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思維具有規範、嚴密、確定和可重複的特點。
(2)特徵
概念的特徵:內涵和外延。
判斷的特徵:一是判斷必須對事物有所斷定;二是判斷總有真假。
推理的特徵:演繹推理的邏輯特徵是:如果前提真,那麼結論一定真,是必然性推理;非演繹推理的邏輯特徵是:雖然前提是真的,但不能保證結論是真的,是或然性推理。
(3)方法
A�定義
是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式。是用簡潔的語詞揭示概念反映的物件特有屬性和本質屬性。定義的基本方法是“種差”加最鄰近的“屬”概念。定義的規則:一是定義概念與被定義概念的外延相同;二是定義不能用否定形式;三是定義不能用比喻;四是不能迴圈定義。
B�劃分
是明確概念全部外延的邏輯方法,是將“屬”概念按一定標準分為若干種概念。劃分的邏輯規則,一是子項外延之和等於母項的外延;二是一個劃分過程只能有一個標準;三是劃分出的子項必須全部列出;四是劃分必須按屬種關係分層逐級進行,不可以越級。
發散思維
(1)概念
發散思維是指大腦在思維時呈現的一種擴散狀態的思維模式,比較常見,它表現為思維視野廣闊,思維呈現出多維發散狀。
發散思維又稱輻射思維、放射思維、擴散思維或求異思維。
(2)特性
A�流暢性
就是觀念的自由發揮。指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生成並表達出儘可能多的思維觀念以及較快地適應、消化新的思想概念。機智與流暢性密切相關。
流暢性反映的是發散思維的速度和數量特徵。
B�變通性
就是克服人們頭腦中某種自己設定的僵化的思維框架,按照某一新的方向來思索問題的過程。
變通性需要藉助橫向類比、跨域轉化、觸類旁通,使發散思維沿著不同的方面和方向擴散,表現出極其豐富的多樣性和多面性。
C�獨特性
指人們在發散思維中做出不同尋常的異於他人的新奇反應的能力。獨特性是發散思維的最高目標。
D�多感官性
發散性思維不僅運用視覺思維和聽覺思維,而且也充分利用其他感官接收資訊並進行加工。發散思維還與情感有密切關係。如果思維者能夠想辦法激發興趣,產生激情,把資訊情緒化,賦予資訊以感情色彩,會提高發散思維的速度與效果。
(3)方法
A�一般方法
材料發散法……以某個物品儘可能多的“材料”,以其為發散點,設想它的多種用途。
功能發散法……從某事物的功能出發,構想出獲得該功能的各種可能性。
結構發散法……以某事物的結構為發散點,設想出利用該結構的各種可能性。
形態發散法……以事物的形態為發散點,設想出利用某種形態的各種可能性。
組合發散法……以某事物為發散點,儘可能多地把它與別的事物進行組合成新事物。
方法發散法……以某種方法為發散點,設想出利用方法的各種可能性。
因果發散法……以某個事物發展的結果為發散點,推測出造成該結果的各種原因,或者由原因推測出可能產生的各種結果。
B�假設推測法
假設的問題不論是任意選取的,還是有所限定的,所涉及的都應當是與事實相反的情況,是暫時不可能的或是現實不存在的事物物件和狀態。
由假設推測法得出的觀念可能大多是不切實際的、荒謬的、不可行的,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些觀念在經過轉換後,可以成為合理的有用的思想。
C�集體發散思維
發散思維不僅需要用上我們自己的全部大腦,有時候還需要用上我們身邊的無限資源,集思廣益。集體發散思維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比如我們常常戲稱的“諸葛亮會”。
形象思維
(1)概念
形象思維是指以具體的形象或影象為思維內容的思維形態,是人的一種本能思維,人一出生就會無師自通地以形象思維方式考慮問題。
形象思維內在的邏輯機制是形象觀念間的類屬關係。抽象思維是以一般的屬性表現著個別的事物,而形象思維則要透過獨具個性的特殊形象來表現事物的本質。因此說,形象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