那就是以下告上!沒有確切證據的話,就算是誣告!誣告反坐,你明不明白?”

“奴家當然明白。不過,我這個證據卻是確鑿的不能再確鑿了。”

“你是人證?”

“奴家既是人證,又可以算是物證。”

“什麼意思?”

“嘿嘿……”虞氏輕笑一聲,道:“奴家的本姓並不是虞。”

“那你姓……”

虞氏輕輕搖頭,道:“奴家從小就被賣入裴家,從來不知自己應該姓什麼。不過自從記事以來,一直跟著主人姓裴!”

“那你後來為何又改姓虞?”

“後來,奴家作為陪嫁丫鬟,和裴氏一起嫁入了許家。換言之,奴家原來乃是許家的婢女。可是那許老賊,貪念奴家的美色,竟然在夫人死後,強行霸佔了奴家。”

李二陛下一聽就明白了,道:“你的意思是,許敬宗以妾為妻?”

“正是。那老賊為了掩人耳目就讓奴家改姓虞。以良家女的身份,把奴家娶為正室。”

“如果你所言為真,那許尚書的確是犯了以妾為妻之罪。不過……”

李二陛下嘆了一口氣,道:“朕就奇怪了,你為何要告發他?這畢竟是他為了你而犯法,做正室豈不比做小妾好得多?你有什麼不滿意的?”

“好什麼呀?他都那麼大年紀了,奴家可不想嫁給他!”

郭業道:“你是想嫁給許昂?”

“正是,奴家黃花閨女的身子,就給可許昂。他也答應要把我收入房中。可是後來,全是那個老賊壞了事,他不但強要了我的身子,還要我嫁給他。”

這尼瑪可真夠亂的!郭業無奈地說道:“你既然心向許昂,為何今天把此事拆穿?”

“因為他騙了我!多少次,他說今生只愛我一人。多少次他保證,一定會想辦法把老賊害死,再與奴家雙宿雙飛。可是他從來都是口上說說。平日裡沾花惹草也就罷了,不殺老賊我也可以等,可是……”

說到這裡,虞氏的音調陡高,道:“他今天竟然要成親了,娶的還是一個僚女,把原來與我的海誓山盟都棄之不顧。騙子,許昂就是一個大騙子!許敬宗也不是什麼好貨!我要讓許家家破人亡!”

“許家倒了,對你有什麼好處?”

“哼哼,好處?我都不想活了,還要什麼好處?許昂,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的!”說著話,她緊跑幾步,毅然決然地往柱子上撞去,直砸了一個萬朵桃花開!

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一時間,眾人相顧無言。

不管怎麼說,虞氏也是朝廷的三品誥命夫人,她死了總要有一個說法,別人可以裝啞巴,李二陛下作為一把手卻不能不表態。

良久,他才輕咳一聲,道:“許昂與虞氏私通證據確鑿,如今真相大白,虞氏羞憤自盡。其人已死,就不再追究了。許昂就交與刑部議罪。至於許尚書麼……”

尉遲恭趕緊道:“陛下,微臣有話說!”

第2017章惡客登門

“鄂國公有話請講。”

“呃……許昂和虞氏的事兒應該不假,不過許尚書是不是以妾為妻,只是虞氏的一面之詞。她如今又已身死,死無對證。要治罪的話,是不是要慎重一些?”

很多人以為在古代,正室死了,小妾就能上位。事實上,基本不可能。古代小妾上位,可比現代社會的小三上位要難得多。

從封建社會的第一個王朝周開始,不能以妾為妻,就被以法律的形式定下來了。從那以後,周漢隋唐元明清,歷朝歷代的律法中,都對此有所規定。

比如在《唐議疏律》中,就明文規定“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

什麼意思呢,就是以妾為妻的,要判處三年流刑,以婢為妾的,要判處一年半的流刑。這還沒完,受完了罪還不說,最後還要“各還正之”,也就是說該是小妾,受完了刑法,那還是小妾。

所以說,許敬宗這點破事兒,真按照律法判,即便算上“八議”,許敬宗也得被一擼到底,回家吃自己去。

尉遲恭總不能看著親戚真的萬劫不復,這才站出來為許老頭說了一句話。

當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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