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跟些跳樑小醜那樣上躥下跳。有的甚至打出“支援國貨”的旗號。呼籲使用國內自己的“即時通訊軟體。”而放棄北。
可這對於使用者來說,根本就是個笑話。沒有人會放棄自己已經熟知的,且習慣已久的操作模式,而去從新適應別的。
而迅捷網路想告他們侵權也實在太簡單了,那種所謂的聊天工具,基本上是四凶的翻版。操作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只是圖示變了一下而已。但迅捷網路並沒有那麼做。因為不僅勞神費力,且摁下葫蘆起了瓢。根本沒有什麼太大的效果。索性隨他們去,畢竟四凶才是鼻祖,才有最新。最好的服務,使用者自然知道應該怎麼選擇,且四凶已經有了自己大量的忠實使用者,根本不怕跟他們正面競爭。
不過,在一個行業裡,同行越強大,自己就越危險。以前,他們沒有什麼權會針對迅捷網路,但一個偶然的機會,讓他們現迅捷網路居然想做網路遊戲?這個時候如果不出來截上一下,給他們下點兒絆子。豈不浪費?
不管他們怎麼抬價,迅捷都不能說什麼。這可是正當競爭”
最後,他們很成功地讓迅捷網路以勁萬美元的代理費用拿下了這個名叫《傳奇》的網路遊戲的兩年中國大陸總代理。
“這次還不賠死他們?,小見到目的達到,不少人都在一邊幸災樂禍。
“要好迅捷網路的業績不好。美國創業公司或許就會考慮更換一下北的總代理了吧?”更多的人卻把目光投向了四凶這塊肥肉。當初他們就想不通為什麼創業公司會選擇一家中國的網路公司,而不是網路技術更為達的韓國和日本。不過,這樣也好,同樣也給了他一個好機會不是?
不管他們抱有何種想法,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所有人都認為,迅捷網路以這樣高的代理費用拿到了這款遊戲的代”對他們來說絕對是個負要矗利,基本卜很手航甲討遊戲公司也是如此的想法。
其他網路公司的反應,迅捷網路很清楚。
不管是的大鼓還是小鼓都知道,原本他們是不需要用如此高價拿下這個網路遊戲的代理權的。正式因為有了那幫人的胡攪蠻纏,才使得迅捷網路額外支出了一大筆錢。
因為本身就有著出眾的經濟實力,迅捷網路到不在乎這點錢。可是主動拿出來和被動拿出來的感覺,那是絕對不一樣的!前段時間迅捷網路都在忙於跟幾。嘻打交道,沒有顧得上整治他們。
此時合約已經簽訂,遊戲正式布需要時間,從弗國到中國自然也需要時間,再加上送新聞出版署稽核,七七八八也得幾個月的時間。清閒下來的迅捷網路也沒有什麼心事了,該做的都已經做完,也能倒出手來拾掇拾掇他們了!
力年一月初,三家模仿四比編寫的即時通訊軟體,同時接到了迅捷網路來的律師信,將他們一起告上了法庭。罪名是侵權。
這事兒是小鼓搞出來的。
他看不慣這幫人在背後使絆子的伎倆,力主要給他們一個教。當他把這事兒彙報給了韓俊之後,韓俊也給他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幫助
讓張海濤領銜的海鑫集團法律部出面!
海子這些年可謂身經百戰了,對於各項相關的法律法規那叫一個瞭如指掌。同時。他有一個好習慣,就是每當海鑫集團有一個新的所涉的子公司,那麼該行業的所有相關法律法規,海子都會命令法律部的人全面瞭解。
這一次也不例外,當小鼓找到海子之後。海子二話不說。當即應承了下來。
而在他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之後,立刻要求小鼓跟美國創業聯絡。這次行動,不僅僅迅捷網路出面,同時還要維斯格出面!雙管齊下。直接控告他們侵權!
當初,創業公司最初成立的時候,他就對法布了北的原始碼,想要做出一個同型別的軟體來,簡直太簡單了。但是如果對方直接以同型別的軟體展開競爭的話,創業公司也無話可說。
所以,後來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以後布的各種功能後,原始碼就沒有再次公開。也就是說外界通用的四凶原始碼,只能依照那個來製造普通的即時通訊軟體,而沒有那麼多的功能。
是以,此時國內出現的這幾款類似的軟體,說白了就是高度的仿冒。
要告他們侵權,實在太簡單了!
不過”小鼓顯然不準備就這樣輕輕鬆鬆地一告了之。
“什麼?你要讓美國創業的人也一起參與進來?”海子一聽小鼓的計劃,就是一陣愕然。這廝居然想讓美國創業公司的法務部門,跟迅捷網路聯合起來,一起控告這三家軟體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