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個,不無聊嗎?我師父說總窩在書房不好,人要多動動才不會老生病。”
這世上還會有比回答白痴更無聊的事?我不語,眼觀鼻,鼻觀心,下筆有力,乾脆利落。
“你叫什麼名字?”他繼續挑戰我的耐性,“我叫……雲揚,跟我師父來訪舊友。我師父說,也許我們會在這兒住幾天。”
我拿起字看了一回,揉作一團扔了。他撿來展開,惋惜無比,“這張很不錯啊,幹嘛不要?我師父寫的字也很漂亮,可惜他不常寫。”
磕磕許是已將我布包裡裝的小米吃光,嘰嘰喳喳鬧著要出來,被我調轉筆頭戳了一下,立時老老實實閉上了嘴。
“好?送你。”我言簡意賅,不是大方,而是那幅字……如果有人覺得你寫的“白痴”二字很漂亮,我想你也不會介意多送他幾張。
“謝謝。我會好好珍惜的。我師父說山下的人都很壞,不過我覺得你很好。”他卻笑起來,小心翼翼展平每一個皺褶,看樣子真是打算拿回去收藏。
白痴……我撩筆出門,懶得理這種人。領著小輩來拜山的人多了去了,從沒見過有誰留下的,且我也沒工夫當某人的接待員。
但,他的毅力真是可圈可點,不但追出來,還絮絮叨叨,“這裡可真大啊!你在這兒住了多久了?怎麼就你一個人在書房,你家大小姐出去了嗎?我師父說她很漂亮,比我師妹還漂亮,我真想看看她。”
我低頭看看身上那條皺巴巴,還沾著點泥和幾片草葉的裙子,不得不承認這個樣子確實不怎麼像大小姐,所以點點頭加深他的誤解。
他立馬擺出副“我就知道”的樣子,拍拍我的肩,一笑露出白牙六大顆,“我師妹也常讓我替她做功課——習慣了就好。我師父說,吃虧是福氣。”
福氣?傻氣才對吧?不止是個白痴,還是個被人利用也能樂在其中的白痴。我擋開他的手,大大地翻了個白眼,引他進了夾竹桃花林。
三拐兩轉甩掉他,心裡倒突然很想看看那個帶著這種笨徒弟來拜山的人又是個什麼貨色。
某人接待外來者的地方,必是四無院的偏廳。這麼沒水準的名字,一聽就知道是我那傻孃的傑作。哦,錯了,她那不叫傻,叫三十好幾也依然天真無敵。
好吧。既然我知道地方,也很想去給某人觸觸黴頭。SO,我就輕車熟路往我那天真無敵的娘命名的會客處去了。
幹這種事光明正大是不行的。好在雖然柯戈博那個跟屁蟲一直跟著我,但一般遇到這樣的情況,他絕對不會揭穿我。
躡手躡腳到窗下。意外地,不單聽見一個陌生的聲音和那個某人的聲音,我那位清俊博學的師父大人的聲音居然時不時在裡頭響起。
不要以為我這樣形容他就代表我喜歡他。我也許會喜歡我那天真無敵的娘和那位跟我娘一樣不太愛動腦子的師孃,但我向來不喜歡把耍心眼當成家常便飯的人,就像我從來沒有喜歡過自己一樣。當然,惜夕除外,她要我的命,我也會給,這是我欠她的。
好吧,我扯遠了。那是因為他們的對話很無聊,純粹是討價還價,而且標的物似乎只有一樣。
我稍微給了他們一點耐心,於是我終於聽到能讓我感興趣的話題——他們買賣的物品,叫做雲揚。大意是讓他給我做玩伴,其間言辭隱晦,還扯到了宗主和天下。
我想不出那個憨憨的小子跟這些東西有什麼聯絡,但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絕對不值三萬兩白銀。
何況,我偷偷從窗縫裡看了下那賣家,雖然背影筆直,可我依然堅定地認為,偽君子比小人更噁心。所以我毫不猶豫地溜到假山後,並且放出了磕磕。
正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廝在嘯雲山寨兩年,吃了不少我精心炒制的蛋黃小米,是以它敢無視某人的命令鳴唱,卻不敢不照我手指所指的方向一頭撞進去。
我聽見它撲騰翅膀的聲音,也聽見那個陌生人的慘叫。它狡猾得很,一擊中的,立馬逃離,原路返回,自覺地鑽進我敞開的布包,記性比狗還強。
某人怒喝,有人推窗。
我慢吞吞地從假山後走出來,掃視那三個男人一眼,指一指夾竹桃花林,然後笑笑地衝那個捂著額角的黑衣瘦男人說道,“有個穿黑衣服的小子跑到裡面去了。要是再過半個時辰還沒人找得到他,那我可以考慮半價賣你一塊地,保證山清水秀,福澤子孫——放心,不會要三萬兩那麼多。”
那男人怒然躍出窗來,五指箕張朝我當胸一抓,我連眼皮都懶得動。但見金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