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由趙紅兵主持,參戰的其他七個人發言都很踴躍。會議先是成功地預測出本次打架絕對不算完,日後二虎他們放出來肯定要復仇;並且總結出此戰的幾大成功之處和敗筆。二狗記得總結的成功之處有:
⒈費四驍勇善戰,一下把軍匕掰斷,極大地挫傷了對方計程車氣。夫戰,勇氣也。(張嶽說)
⒉小北京擒賊擒王,一腳踢倒二虎,使對方群龍無首。(小紀說)
⒊小紀、李四等人戰鬥勇猛,不畏強敵。(大家互相吹捧)
⒋趙紅兵在醫院走廊裡以一當十,給小北京換來了拿暖壺的時間。
⒌小北京戰術不拘一格,使用的武器有新意、有創意,就地取材,值得讚賞。同時費四拿輸液架子打人,以長擊短也屬於戰術創新。(孫大偉說)
失敗之處有:
⒈孫大偉身體有點虛胖,身手一般,上來就被打倒,戰鬥力差,再打群架他必須帶傢伙。
⒉費四打架有組織無紀律,一時打得興起就去追別人,這樣容易落單,以後再打架不能散開隊形。
⒊張嶽招數、套路過於簡單,容易被人識破,以後必須打出花樣。
⒋李武過於莽撞,所以才會在醫院走廊裡被二虎打倒。如果換作趙紅兵打第一拳,則肯定不會被打倒。
最後得出的結論可以用四句話概括:以後打架要團結一致,絕不散開隊形;繼續發揚本次體育廣場之戰中驍勇善戰的精神;勤練武藝,出門最好帶傢伙;以後打架要充分發揮就地取材的戰術思想。
二狗認為,這幫人之所以在後來的兩三年裡打遍全市無敵手,主要與他們善於總結歸納、善於批評和自我批評有關。會後,趙紅兵把搶來的那把軍匕交給了小紀,三稜刮刀給了張嶽。
【五、血戰市六中】
話說回來,雖然趙紅兵等人召開了“群毆總結會”,但這個“群毆總結會”的目的絕對不是為了再與別人鬥毆,而是為了防備二虎報仇。因為二虎一幫是出了名的死纏爛打,1983年嚴打風剛過去他們就開始在東郊“戳”出去了,由於人多勢眾,從來沒吃過什麼虧。這次在市區裡他們人丟大了,報仇那是肯定的事兒。
孫大偉在“群毆總結會”中捂著受傷的大腿,提了無數次要和二虎等人和談,又無數次被大家駁回。“他們吃了大虧,還有人進了局子,和談肯定不可能。”李武說。出身市井的無業遊民李武,天生就是個地癩子,在加入這個團伙前就已經是老江湖了,儘管沒混出什麼名氣。“大偉啊,人吧,儘量別惹事,但惹了事就別怕事。”費四說。費四那抓過刀刃的手還在不斷往外滲血。“都別說了,該回家的回家。一人一條命,誰怕誰呢?呵呵。”趙紅兵說話總是那麼和和氣氣,無論發生什麼事兒都很平靜,很少看見他激動。相信很多混過社會的朋友都能感覺到,一個由朋友構成的小團伙,如果總在街頭惹事卻一直不怎麼吃虧,那麼這個團伙就一定具備以下幾類人:
⒈愛挑事兒的人。有些人無論加入哪個團伙,那麼這個團伙打架就格外多,因為這類人特能滋事。趙紅兵團夥中就有三個這樣的人:小北京、張嶽和費四。小北京是嘴損,張嶽和費四是脾氣暴躁。比如在體育廣場看花燈的時候,如果小北京不站出來罵那幾句的話,那麼以趙紅兵的性格也就算了,但是由於小北京的存在就演變成了一場群毆。
⒉喜歡先動手的人。先動手的總能在氣勢上和戰術上佔有一些先機,被動還手的多數要吃虧。可以說趙紅兵的這個團伙,除了趙紅兵和孫大偉,其他人都喜歡先動手。
⒊打架不要命,無論對方有多少人都敢打的人。如果說打架時膽子最大,從不怕對方人多的話,那麼除了孫大偉以外基本上都有這膽子。尤其是趙紅兵、張嶽、小北京三個人,就算是對方千軍萬馬衝過來,他們也能大氣不喘、手不哆嗦地迎頭而上。二狗記得上高中時看過一部《古惑仔》,其中有一部結尾的時候,男主角陳浩南說:“是不是要比人多啊?”然後一聲口哨,從四面八方衝出來數百人。對方看到這數百人就怕了,服軟了。事實上,真正的狠角絕對不怕人多,對方人越多他就越興奮。但這樣的狠角畢竟是少數。
⒋有實戰經驗的高手。練過功夫的人,反應速度、出手力度與精確度,和普通人絕對不同。趙紅兵、李四和小北京三個退伍偵察兵在之後的無數次鬥毆中,幾乎從來沒被人抓住過頭髮、領口、手腕等,這不得不歸結於他們出色的身手。而且,他們在打架時顯然手下留情,在部隊裡他們練的可都是一擊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