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老闆剛剛拿起獵槍準備瞄準金剛狼——小淘氣敢保證之前她一直面對著吧檯絕對看不到身後發生了什麼——她如同早知道會如此般,一肘擊搶過了獵槍,將它扛在了肩上。
“你覺得這東西除了能讓你自己感覺安全點之外,對他有任何作用嗎?”她懶散道,然後一手抓住了金剛狼抵著男人脖子的手腕,“羅根,我們走吧,在這裡待著也沒意思。”
羅根看了看她,上一秒還凶神惡煞的樣子下一秒就漸漸恢復了正常。他收回了爪子,威脅似的瞪了那幾個男人一眼,和女人走出了酒吧。
“你應該改改你這一點就燃的毛病。”坐進車裡,林千沙看著他有意無意地摩擦著自己的手背,嘆了口氣,不由分說地牽過他的手揉了揉他的手骨之間,“嘖嘖,想想每次六根鋼爪從面板裡鑽出來就疼。”
羅根叼著雪茄微微低著頭看著林千沙幫他按摩,沒有吭聲。
從再次遇到他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個多星期的時間了,好感度也漸漸爬到了29點。29點一般是個坎,林千沙並不認為自己能很快突破這個坎,但是令她想不到的是,就因為自己這無意間的行為,好感度噌的一下變成了30點。
……漢紙,你有點節操成嗎?別人稍稍對你關心點你就開始搖尾巴這真的沒有問題嗎?好吧,林千沙承認,她這是被這意料之外的1點好感度嚇到了。
林千沙看著羅根的“狼爪”,突然笑了起來,在他疑惑的目光注視下,抬起他的右手,拿自己的左手比劃比劃,這對比不能更明顯。
羅根看著和自己掌心相對的某隻的爪子,心思不知道飛到哪兒去了。當初在十幾年前,第一次遇到她的時候,他還以為那個瘦小的孩子只是他生命裡眾多路人的其中之一。那時候,他剛剛失憶,對這世界和自己的茫然以及時不時出現的頭痛讓他的脾氣很糟糕,包括現在也是這樣。
但是面對這個克麗絲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能很容易平靜下來,這大概也是他讓她跟著的原因之一吧。雖然不知道這十幾年她是如何一個人度過的,但是她也確實比第一次看起來健康許多。
抵著自己的手纖細柔軟,手型很漂亮,羅根微微曲掌就能將它包起來緊握在手心……
羅根迅速地移開了自己的手,掩飾般地握在方向盤上。
咦,竟然害羞了。林千沙毫不掩飾自己臉上的笑意,撐著腦袋直勾勾地盯著羅根的側臉,曖昧道:“嘿,羅根,能問你個問題嗎?~”
“不能。”也許是野獸的直覺,一聽就感覺哪不對勁的羅根一口拒絕了林千沙。
不過林千沙可不是真在詢問他的意見,她就像沒有聽見羅根那個低沉堅定的“no”一般,繼續撐著腦袋,懶散地看著他,氣定神閒地慢悠悠道:“我問你啊,你有多久沒交個女朋友或者碰碰女人了?~”
“……”羅根突然覺得自己的爪子有點癢了。
林千沙見羅根裝作沒有聽見自己的問題,身體微傾,緩緩靠近他,繼續不怕死地調戲道:“嘖嘖,要不我當你的情人試試?”
羅根猛地踩下了剎車,反應速度驚人的林千沙立刻抬起右手撐住了前面,避免了自己腦袋被撞的命運。她剛想再說些什麼,卻被羅根捂住了嘴。“別鬧,別說話。”羅根微微皺著眉道,鼻子動了動,轉頭看向了身後的房車車廂。
被羅根捂住了嘴的林千沙只能眨眨眼,用眼神表達了自己的疑問。更多時候,她的高感知只能告訴她危險,畢竟她可不是什麼先知可以什麼都知道。羅根沒有說話,只是做了個呆在原地的手勢,開啟門走下車。
林千沙眉毛一挑,側頭看向後視鏡,她倒要看看是哪個大膽的傢伙竟然敢打擾她調戲男人,結果卻發現了一個眼熟的女孩。林千沙盯著她看了好久才意識到她是剛才出現在酒吧的女孩,貌似對羅根挺感興趣時不時看他一眼,林千沙之前還拿這事在酒吧裡跟羅根打趣,但這漢子卻根本沒看人家姑娘家一眼。
沒想到她竟然躲在房車後面拖著的另一節放雜物的車廂裡,跟了過來。竟然這麼執著啊……林千沙微眯起眼,走下車,雙手插進口袋裡走到羅根身邊,這時候他似乎已經和這女孩說完了正準備上車。
“你怎麼下來了?”羅根問道,看著林千沙只穿著一件單薄的毛衣連外套都沒披,眉頭皺的更緊,“你外套呢?”
“沒什麼,倒是她是怎麼回事?你是剛才在酒吧裡看上羅根的女孩吧?~”林千沙帶著玩味的笑容看著將自己裹得嚴嚴實實戴著帽子只露出一張略微蒼白的臉的女孩,“你已經注視了他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