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瑪系統還真是會安排偶遇啊,她都還沒去找那匹孤狼呢,沒想到竟然這麼巧在這遇到他。林千沙勾起嘴角,遞給賣票人一張100美元的鈔票,全押在羅根身上。
那人奇怪地看了林千沙一眼,大概是因為她是第一個押新人贏的人吧。
對於林千沙來說結果幾乎是沒有任何爭議的,打了三場,羅根場場必勝,林千沙投進去的100美金,還真如老闆所說的,變成了2000美金。
“先生,這是一位小姐送給你的。”打完了三場拳擊,羅根坐在吧檯上喝著啤酒,突然一杯威士忌出現在他的面前,下一秒就是酒保曖昧的聲音。
羅根皺了皺眉,沒有理會那杯酒,甚至沒有詢問酒保是哪個女人請的這一杯酒,只是自顧自地拿起杯子將啤酒倒進肚裡,抽了一口雪茄,才不耐煩地對酒保道:“我不需要,你喝了吧。”
酒保有些為難地看向另一邊坐在陰影裡的女人。她可是塞了錢,讓他無論如何都要把這杯酒給推銷出去的,但是他面前的這位客人,實在有些不好惹啊。
做在陰影裡的女人似乎感覺到酒保的為難,她站了起來,慢條斯理地走到羅根身邊坐了下來。羅根連眼睛都沒抬,似乎對自己身邊的女人沒有任何興趣。她也不惱,無所謂地拿起威士忌,然後用拿著杯子的手指著羅根面前的空啤酒杯,懶散道:“既然不喜歡威士忌,那就在給他來一杯啤酒好了。”
這熟悉的聲音讓羅根皺起眉,他動了動鼻子,驀地轉過頭,看著自己身旁坐著的女人,有些不可置信地微微瞪大了眼:“是你?!”
竟然是她!那個十幾年前被自己救下一命卻賴上他跟他來到另一個小鎮的女孩!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她的面容和十幾年前的差別不大,還是那張對於西方人來說,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臉,難道說……
“嗨,好久不見,羅根,我說過我們還會再見面的吧?~”林千沙嘴角帶著一抹成熟嫵媚的笑容,和羅根面前被重新滿上的啤酒杯碰了碰杯,“別太驚訝,因為我也是這些年才發現自己是個什麼東西,難怪孤兒院的孩子們會排斥我。”
“你怎麼會出現在這裡?”羅根問道。
“我說是因為工作你信不信?”林千沙眨眨眼,“你別自戀地以為我在跟蹤你。不過你今天真厲害,幫我賺了2000美金呢,看在你幫我這麼多而我們又這麼有緣的份上,走,我請客。不過肯定不是在這酒吧裡。”
林千沙很自然地摟了摟羅根的肩,如同哥倆好似的拍了拍,又落落大方地挽上了他的手臂。她都沒怎麼矯情,羅根當然也不是一個矯情的人,正好心裡有些疑問,可以趁此機會問問她。
林千沙表現得就像是很信任這個只相處了24小時不到的“陌生人”,她毫無保留地告訴了他自己也是個變種人,而且還若有若無地提到時間在自己身上很難留下痕跡這件事。羅根的自愈能力幾乎能讓他永生,所以別看他現在一副三十好幾的樣子,真實年齡肯定不小了。所以這樣的人,內心其實是很孤獨的,他渴望著有個同類,而林千沙就正巧地出現在他的面前。
“那麼你呢?這幾年你似乎也沒有什麼變化,難道也和我一樣?那真是太幸運了,我還以為等世界末日人類滅絕了就只會剩下我一個人。”林千沙撐著下巴半開玩笑道,彷彿這問題在她眼中並不可怕,這讓羅根心裡稍稍有些觸動。
“哦對了,你還沒有告訴我你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有這種能力呢,難道也和我一樣是青春期?”林千沙突然想起什麼,好奇地看著一直坐在她對面裝老成的羅根。
“……我不知道。”羅根盯著自己面前的牛排,狀似敷衍地說。
他沒有說謊。林千沙驀地眯起眼,她可以從他的表情上看出來,他並沒有說謊。也就是說,他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什麼時候出現異常的?還是說……林千沙輕輕皺起眉,腦海裡閃過一個念頭——“你忘記了?”
羅根沒有回答,但是林千沙已經得到了答案。
該死的原來還有失憶這一出,系統怎麼沒有告訴她這一點?林千沙腹誹著,伸出沒有撐著腦袋的手,握住了羅根放在桌子上的手,將某東西放在了他的掌心裡。那是131美元5美分,而且還是那種老式的幣種。
“記得嗎?131美元5美分是你走的時候放床頭櫃上的,和我開了房一大早丟下錢就走這感覺怎麼總覺得哪裡有點不對勁啊。”林千沙不正經道,“你記得,我也記得,這錢還是那個時候的錢,我一分沒動,現在原封不動的還給你。無論時間怎麼變,你的記憶也會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