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挽救了他的音樂生命,把他從懸崖的邊上拉了回來。
安然知道他的心情,他前世就很喜歡張歌神,對他前段時間的坎坷經歷瞭如指掌。
“好啊,張大哥可別忘了哈。不光是要寄新專輯給我,我還要照片簽名,你馬上就是大明星了,以後看見我不能裝作不認識。”
“哈哈、哈哈”
一桌人被安然的話逗得捧腹大笑,安然刻意的玩笑讓桌上的氣氛輕鬆許多。
方同拍著張學友的肩膀忍俊不住:“友仔,聽見沒有,以後可不能看見安然不打招呼啊。”
張學友連聲回道:“怎麼會呢,怎麼會呢,我怎麼會是這種人 ?。”
安然聽著這些蹩腳的粵語呵呵直笑,他喜歡在這種氣氛下交談,輕鬆隨意而不是彬彬有禮的冠冕堂皇。
“方先生,除了張大哥的新專輯,其他人的我也要哦,一樣還要照片簽名,一個都不能少。”
方同笑著回應:“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不過安然啊,你叫友仔大哥,卻叫我方先生,我有那麼老嗎?”
“嘿嘿,”安然笑得很賊,上下打量著方同:“比起我來說,你不年輕了。”
“小然!”
坐在邊上的衛蘭拽了拽兒子的衣角:“怎麼對客人說話這麼沒禮貌?”
方同絲毫不以為意:“衛女士,安然說的沒錯,我兒子今年十五歲,比起他來說都不能年輕了,我還用說?”
一個四十歲的成年大叔,怎麼可能為了一個孩子的玩笑話生氣,何況這句話本身並沒有任何刺耳的地方。只比一個十來歲的孩子年長,這分明是誇他年輕。
笑語歡聲不絕於耳,眾人圍坐著飽飽的吃罷中飯,對於香港來的三位來說,現在是極放鬆的時刻,該做的事情都已經做好,就等著辦完最後一道手續下午坐車提前回去了。
而對於安樹和衛蘭,更是滿腔的歡喜,自己的乖兒子這一兩個月裡給他們帶來了一個又一個驚喜,哪裡需要有其他父母的半點操勞。
至於安然……
這個沒心沒肺的傢伙心思早就不在桌上,他在思考著另外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就是:搬家。
是的,他想搬家。這個房子是父母單位上分配的,前世在這住了足足二十年,可現在他不想再繼續住在這了。不是嫌棄房子破舊,而是因為他不習慣。
隱私,這是一個十年後才應該廣為傳播的詞語,安然想買房搬家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