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1 / 4)

大腮幫子一把奪過錢,把小老爺們兒推到牆根死角,天黑看不清,用手摸了摸,估計這一沓子錢有整有零,大概是五六塊,他覺得差不多了,問莊大哥怎麼樣,這事算了嗎?要是不算了,那麼等到下次什麼時候沒錢了,再來鬼市兒敲這傢伙的竹槓。

莊大哥說這錢是太夠了,可萬一……萬一這小老爺們兒不是人,它身上的錢到天亮就變成冥幣鬼票子了,卻該如何理會?

大腮幫子是個混混兒,自認為神鬼都怕惡人,一齜牙說不要緊,咱就在這等到天亮,看看這錢到底是不是鬼票子。

莊大哥一聽也對,倆人就把那小老爺們兒堵在牆角,大腮幫子得了錢高興,跟莊大哥說:“你今天也別去河邊碼頭幹活兒了,吃過早點咱哥兒倆回家睡覺,中午我做東,登瀛樓飯莊好好喝一頓。”莊大哥說:“那敢情好,要是下館子那還吃什麼煎餅果子,吃了早點佔地方,登瀛樓的九轉大腸、罾蹦鯉魚、清炒蝦仁兒多解饞吶……”

剛說到這颳起一陣大風,將霧氣吹散了,天也矇矇亮了,臉對臉能看清人了,這時就聽有人喊了一嗓子:“哎喲!出人命了!”

周圍的人聞聲都跑過來看熱鬧,莊大哥和大腮幫子還納悶兒呢,哪出人命了?瞅見附近的人都往自己這看,想起身後還有個小老爺們兒,倆人轉頭一看,驚見身後是具無頭的屍體,脖子上沒血,氈帽掉在一旁,腦袋卻不見了。

有巡邏隊的人聞訊趕過來,當場把莊大哥和大腮幫子扣下了,又從莊大哥身上搜出一塊滿是血汙的破布,這回倆人渾身是嘴也說不清楚了,審訊的時候,說夜裡遇上一具沒腦袋的行屍走肉,誰能相信啊?

警察一開始認定是這兩人謀財害命,在某地殺了人,身上有帶血的破布,又有錢,這兩樣全是證據,還有許多目擊證人看見這倆人在屍體旁邊,看來是想趁著天黑起霧,要把屍體抬出城去毀屍滅跡。

開始說那個1號案,是在鬼市上撿了顆血淋淋的女子人頭,這2號案則是在鬼市兒上發現了一具無頭男屍,都和人頭有關,所以同樣被稱為“鬼市人頭案”。1號案的案情很簡單,就是一件兇殺分屍案,線索也都對得上,等到2號案,卻讓破案的人員犯難了,辦了這麼多年案,從沒遇上這麼離奇的事。

2號案初看並不複雜,可證據全都對不上,尤其是這倆嫌犯,在熱堂上熬刑,打也不承認,問題是那兩位想認也認不了,即便是屈打成招,總得把死者的身份搞清楚,還有犯人在哪做的案,使用的何種兇器,人頭究竟藏到什麼地方去了,莊大哥和大腮幫子本身就毫不知情,又哪裡編得出這些口供?

再進一步調查,莊大哥懷裡揣的破布,確實是狗血不是人血,其餘的線索全查不出來,把這倆人在獄裡關了多半年,一直沒有確鑿的證據能定罪,只好讓他們取保候審。莊大哥在獄中飽受折磨,放出來的時候人已經廢了,喪失了勞動能力,沒過多久便凍餓而死。大腮幫子是混混兒,身上傷越多越吃得開,殘廢了也不要緊,據說活到了解放之後,60年代才去世。

由於呈報上去的案件不能涉及鬼怪之說,就懸為疑案了。那時的警察局是報喜不報憂,破了案大肆宣揚,破不了的案子對外隻字不提,所以前後兩件鬼市人頭案,各家報館爭相報道的都是1號案,僅有幾家不起眼的小報提到了2號案,也是報館花錢從內部買來的訊息。這件聳人聽聞的案子在當時也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民國時期破案的技術手段還比較落後,這件奇案始終懸而未解,時至今日仍是一樁懸案。解放後破除迷信,鬼市人頭案的2號案几乎沒人再提了,只有從以前留下的舊報紙上,還能找到一些蹤跡。

基於此案引出了不少民間傳說,更為詭異驚悚。比如說沒頭的死屍到鬼市兒買火柴,要照個亮找自己的腦袋,還有說這地方以前有怪物,明朝剛建衛的時候,鬼市兒一帶很荒涼,有夫妻兩人深夜時分從這經過,途中又飢又渴停下歇息,遇到一個好心的老太太,給了這對夫妻一些乾糧,兩口子吃完就全身麻木動彈不得了,只見那老太太露出毛茸茸一張狸貓的臉,抱著丈夫的腦袋啃,連皮帶肉骨頭吃了個個乾乾淨淨,要吃那妻子的時候,天亮有馬隊經過,把這婦人救了起來。人們得知此處有怪物,便埋了尊石佛鎮壓,從那倒是沒再有過妖怪吃人的事,但很多年後,石佛毀於兵火,夜裡總有人哭泣,甚至能看到一個沒頭的人在附近徘徊,這地方就是後來的鬼市兒。

最離奇的傳言說那無頭屍體,是被老魅所附,死人本身不能說話,何況是沒頭的屍體,跟莊大哥等人說話的是老狸貓,附在死屍身上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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