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起了飯店和旅館。
為什麼稱作“飯店”?因為起初將他取名為大眾餐館,是以經營餃子、米飯及麵食為主的快餐,菜品也都是面向百姓的大眾菜。開業不到兩年,父親就以年老為由,要求自己的兒子辭去現有的工作來繼承他的家業。
李正畢竟是年輕的一輩,他的經營理念與父親不同,他要將原來的大眾餐館改造成高檔酒店,父親欣然允諾。在酒店進行裝修的時候,李正這才知道,父親為了買下上層的住宅,他託關係向銀行借了二十萬貸款。在九十年代,二十萬已經不是個小數目,因為李正清楚地記得,自己在辭職前的工資加獎金總共也不過百元。因此,李正從經營起這家“匯華酒店”起,就感受到了肩頭的重任和壓力,他必須在兩年內還清所有貸款。
為難的是李正在開業之初就受到了困擾,一夥流氓地痞常以收保護費的名義前來勒索,一開始三百五百還能答對,可是再後來一開口就是幾千塊。李正感覺如果再這樣下去,自己的這個買賣就將難以維持,於是就把這件事告訴了父親。父親想了一下對李正說道:“對付黑道的人最好用‘白’來塗,如果白道咱們沒人的話就得以黑吃黑。”
李正聽了父親的話說道:“可是咱們黑白兩道都扯不上關係,眼看這幫地痞無賴的胃口越來越大,咱們怎麼辦呢?”
父親說道:“咱們酒店路對面過去曾住著戶老王家,他家的老七在道街一帶名聲挺大,你可以找找他,就說李叔求他幫忙,說不定老七會出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