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的都和札拉有關。第二次來的時候。”
“第二次?”
“他死前兩個星期找到我,那是第一次。後來又來過一次,兩天後你就……他就……”
“我就殺死他了?”
“對。”
“那一次他問了有關札拉的事?”
“是的。”
“你怎麼跟他說?”
“什麼也沒說,我沒法說什麼。我承認和他透過電話,如此而已。至於金髮巨人以及他們對古斯泰夫森所做的事,我都沒提。”
“好。你把達格問的問題原原本本告訴我。”
“我……他只是想知道我對札拉了解多少。就是這樣。”
“而你什麼也沒告訴他?”
“沒有什麼重要的資訊。我什麼都不知道。”
她若有所思地咬著下唇。他有所隱瞞。
“達格找你的事,你告訴過誰?”
桑斯壯似乎渾身發抖。
莎蘭德舉起電擊棒。
“我打了電話給哈利。”
“什麼時候?”
他乾嚥了一口口水。
“達格第一次來找我那個晚上。”
她又繼續問了半小時,但他只是重複同樣的話,偶爾增加一點細節。於是她站起來,一手放在繩子上。
“你真是我所見過最可悲的變態之一。”莎蘭德說:“憑你對伊娜絲所做的事就該處死,但我說過只要你回答我的問題,就能活命。我會守信用。”
她鬆開繩結,桑斯壯重重摔倒在地,涕淚縱橫地縮成一團。他看見她把一張板凳放到茶几上,爬上去解開滑車裝置,纏起繩索塞進揹包。然後走進浴室,傳出水聲。再回來的時候,已經洗去濃妝。她的臉像是用力刷洗過,赤裸裸的。
“你可以自己割斷膠帶。”
她往他身旁丟了一把菜刀。
他聽見她走出客廳,在門廳停留了很久,好像是在換衣服,接著傳來前門開門又關上的聲音。他花了半小時才割斷膠帶。先是跌坐在沙發上,然後才搖搖晃晃站起來,到屋裡四處看看。科特一九一一被她拿走了。
※※※
莎蘭德於凌晨四點五十五分回到家,取下奈瑟的假髮後直接就上床了,沒有開啟電腦看布隆維斯特有沒有解開了警察報告失蹤的謎團。她九點醒來,星期二整天都在挖掘有關朗塔兄弟的資訊。阿託·朗塔在警局的刑事檔案中記錄輝煌。他是芬蘭公民,原籍愛沙尼亞,一九七一年來到瑞典。一九七二至一九七八年間,在斯堪斯卡建築集團做木工,後來因為在工地偷竊被逮而遭到解僱,還被判刑七個月。一九八○至一九八二年間,他改替一家較小的建築公司工作,也因為有幾次上工時喝醉酒而被炒魷魚。接下來的八十年代期間,他先後當過保鏢、某燃油鍋爐維修公司的技工、洗碗工,學校管理員,也全都因為醉酒或打架鬧事而丟了工作。管理員的工作更只維持了幾個月--有個老師檢舉他有性騷擾與威脅行為。
一九八七年,他因為偷車、無照駕駛與收受贓物,遭到罰款與判刑一個月。次年,因為持有非法武器被罰款。一九九○年,因為性侵害被判刑,但刑事記錄中並未詳載。一九九一年因恐嚇他人被起訴,後來獲判無罪。同一年,因為走私酒類被罰款並處以緩刑。一九九二年,因為毆打女友並威脅恐嚇其姐妹被關了三個月。接下來多年平安度過,直到一九九七年,才又因為處理贓物與傷害罪被判刑。這回坐了十個月的牢。他的弟弟哈利於一九八二年跟他來到瑞典,在一間倉庫工作很長一段時間。他有三項前科:一九九○年詐領保險金,一九九二年被判刑兩年,罪名是重傷害、收受贓物、盜竊與強姦。他被驅逐回芬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