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的,估計也沒管我說啥。
凌晨三四點,我就離開了夜場,準備回去休息,當時我依然清醒。
可是,我沒有走幾步,忽然身後就有人叫我。
我扭過頭去,看到的是剛才一起喝酒的一個女孩子。女孩長得應該算比較普通的,個子也不高,但是看樣子比較清純,她走過來,說:我聽說你是會法術的人對不對?
我愣了一下。沒回答。
她說,那些人都這麼說的,你用法術賺好多錢了。
我嘆了口氣。
她說,我是那人的朋友。
她說的那人我清楚,就是指那個死去的歌手。
她繼續說:如果不是那個人,我也不會參加選秀,進入娛樂圈,我就是愛聽他的歌。別人說他有多少緋聞,說他養小鬼,說他最違法犯罪的事情,我都不在意。我就是愛聽他的歌,可是,現在他死了,死的那麼蹊蹺。
我點了點頭,說:你直說吧,是不是要我幫忙?
她沉默一會兒,點了點頭,說:那個跟他見面的女孩子很可能就是害他的人,如果你真的懂法術,你一定要幫他報仇。
我皺了皺眉,問這女孩為什麼這麼說。
她說:她,她可能根本不是人。
不是人?
“她可能是個厲鬼,吃人的厲鬼!”那女孩子露出恐怖的表情來,看樣子並不像是在騙人。我依舊皺著眉,看來這件事,果然是有關聯的。我讓那女孩找個地方和我坐下來談。反正夜店裡頭男的帶女孩子出去的事情不在少數,那些喝嗨了的傢伙們,是不會管我們去幹什麼的。為了清醒,我們找了一家二十四小時的餐廳,點了兩杯咖啡,我又請了她一些小食品,因為擔心她酒喝多了不舒服。
她很感激我,說話,也就漸漸的輕鬆起來。
她告訴我,她能明顯感受到,歌手生前對那個女孩子是有點興趣的,女孩子也確實長得非常好看,身材也好。每次歌手和那個女孩見面都是深夜,具體幹什麼誰也不知道,但是可以確定,沒有發生過什麼那樣的事情。那歌手一直有心發生點什麼,否則就不會想要帶女孩出來,但都沒有得逞。也就是這樣,她有些嫉妒那個女孩子,覺得那紅衣黑圍巾的女孩裝清高,實則不要臉。
這種強烈的嫉妒心理驅使她有一次跟蹤了那個歌手,看他們兩個晚上到底在幹什麼。而他發現,他們見面,那個女孩子,只是把一個裝服裝的袋子交給了歌手,別的什麼也沒有。她不甘心,於是跟蹤那個紅衣女孩,也找到了她家的具體位置。
但他發現,這個女孩子的家很奇怪。
房間住在三樓。
應該是出租房子,但是無論窗簾,燈光什麼的,全都是紅色的,女孩子平時也只穿黑紅色的衣服,她當時雖然害怕,但還是好奇心不減,觀察了好幾天。她發現,那個女孩除了和歌手見面意外,基本上就不出門了,好像根本就不用吃飯似的。更奇怪的是,女孩子好像睡覺都不用睡,她每天大半夜去偷偷觀察的時候,女孩子的人影都映在客廳的窗戶上,紅色底子上的黑色人影,顯得分外詭異。而且,無論多晚她到那裡,女孩都坐在客廳裡。她越想越覺得不對,就去打聽了那座房子的具體情況,她才知道,那座房子很久沒忍住了,也沒有人出租出去,根本就不可能有人住,周邊的居民,該搬走的都搬走了。因為房子裡曾經死過人,還是死的特別慘的那種型別,周邊的人,之後也反映過屋子裡出現過鬧鬼的狀況,所以早就不住了,整棟樓只有兩戶,一戶是一個老太太,不好搬家,兒子在外地。
還有一戶是個窮的叮噹響的年輕人,因為這裡特別便宜才硬著頭皮選了這裡的。
那個屋子,本來就是凶宅,根本不可能有人住。
我再三確定這女孩有沒有看錯,她都告訴我沒有,那麼,我也算是基本確定了這件事,一定和血綾羅有關了。
我要了那個地方的地址。
那女孩問我是不是這就要去,我笑了笑說現在不去那什麼時候去?
她說現在去萬一出事了怎麼辦,我說這件事已經跟她無關了,讓她不要再多問,她點頭離開,再三囑託我。
大半夜的,我半天才打到車,當知道我要去的地址之後,那個司機打量了一下我,似乎很無奈的搖了搖頭,說:年輕人大晚上的要去探險?
我沒說話。
那司機就自顧自的說了起來:你們這些小孩,晚上去逛了夜店不算,還這麼找刺激,我勸你們還是小心著點好,鬼神,可以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