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誰殺了他,誰家倒八百輩子血黴。

最終海盜沒有殺王彥達,而是給了他一張老羊皮,讓他裹了父親的屍首回去。這時候王彥達想起父親來時說過的話,情知父親早就知道有這一天,號啕大哭,淚如雨下,用船載著父親的屍體回去了。

回去后王彥達將父親葬在禾山,自己在墳墓旁搭了個小窩棚,給父親守孝。這一守就是二十年,直到洪武二十四年,刺史郭純終於發現了這件事,調查清楚後,就專門寫了奏章給朝廷:各位領導好,你們還記得二十年前,曾有一個年逾古稀的年輕人王綱嗎?這個王綱好有型啊,海盜讓他當大佬,他居然不肯,故意激怒海盜殺了他……朝廷得報,非常重視這件事,就在王綱被殺的地方,替王綱立了廟,再查詢烈士遺孤,終於發現了正在禾山讀書種田的王彥達。

聖上有旨,烈士遺孤王彥達,根正苗紅,快點兒來朝廷做官。

王彥達這時候也已經是三十六歲的中年人了,接到這道命令,老淚縱橫,說:用自己父親的性命,給自己換取個官位,那我還是個人嗎?

遂上書,曰:痛父以忠死,躬耕養母,麄衣惡食,終身不仕。

從此號秘湖漁隱,流連於山水煙霞之際。

隱士的生活原本蠻有味道,可是臨到了王綱的孫子那一輩,也就是王彥達的兒子王與準時,又出事了。

這個師妹很給力

如前所述,王綱七十歲的時候,兒子王彥達才十六歲。也就是說,王綱是在五十四歲那年,才有的兒子。這固然證明了王綱學道有成,別人都抱孫子了,他才剛剛有兒子。但這樁晚育典範,卻又同隱居有著莫大的干係。

隱居山林,笑傲煙霞,這日子哪兒都好,唯獨沒有鄰居。

沒有鄰居,就意味著找不到女生。

正是因為不容易找到女朋友,所以王綱直到五十四歲,才有了兒子。而他的兒子王彥達,同樣也是選擇了隱居的生活,於是如何能夠在荒山野嶺中找出一個女生來,就成為了王彥達至關緊要的人生課題。

但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史載,王彥達於原始森林之中,發憤不輟,矢志不渝,到處張貼徵婚小廣告,終於找到了一個女生,於是喜結連理,生下了兒子王與準。

王與準這小朋友卻是絕頂之聰明,爺爺和父親兩代人辛苦收集來的藏書,他一翻就懂,之後他就扛著行李捲兒,出山尋師,拜在一位趙先生的門下,苦讀《易經》——這本書他是不需要讀的,因為他爺爺王綱從道人趙緣督那裡學到了占筮之術,傳給了他父親王彥達,他父親又傳給了他。

所以王與準學習起來絲毫也不費力,贏得了趙老師的歡心,同樣也贏得了趙老師妹妹的芳心暗許。

於是王與準就娶了老師的妹妹,這可是地地道道的師妹。

這個師妹很給力,婚後三年,連生了三個兒子,大寶智商平平,唯二寶王傑,卻是承襲了王家的家學淵源,自打吃奶的時候就泡在書堆裡,擺明了將來定然會有一番出息。三寶還在吃奶中,不清楚未來會有什麼造就。

眼見得學生成了自己的妹夫,趙老師就對王與準說:徒兒啊……不對,是妹夫,妹夫啊,你聽為師之言,你滿腹才學啊,如果就這麼躲在鄉下,每天扛著鋤頭耕田種地,太可惜了。考沒考慮過出山做個領導,嗯?

王與準卻笑道:老師此言差矣。差在哪裡呢?做官這種事,那是說不盡的鬱悶啊,即便你不與人爭權奪利,卻奈何不得你身在官場,擋了別人的財路,每日裡患得患失,哪比得上讀書種田更快樂?

見王與準這樣說,趙老師也就不再提這事了。

但是在鄉下種田,一樣也少不了麻煩。對王與準來說,他最大的麻煩,就是會佔筮的技能,被太多的人知道了。於是鄉人絡繹不絕,上門求告:小王在家嗎?幫我算算我家母雞,這兩天咋就不下蛋了呢?又或者:小王,你過來幫我算算,昨天我掉地上一根針,你幫我算出來在哪裡。沒過多久,縣令也派人來了:小王在家嗎?幫縣太爺算一算,縣太爺什麼時候升大官、發大財啊……

王與準受不了了,就當眾燒掉了爺爺王綱傳下來的占筮書,並當場發誓:

王與準不能為術士,終日奔走公門,談禍福!

這書一燒,麻煩更大了,因為他得罪了縣太爺。

縣太爺聞知王與準燒書拒算,勃然大怒:聽沒聽說過滅門知縣?你一個小民百姓,縣太爺讓你算卦是瞧得起你,你竟然敢跟縣太爺擺譜兒。那就別怪縣太爺也跟你不客氣了,隨便找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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